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那赠人蒜头会怎样呢?
这真是文学青年们不可想象的情景。他也许应该颤抖着双手,走过几条街,找个干净妥帖的洗手的地儿,如果那儿没有肥皂,就还是不行。
无论如何,蒜头的味道可不会太收敛,它们像是被严加管教却依然调皮的小学生。如果你只是用清水洗了几遍手,那只能是自己闻着没事了。但当你忽然遇到你一直很想打招呼的美丽女郎时,就算你的手在背后攥成拳头,蒜味依然会若无其事地、恰到好处地飘到你们俩中间,静静地弥漫,直至女郎问:“哇哦,谁刚刚吃了蒜?”
旧金山北滩有间著名的以大蒜为主题的餐厅,名叫“刺鼻玫瑰”。爱吃大蒜的人在这里,第一次勇敢地把蒜头和玫瑰对等起来:你有你爱的香花,我有我爱的臭蒜。在我心中,蒜头甚至比玫瑰更有感染力,更芬芳。就算不爱它的人直言不讳地说它味道刺鼻,我也只觉得它刺鼻得毫不矫揉造作。
走在北滩的街道上,只要靠近这家餐厅,一股强烈的蒜味就扑鼻而来。但这股气味给你的更多提示是:这是一头在厨房中找到自我价值的蒜,这是一头被橄榄油和黄油鼓舞得士气满满的蒜。而接下来,你需要做的只是推开餐厅的木门,去结识这头即将变成美味的蒜,它会确保你在用餐之后变成它的粉丝。
在“刺鼻玫瑰”里,菜还没有上桌的时候,蒜就已经开始施展它的魅力了。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一个看起来油乎乎的玻璃罐,里面装着黄绿色的酱料。那是由香草和蒜末混合而成,又用橄榄油腌制过的一种特殊蒜味沙司,蒜的不屈不挠、香草的古灵精怪、橄榄油的温柔可人,三者被调制在同一方小天地中,闻起来浓郁得让人胃口大开。
而这时候,服务生恰到好处地送上烤得松软的面包,你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往上堆这种特制的蒜味沙司了!直抒胸臆的蒜香,夹杂着香草的辛香,以及橄榄油自身的微微草香和青苹果香,错综复杂地衬托着面包的甘香。眼看着被金黄色的蒜汁浸润过的面包对着你嘴巴的一侧,此刻你只想一口咬下去,就不用更多废话来赞颂它那香甜中带着辛辣的味道了。
写到这里,不知怎的,我想到了安妮·普鲁《大蒜战争》中那位拒绝丁点儿蒜味的医生女婿,他的“恐蒜症”最终是被他嗜蒜如命的丈母娘治好的,但那也是一点一点来的。如我上面写的蒜味沙司,在爱蒜人看来,可谓凝聚了蒜之精华,但对吃不惯蒜的人来说,仿若一下子从涓涓的小溪流来到了恶魔四伏的沼泽地。
帮助他们,得像那位丈母娘一样,一点一点来。比如,在蘑菇上刷点儿大蒜水,将淡淡的蒜味奶油用注射器打入土豆,炖汤时用线绑一瓣大蒜浸入汤中,最后再不着痕迹地拉出。“有的只是厨房飘出的淡淡香味,模糊的气息,以及银白色的小小碎屑。”最终的结果是,从不沾蒜的医生女婿在给病人诊察时,常会熏得病人倒吸一口凉气。
在“刺鼻玫瑰”用完餐的客人,大概也都会出现类似状况。试想一下,你吃下的是一大碗撒满了乳酪、罗勒碎、新鲜小番茄、黑橄榄和牛至的大蒜味意大利细面,一块用大蒜油烤得外表焦香扑鼻、内里粉嫩多汁的猪里脊肉排,配着柔滑细致的蒜味土豆泥,还有半只用辣椒和大蒜炖得又酥又入味的兔子,最后,还要来个“刺鼻玫瑰”的招牌——大杯蒜味奶油冰激凌。將这一切全部消灭之后,不来到街上打个完美的饱嗝,嗝出一个公共电话亭大小的蒜香立方体来,怎么能称得上圆满呢。
至于那些同你擦肩而过的行人,不用担心。就像《大蒜战争》中说的那样,他们未必能在那一刻就理解吃蒜人的心,却会在回到家之后,面对寡淡无味的晚餐之时,忽然想起某位路人身上莫名其妙、难以名状的奇怪味道,突然不由自主地惆怅起来。
(余长生摘自楚尘文化·重庆大学出版社《胖子之城》一书,辛 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