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错”有可能殃及自己。1853年,太平军北伐时,驻扎在江苏仪征城外。先行官派小校向主将请示行军路线时,正在与人交谈的主将默默地写了个“烧”字。先行官见到手令大吃一惊,但又想军令岂能更改,便下令每个人准备一把火,拂晓前烧城。霎时烟焰冲天,哭天抢地。主将找来先行官,查问为什么烧城。但看了自己手令后大呼:“我之过!我把‘绕字写成了‘烧字,好端端的仪征城化为灰烬了。”遂请主帅对自己处以极刑。
“一字之错”还有要了别人命的呢。明朝洪武年间,有个叫卢熊的读书人,为人耿直任性,十年寒窗金榜题名,被吏部推薦到朝廷做官。朱元璋选贤任能,委任他到山东兖州当知州。卢知州接到命令就兴高采烈地走马上任,到兖州后便启用官印,发布文告。他把皇帝授给他的官印取出一看,傻了眼,原来,朱元璋笔下的诏书是授卢熊为山东衮州知州,这官印是根据皇帝的诏书刻制的,这兖州自然变成衮州了。可这位知州大人书生气很浓,不会变通,他苦思冥想后连夜向皇上写了一份奏章,要求皇上改字,重新刻一枚官印。
卢知州的奏章还没看完,就被朱元璋撕了个粉碎,大骂道:“卢熊好大胆,竟然给朕咬文嚼字,刑部尚书听旨,将卢熊斩首。”可怜卢熊为了一个字,竟然稀里糊涂地送了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