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英国作家毛姆长销101年的文学经典,频繁地被阅读爱好者提及,常见于各类书单,应该很少人不知道它。
可是几年前我初读时,却感受不到它的过人之处。
我甚至悄悄地想,这本书被当成文学经典是不是被过誉了?
一个股票经纪人,抛妻弃子跑去当画家,生前潦倒,死后哀荣。
然后呢?
这个故事对普通人的意义是什么?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读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它在我心里就像生了根一样,我总是不断地想起书里那个红头发的、衣衫褴褛的、瘦得形销骨立的斯特里克兰。
他变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符号,一种象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颗硌脚的小石子,频繁地提醒我去思考,去追问,去探索自己人生的意义。
我开始常常思考: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一生,我到底应该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
到底怎么过,才是有意义的、才是了无遗憾的?
这个问题搅动了我的生活,这种影响缓慢而不易察觉,但它的力量足以改写一个人的命运轨迹。
得过且过、毫无进展的生活,开始变得无法忍受。
直到我裸辞、开始全职写作、把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自己热爱的事、慢慢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我的内心才恢复真正的安宁。
我也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理解斯特里克兰,越来越理解《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
《月亮与六便士》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斯特里克兰是伦敦的一个股票经纪人,有一份赚的钱足够让全家住进市中心的事业,有一个持家有方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家里往来的都是国会议员这样的人物。
可以说是事业有成、收入丰厚、家庭美满、地位尊崇,过着让许多人艳羡的生活。
可是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在他人看来寡言少语、无趣乏味的中年男人,竟然在40岁的年龄,抛下前半生奋斗得来的所有东西,只身跑到巴黎画画。
只留下一封不到十行的信告诉妻子:他不再回来了。
但这个故事名义上的主角并不是斯特里克兰,而是年少成名的作家“我”。
“我”是串起斯特里克兰一生的一个冷静克制的叙事者。
小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我”在伦敦生活,初识斯特里克兰。
斯特里克夫抛妻弃子出走,斯特里克夫太太以为丈夫是和秘密情人私奔,委托和斯特里克兰有一面之缘的“我”去劝误入歧途的丈夫回家。
第二部分是“我”客居巴黎,和斯特里克兰,以及共同的画家朋友斯特罗夫的交往。
这部分最重要的情节是,斯特里克兰穷困潦倒,重病垂危,慷慨善良的斯特罗夫爱惜他的才华,不忍心放任他自生自灭,把他收留到家里精心照料。
没想到斯特里克兰却和他的妻子布兰琪好上了。
可是斯特里克夫很快厌倦,因为他不耐烦这段感情干扰了他的创作。
他的抛弃,让布兰琪伤心绝望,最终吞草酸自杀身亡。
第三部分,是“我”游历一个叫“塔希提”的海岛,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生命最后几年的情况。
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娶了当地一个土著女孩,靠女孩的祖产生活。
安静的深山木屋、宜人的自然风光、加上女孩的照顾,他终于可以安心创作,可他却在这个时候得了麻风病。
生命不息,创作不止,死前他在木屋的墙壁上创作了一幅惊世骇俗的作品,最让人吃惊的是当时他的眼睛已经全瞎了。
看到这幅画,连对艺术毫无兴趣的医生,都被深深震撼。
可是土著妻子却遵斯特里克兰的遗嘱,把一切付诸一炬。
斯特里克兰死后,名声大作,遗作皆卖出天价。
所有和他有过接触的人,几乎都后悔在他成名前,没有收几幅他的画作。
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并不完全处于毛姆的想象,他的现实原型是生极落魄、死后哀荣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
他也做过股票经纪人,也是人到中年开始献身艺术,都曾在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接济后和对方的妻子有染,最后都是远赴塔希提并在那里了却余生。
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
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意识到: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
在其他人看来斯特里克兰做了一个错误且愚蠢的决定。
首先,他放弃了自己半生奋斗才拥有的东西,事业、家庭以及舒适、稳定的生活,去过一种落魄潦倒、贫困动荡的生活。
他把所有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画画,对吃、穿、住完全不在意,只维持最低的生存标准。
他常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住在肮脏狭小的破旧阁楼里。
叙事者“我”时隔五年再见到他,他还穿着五年前的衣服,但已经瘦得形销骨立。
他靠打短工谋生,翻译药品广告、替人粉刷、给种植业当监工、当导游……做什么能快速赚到钱,他就做什么。
但是只要弄到够买颜料画布和填饱肚子的钱,他就立刻把自己关进画室。
其次,他做出的这个决定是非常冒险的,因为他还不会画画,也不知道自己将来会画成什么样。
就像叙事者“我”提醒他的那样:
你认为一个人从你这个年纪开始学画能学得好吗?大多数人18岁就开始画了。
如果你充其量只能成为三流画家,你还会觉得为此抛弃一切值得吗?
毕竟在其他行业你就算不是非常出色也不要紧,只要水平还可以,那你就能过得相当舒服,但对艺术家来说情况不同。
看起来他是个大傻瓜对不对,可是他却对叙事者说:“你真是一个大傻瓜。”
他打了一个比方:
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
我控制不住自己。
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
如果用世俗的成功标准和利益得失来衡量他的选择,他确实是一个傻瓜,放弃优渥的生活,奔赴一个前途未卜的不明智的、盲目冒险的傻瓜。
把有限的生命用来忍受在不喜欢、不快乐的生活,世人才是傻瓜。
一个人,把有限的生命用来追逐自己的梦想,不论成败,不计得失地投身自己所热爱的事物,这是傻还是勇?这是糊涂还是清醒?
我觉得他是勇敢而清醒的。
斯特里克兰的选择,没有体会过被一种热爱、一种激情、一种创造所征服的人,可能无法理解。
我第一次懂他的感觉,是在我开始开始写公众号之后。
突然之间我唯一感兴趣的事,就是写我的公众号。
每天我要做很多很多的心理建设才能说服自己去上班,我觉得上班的自己就像是行尸走肉,每分钟难以忍受得就像一年那么漫长。
只有在写作的时候,我的内心才是安宁的,我才是真正快乐的。
我辞职的时候,写作还不太能给我带来什么收入。
有人问过我,你裸辞的时候,有没有犹豫过,你难道不害怕自己失败吗?
我没有犹豫过,也没有害怕过,因为写作的时候,我就像一条鱼回到了水里,我再也不愿意离开水了。
我的眼前突然就只剩下写作这一条路了,其他路瞬间都失去了吸引力。做其他事,我会像一只鱼离开水一样无法忍受。
我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种决绝的程度,但我理解他的选择。
当人们说斯特里克兰疯狂、愚蠢、错误的时候,其实假定了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那就是符合世俗的成功标准的生活。
但世上并不止这一种生活方式,也并不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
最讽刺的是,斯特里克兰死后成名,遗作皆是天价,他突然符合了世俗的成功标准,人们开始把他奉为天才。
其实《月亮与六便士》里,不止讲了斯特里克兰的一生,还讲了形形色色的人的一生。
其中两个医生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
一个医生读书的时候就展露才华,拿遍了所有能拿的奖项,很快就被选进了医院的管理层,前途一片光明。
按照他的发展,他肯定能升到他这个职业的顶端,名誉和财富在等着他。
他就职之前去度假,当轮船在亚历山大港靠岸的时候,他观察着那座城市,看着不同国家、不同人种组成的人群,看着灿烂的阳光和蓝色的天穹,他产生了一种感触。
就像一声惊雷,他突然觉得非常快乐,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美妙感觉。
他不到一分钟,就决定要在亚历山大港度过余生。
不到二十四小时,他就已经带着所有的行李,出现在海岸上。
他进入了海关部门当一个检疫员,职位低微,收入微薄,可是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他说:“我赚的钱只够过日子,不过我很满足。我别无所求,只想在这里住到老死。我的生活很美好。”
而另一个医生,当初样样不如第一个医生,第一个医生出人意料地辞职后,他顶替了他的职位,进入管理层。
他一路升职,如今是六家医院的管理人员,还被皇室授予了爵士的头衔。
他提到第一个医生是这样说的:
他整个人彻底废掉了。
他在亚历山大港的医院找了一份可怜的工作,好像是当检疫员还是什么。
我听说他娶了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生了六七个邋遢肮脏的小崽子。
叙事者“我”却认为: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我想着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是啊,难道放弃蒸蒸日上的事业,成为一个港口的检疫员就是错误的生活,成为年入上万镑的外科医生就是正确的人生吗?
我们也会处处遇到所谓的“正确的框架”:
在父母眼里28岁之前结婚生子才是正确的人生,考公务员得到一个铁饭碗才是正确的人生;
在焦虑的中产阶层眼里,考名校、进名企、拿高薪才是正确的人生;
很多年轻人的眼里,离开小县城和小城市,到北上广深的广阔天地去追逐梦想才是正确的人生。
可是不婚或丁克就是错误的人生吗?
想做一个流浪歌手就是错误的人生吗?
放弃名校offer去学做菜就是错误人生吗?
离开北上广,在一个节奏缓慢的小镇过节奏缓慢的生活,就是错误的人生吗?
把企业卖掉,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一座座的高山,就是错误的人生吗?
又反过来讲,斯特里克兰抛下一切,心无旁骛地去画画有意义,如果一个平行时空有另一个斯特里克兰,非常享受自己作为股票经纪人。
作为丈夫,作为父亲的生活,他的生活就没意义吗?
不,这取决于斯特里克兰本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
《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两件非常重要的事:
第一,并不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所以不要随便去评判别人的生活方式;
第二,并不存在一种正确的生活,你不用活在别人的期待和评价标准里,你要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为自己的那个意义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