导读:『幸福是一种个人的主观感受。这种感受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环境,在不同的心理状态下有不同的感受。幸福存在于比较之中。我们觉得幸福是因为自己今天之幸胜于昨天,或是别人之幸稍逊于我。一个人幸福与否与他的心理状态有关。一个人幸福不幸福、快乐不快乐,主要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或者是积极思维还是消极思维。另外,幸福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性格决定的。最终,我们得明白,幸福是每一个人的主观感受。』
近两年来,幸福这个词儿在媒体上突然多了起来。据说“当今世界研究幸福问题已成了热门话题,幸福指数已开始替代GDP成为国际评价标准”。
有人把幸福当作一种基本价值,有人提出“幸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很多地方政府也提出了建设“幸福地区”、“幸福城市”的目标。“构建幸福城市”、“提高国民幸福指数”成了各种会议的重要议题。与此同时,幸福指标的设计和测量的机构也多了起来,还不时地发表“幸福指数”的调查报告。
其实,“幸福”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在传统宣传教育中我们常可以见到“幸福不忘共产党”这种话语。执政党解释自己的定位也是把没有特殊利益和为民众谋幸福联系在一起的。
在建党90周年前夕,“幸福感”、“幸福指标”俨然有成为新的执政理念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对“幸福感”、“幸福指标”进行深入探讨。
从现在关于幸福观的表述看,提高幸福感其实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比如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成果民众要共享,也包括从邓小平时代就开始讲的衡量改革和政策的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样的标准,改革要考虑民众承受力等等。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
幸福是一种个人的主观感受
这种感受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环境,在不同的心理状态下有不同的感受。然而,这种感受有没有一定的规律呢?
笔者认为,幸福这种主观感觉与一个人现在的生存状态成正比,与他过去的生存状态成反比。为了说得准确一点,我们不妨用数学表达,这是很简单的数学,不喜欢数学的人耐心地看也会明白。
假设这种主观感觉为R,过去的生存状态为L,现在的生存状态为N。则:R=αβ×N/L。其中,α是对比系数,其大小主要是与他所能得到的外界信息量有关,即与他人的生存状态的“比较”有关。在同样的信息开放社会条件下,α由一个人的活动半径和交往频率来决定。其数值在-1和+1之间。即随着活动半径扩大,交往频率的增加,α越来越小,最小为-1。如果这个人完全没有与他人对比的信息,α就为+1。β是心理系数,它与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有关。
我们还是从这个抽象的公式走到现实中来。
原来一家三口月收入2000元,现在涨到2500元,就感到比原来幸福。这里的N就是2500元,L就是2000元。如果现在2500元,原来只有1500元,生活改善的幅度更大,幸福感更强了。如果把收入数字倒过来,则幸福是负值。一个原来吃过大苦的人,他很容易得到幸福感。一个从来没有受过苦的人,他常常感到不幸福。
幸福存在于比较之中。我们觉得幸福是因为自己今天之幸胜于昨天,或是别人之幸稍逊于我。
上面说的是自己和自己比较,即自己现在的生存状态和原来的生存状态比较。幸福感也来自和他人比较。公式中的系数α是与他人的比较而来的。自己家庭收入2000元,邻居收入1000元,自己感到满足,感到幸福。如果自己收入2500元,而邻居月收入4000元,相比之下,就感到不满足,不幸福。如果得到更多信息,知道美国人收入多少,瑞典人收入多少,就更感到不幸福。
改革前的中国人的活动半径很小(南方农民终生活动半径不到100公里),和外面没有信息交流,以为西方国家的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自以为“风景这边独好”。自己周围的人都跟自己一样贫困,生活水平差不多。α接近1,因此不满情绪就少,虽然那时吃粗粮,吃不上肉,穿打补钉的衣服,却没有感到不幸福。
一个人幸福与否与他的心理状态有关。
他经常是满足的,愉快的,也就有幸福感。近几年研究幸福的徐景安先生也说过:“一个人幸福不幸福、快乐不快乐,主要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或者是积极思维还是消极思维。这里有半杯水,有的人很郁闷,只有半杯水了;有的人却很快乐,还有半杯水呢!”一个人的心理因素还与遗传相关。爱丁堡大学心理学家亚历山大·韦斯说:“幸福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性格决定的,而性格主要遗传自父母。所以,幸福也可以遗传。”“尽管幸福要由一大堆外在因素决定,但我们发现,有一种遗传因素能够完全用性格的基因结构来解释。”
对幸福作量化分析非常难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们的幸福感是和他的欲望的满足程度相关的。欲望满足过程就是幸福实现过程。欲望和我上面说的生存状态的对比有关,它具体表现为不同状态下的不同需求。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根据这个理论,人们处在不同的需求层次,欲望是不一样的。马斯洛和其它一些学者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求层次结构,是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的。
在不发达国家,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大,而高级需求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小;而在发达国家,则刚好相反。在同一国家不同时期,人们的需求层次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在温饱阶段,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主要的。
邓小平时代解决了温饱问题,可以说极大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感。到了小康阶段,社会需求和尊重需求成了主要追求。到了富裕阶段,前四项需求都得到了满足,自我实现就成为主要需求了。需求得到满足,就幸福。因此,人在不同的国度,在一个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一个人处在不同的需求层次时,幸福感是不一样的。
心理系数由哪些因素决定呢?一是遗传因素;二是在不同需求层次中的欲望满足程度。在同一层次的欲望满足过程中,随着需求的满足,幸福感是递减的。例如,一个饥饿的人得到一个大饼。他吃第一口时幸福感最强。每多吃一口,幸福感就会下降一分。吃饱了,欲望满足了,再吃,就没有幸福感了。这种现象可以用经济学中的边际理论来解释。
人们还可以研究影响“比较”里面多种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从而建立数学模型。同样,可以研究影响心理的多种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建立数学模型。最后,把两者并入上述幸福公式中,就是幸福数学模型。
然而,从上面分析可知,这个幸福公式中几个变量都是变动不居的,都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在数学模型中,每一个参数必须有相对稳定的状态,才可以采取。
影响幸福的几个变量都是不稳定的,是不可采的。所以,建立幸福数学模型非常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对幸福进行量化分析非常难,甚至是不可能的。由于这些变量因人而异,不能就多数人建立一个通用的幸福数学模型,而为每一个人建立一个幸福数学模型,既复杂,又没有意义。
这些变量因时而异,不可能在每个时段都建立一个幸福数学模型。所以,对现今某些机构公布的“幸福指数”到底有多大的科学性,能说明什么问题,笔者是抱怀疑态度的。
既然幸福是每一个人的主观感受,又是一种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动态过程,那么,它就很难成为一个全社会的价值准则,很难用它来评价政策和制度;它很难当作社会制度设计的目标。如果说GDP这个评价标准过于偏狭,那么用幸福感来取代GDP作为评价标准,可能过于虚幻。㊣(智者:杨继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