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刀锋》:不活在别人的眼里,是人生最好的自律

发布者:东行游子 2022-3-13 03:00 原作者: 不有趣灵魂来自: 玩你自己

孔子说: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毛姆写《刀锋》的时候,已经七十多岁了,功成名就,享誉世界,也不用再为金钱担忧,小说初稿完成时,他说:

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于他而言,这本书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好是坏,他只是想写自己的东西。

为什么叫刀锋?

《奥义书》里说:“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在书中,拉里也是一个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他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活,哪怕那种方式在别人的眼里,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他也不在乎。

实际上,活在别人的眼里,无论你做得多好,都无法让所有人满意,总有人在诟病你。

而活在自己的心里,好不好,自己知道就行。

战时,拉里服役于空军,见惯了生死,前一天还在一起聊天的战友,突然之间就生死相隔。

一次遭遇战中,战友为救他不幸牺牲。

在战场上,拉里两度受伤,表现出色。

退伍回家后,监护人建议拉里读个大学,被拉里拒绝了。

监护人以为他是饱受战争折磨,想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可是一年过去了,不少业界老板雇佣拉里,都被他婉拒了。

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是豪门千金,对婚姻和事业都有明确的规划。

丈夫不说要功成名就,最起码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支付小资生活的开销。

可是拉里呢?

拒绝了很多好的工作机会,整日就在闲逛,虽然每年有3000块钱的年金,足以应付简单的生活,可是这种生活让伊莎贝尔受不了。

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伊莎贝尔建议:“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念医学院啊。”

拉里回答:“那不是我想做的事情。”

伊莎贝尔问他:“那你想做什么呢?”

拉里说:“闲晃。”

但伊莎贝尔认为,“男人就该工作,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也才是造福社会的方法”。

当然,这种说法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拉里身边的人都这么劝他,可是拉里并没有被这一“流行”的观念所绑架,更加没有乖乖去找一份工作。

伊莎贝尔尽管很不情愿,但她还是愿意等等拉里。

因为她觉得,也许一两年后,拉里就会变得成熟,就会改变现在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会回来好好工作,和她成亲。

人应该怎样生活,实际上不是别人可以决定的,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但是如果你的生活方式与众不同,那么你身边的那些人,不仅很难理解你,反而会觉得你的做法异想天开。

摆在拉里面前的,也是这样一个困境。

如果要做到符合别人的期待,出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那违背了自己的内心,可如果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去生活,难免要拂了别人的“好意”。

拉里选择跟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有时候觉得,生活真是奇怪,明明只是自己的事儿,偏偏还要和一堆人扯上关系,自己的生活,如果意志和内心不够强大,就会被他人主宰。

实际上,有时候不敢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不敢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是因为我们害怕被孤立。

闲逛着的拉里,每天去图书馆,坚持看书8到10个小时。

他读心理学,读哲学,读文学,什么都读读。

因为他想找到一个答案:

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有人对他说,想学习应该去大学,那样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人家会直接告诉你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会告诉你怎样出人头地。

可是拉里说: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觉得自己没办法回去念书了。

何况我当初在预科什么也没学到,我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大学的生活,同学们一定不会喜欢我,我不想勉强自己当个大学生,也不觉得老师老师教的知识是我想知道的。

他也不怕走弯路:

我不怕犯错,不怕走冤枉路,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找到人生的目标。

读了很多书,拉里没有像伊莎贝尔期待的那样回心转意,可是伊莎贝尔的舅舅看见了落魄的拉里,他觉得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并认定拉里不会有出息。

家人对伊莎贝尔说:“如果他真的爱你,就该为了你找份工作。”

最后,拉里去了巴黎,住在环境很差的公寓里,邻居中有被包养的女子,有穷学生,还有其他各种人。

他的房间里摆了一张床,就连摆一张桌子的地儿都没有。

伊莎贝尔到巴黎找拉里,在拉里住的公寓里,见到了她难以忍受的环境。

时隔一年,伊莎贝尔说:“你要是真的爱我,就不会为了梦想抛弃我,好好工作吧,拉里,像个男人一样去工作,扛起自己的责任。”

拉里回:“这对我来说跟死了没什么两样,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拉里向伊莎贝尔求婚,他想和伊莎贝尔一起出去游览,过一种简单自由的生活,但他还是不想工作,所以伊莎贝尔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也很现实,她希望婚后可以出入高级聚会,可以买漂亮的名牌衣服。

她出去旅游要坐豪华游轮,要住高级公寓,而不是坐二等舱和九流的公寓,而这些,仅靠拉里3000块钱的年金,是支付不起的。

拉里和伊莎贝尔的婚姻黄了,他们和平解除了婚约。

伊莎贝尔要求的生活,注重物质的享受,可是人活着,需要的不仅仅是面包啊。

面包对于拉里来说,只是生命饿了的时候填饱肚子的东西,至于吃得精美不精美,他并不在乎。

伊莎贝尔在乎别人的看法,害怕被人瞧不起,可是对拉里来说,相比于别人的看法,自己更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人活着,不是给别人看的,而是为自己活的。

很多年后,当我们回想起现在的生活,我们也许会发现,人生很多烦恼,都是因为我们太在意别人的看法。

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期待,有人说你好,就有人说你不好。

就像拉里,有人说他自由率性,就有人说他不负责任,因为是男人就得工作养家。

但你做的事情,是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只有你自己知道,因为如果你屈服于大众的看法,将自己的一生草率地投入到某件事情里,才是真正的不负责。

和伊莎贝尔解决婚约后,拉里继续在欧洲闲逛,他努力看书,努力学习,斯宾诺莎、荷马史诗等等他都读过了。

为了读懂《荷马史诗》,他自学希腊文,他念了法国文学中几乎所有种农药的作品。

他想弄清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邪恶会存在?

也想知道人的灵魂是不是真的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可他没有在书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没有找到人生的终极目标和意义。

目标非在实践中不可得到,若不投入到生活中去,书籍就是废纸,最多只能用来安慰自己。

连续两年,每天看书超过八个小时,拉里觉得,应该做一做体力劳动。

他去煤矿做工人。

拉里疯了吗?别人要不是为生活所迫,是不愿意去煤矿工作的,因为那工作又苦又累又脏,他选择最艰难的工作。

一段时间后,上司让他做机器修理工,这份工作比较轻松。

后来,同事对他说:“我要离开这里,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去哪里?”

“去旅行,穿越比利时,再到德国,沿着莱茵河走,可以找个农场度过夏天。”

他们走了,一路走一路看,最后在一个农场成为工人,同时学习德文。

他还去了印度,跟随瑜伽士学习和生活。

几年后,当作家“毛姆”再次见到拉里的时候,他一脸胡渣,穿着破烂,毛姆还以为是讨饭的乞丐。

听到拉里说出自己的名字,才惊讶这是当初那个少年。

毛姆问他是不是钱花光变成穷光蛋了,拉里却说自己并不缺钱,几年来他花的钱很少,现在存款还有不少。

生活有时候很奇怪,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它就会胡乱塞一些东西给你,让它占据着你的生命。

可是如果你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你就不会被身边多余的东西束缚着。

拉里一直知道自己要什么,他要的不是丰富的物质,不是花不完的钱,不是豪华的生活。

相反,他总是用最简单的方式生活,几年下来,即便都市里穷人变富人,富人变穷人,但他始终是他。

杨丽萍说过这样一句话:

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体验,有些是旁观。

我是生命的旁观者,我来世上,就是看一棵树怎么生长,河水怎么流,白云怎么飘,甘露怎么凝结。

拉里不是一个可以被铜板和面包打发的人,更不是一个为了传宗接代的生命,他不愿意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也不愿意按照别人的安排去过。

他是自由的,但是他绝对善良。

时隔多年,他见到小时候的玩伴苏菲,此时的苏菲,被生活的不幸击垮了,抽烟喝酒,和各种男人鬼混,不再是上学时那个偷偷写诗的女孩。

大家都说苏菲不要脸,说她是酒鬼,世界给了她无尽的指责和谩骂,面对这样一个女人,拉里说“我要娶她”。

当伊莎贝尔得知拉里的决定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拉里疯了。

只是拉里已经在准备婚礼的事情。

拉里决定娶苏菲,不是因为感情,而是他想拯救这个女子的灵魂,“她的灵魂如此美丽。”

只是事与愿违,苏菲没有嫁给拉里,她知道拉里娶她是怀着一种崇高的精神,但她自己已经无法改变。

而拉里呢?拉里最后将自己的财富散去,做了一名水手,跟着船在海上到处游走,自由得像一缕风。

爱钱的人,最后未必会有钱,热爱物质享受的人,在付出时间和经历后,未必还有心情享受,但献身自由的人,一定能得到自由。

伊莎贝尔因为无法接受拉里“不工作”的人生选择,也过不了拉里说的靠着3000块钱四处游走的清贫简单的生活,她选择了自己觉得好的生活,选择自己以为的幸福。

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生活,喜欢掌声的,就四处寻找掌声,喜欢钱的,就努力挣钱,喜欢自由的,就献身自由,喜欢无所事事的,就无所事事。

结果,每个人都难免一死,只不过,有人活得自我,活得自在,有人一辈子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有人一辈子都在为某种形象而努力。

但是比较起来,那种遵从自己内心声音,而不是活在别人眼里的人生,最爽。

在我们的身边,有人说有钱了才能自由,有人说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人生才好,有人说要做出自己的事业人生才美满。

这些说法都没错,但我们要听的,不是别人怎么说,而是应该在各种“好”与“不好”的声音里,问问自己的内心:

“你到底想要什么?”

当然,也许我们的内心有时候也会骗我们,因为他虚荣,他渴望合群,渴望被别人认同,于是他也会说谎。

但给他时间,他会明白,自己不喜欢的,做起来会很累,他会知道,需要艰难维持的东西,未必适合自己。

人生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就是,在自己还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就随大流安排了自己的人生。

并且不再思考,等有一天突然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不是太晚就是不敢轻易去追求了。

记得高晓松说过一句话:

我虽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我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高晓松是鼓励人们多去尝试,但绝不能对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妥协。

所以高晓松大学没上完,就出去流浪,在流浪的路上玩音乐,被某个大学的姑娘带到女生寝室,一群人聊自由,聊远方,聊青春。

他不知道最后自己会成为一个艺人,会获得那么大的名气,但是他做了自己当下最喜欢的事情。

你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在意,就真的没有什么人会在意了。

记得看电影《77天》的时候,我被震撼到了。

里面那些人,干的那些事儿,热血,激情,自由,但是那些事儿并没有什么“用”。

它带不来更多的物质财富,也带不来更多的名气,它只是一群人为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买单。

电影背后,是探险家杨柳松的亲身经历。

杨柳松用77天穿越了羌塘无人区,他一个人,一辆自行车,一顶帐篷,没有后援,只有自己,以生命为赌注,为自己想做的事情买单。

有时候连水都没有,渴了,连自己的尿都喝。

他最后成功穿过了。

当他站在那里,看着空旷的天空,远方的雪山,看着那些无与伦比的美景,渐渐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杨柳松说:“活了半辈子,我就想干一件自己想干的事,成为最想成为的自己。”

电影里有一个场景,一群人在圣洁的雪山前举杯共饮,一起大喊:“为了远方,去你的命运。”

自己的命运,握在自己的手里,别人可以轻易说很多,但是没有人能替你去做什么。

有人说生儿育女好,有人说全力赚钱好,有人说平平淡淡好,可是到底什么才是好,只有你自己明白。

从小到大,就有人告诉我们,成绩要好,要出人头地,要过上好的生活,可是他们忘了告诉我们,自己喜欢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

毛姆说:

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一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可是毛姆忘了,在大多数人选择随波逐流去追求“更好”的生活的时候,有一个人选择不随波逐流。

他不听从大众的意见,不活在别人的看法和期待里,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就像杨绛先生翻译的那首诗: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该走了。

人这一生,若能不活在别人的眼里,才能真正从容。

而这一点,恰是人最难的自律,因为我们活在人群中,要想不被人群影响,非得极大的“自律”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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