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联盟”:日本为何按兵不动

发布者:一只许许 2021-11-13 01:25 原作者: 谢梓飞来自: 领导文萃

2019年以来,围绕伊朗核问题,美伊之间的对立冲突迅速加剧。为进一步对伊强化施压,美国号召建立旨在守护霍尔木兹海峡通航安全的“意愿联盟”。

与法德澳等国相同,日本政府对参加以美国为核心的“意愿联盟”持谨慎态度。2019年 7月16日,日本防相岩屋毅在记者会上称“尚未考虑加入该联盟”;一周后他重申“未考虑派遣自卫队”的态度,同时表示“将优先诉诸外交努力”;8月2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宣称,围绕“意愿联盟”一事,政府尚未决定应对方针,不便事先做出预测,显示出谨慎回避的消极态度。

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的基轴。美国在日本军事力量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扮演着十分特殊的角色。美国欲将日本打造成其在亚太地区强化军事存在的桥头堡,借此加强地区安全事务主导。在这一背景下,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对美军遂行海外任务和深化日美同盟意义重大,为此美国明里暗里“推波助澜”,鼓励日本尽早解除“宪法制约”。

在霍尔木兹海峡开展扫雷行动是安倍在国会反复强调的事例,也是符合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八项假想事态之一。按照“常理”,对于防卫与外交都有赖美国的日本而言,此时派兵正是“报答”美方对其军事松绑、支持其“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良机。然而,面对美方的组盟邀约,热衷于“海外派兵”的日本政府却表现得异乎寻常的冷静谨慎。

2019年6月13日,一艘日本油轮在阿曼湾附近遇袭。美国声称此举系伊朗革命卫队所为,但日本政府并未响应美国的对伊指责,反而表示希望美方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据。事发后,对于“是否将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疑问,日本防相否定称:由于油轮遇袭事态已经停止,且尚不明确攻击主体,因此判断未发生威胁日本能源进口的“存立危机事態”,不涉及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另外,美伊目前并未进入战斗状态,日本将不会派遣自卫队前往相关地区。

终于,美国对日本的“沉默”失去耐心,前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7月下旬访日过程中向日本展开游说,甚至在闭门会议上直接点名日本,“软硬兼施”以敦促日本加入“意愿联盟”,向霍尔木兹海峡派遣自卫队。尤其当英国、丹麦和意大利等国决定以自行保卫本国船舶的方式展开积极行动后,未出台具体对策的日本被逼入进退两难的现实困境。

一方面,日本若继续保持谨慎态度而不采取实质性举动,将令美国失望,进而动摇日美同盟的根基。

另一方面,日本若许诺加入“意愿联盟”,将可能刺激伊朗,对日伊关系造成严重损害。日本与伊朗是传统友好国家,此前一直保持着长期石油贸易关系。

围绕波斯湾地区的紧张局势,日本政府多名高官虽声称“(与美方)携手共同应对”“努力发挥日本作用”,实际上却选择了保守应对路线,坚持通过外交对话解决矛盾冲突的立场,仅表示“继续与各国展开情报合作,监视相关情况”,尽量避免做出派兵承诺等实质军事贡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日本在霍尔木兹海峡有重大利益关切,不欲引发地区紧张局势升级。 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国内大量关停核电设施,致使本国在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依存度不降反升,一度高达87%,当前每年通行霍尔木兹海峡的日本运油船只达1800余艘。在饱受通航安全之利的情况下,日本自然不愿加入美方主导的军事联盟,协助其增添施压伊朗的筹码。一旦发生海峡危机,不仅日本将遭遇切断能源供给的风险,甚至世界经济都将面临重大冲击。

其二,日本向霍尔木兹海峡派遣自卫队缺乏足够的法理依据。目前,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选项已被排除,此时日本再探讨是否派兵,则属于《自卫队法》规定的“遂行海上警备行动”的情况。然而根据相关规定,海上警备行动的护卫对象仅限于本国船只,且在一般情况下,自卫队可使用的武器标准与警察力量无异,其动武权限受到极大限制。尽管美国反复重申“日本船舶应由本国保护”,并以此敦促日本出兵,但实际上日本船舶公司的子公司遍布海外,向日本运送货物的外籍船只总数高达2400余艘。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日本政府有意出动舰机,也只能为210余艘本国籍船只保驾护航,而无法驱遣自卫队为保护隶属他国的油轮而行使武力。另外,日本于2009年7月制定实施了《海盗应对法》,使自卫队的保护对象不再限于本国船只,并放宽了武器使用权限。问题是在6月发生的日本油轮遇袭事件的攻击主体尚不明确,无法视作“海盗行为”,因此并不适用该法。

其三,安倍内阁担忧若此时响应派兵加盟,将影响自卫队“合宪化”的进程。安倍政府在参议院大选过后重申修宪决心,表示争取在2020年内实施新宪法,在第九条中载明自卫队相关表述。在日本国内,美国提出的“意愿联盟”令人联想到“被迫卷入美国的战争”,舆论条件反射般地倒向“不应派遣自卫队参加”的否定一边。在此背景下,执政党担心若强行派兵中东,将引发国内外舆论对自卫队职能的负面评价,甚至对其早先变更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意图加以诟病,从而对即将启动的修宪进程造成阻碍。

在当前的法律框架内, 日本政府下一步的应对策略大致将有三种:一是进行“曲线支援”,通过提供资金而非派遣部队的形式,对美国组建的“意愿联盟”予以支持;二是出台一套针对“意愿联盟”的特别措施法案,以此为法律依据,有限度地向霍尔木兹海峡派遣舰机;三是如果中东地区爆发危机,联合国通过决议呼吁各国派军队前往相关地区开展维和工作,日本依据《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名正言顺地出兵支援。但就目前阶段看来,不论从现实条件出发,还是从日本行动观察,尚未发现日本政府试图进一步采取措施的“端倪”。

当前,伊朗一边对美保持强硬姿态,一边积极释放善意信号,表明愿与伊核协议其他各方合作促美重回谈判桌。同时,各国均看重自身在中东地区的能源利益,部分欧洲国家甚至有意开启新的结算方式,绕过美方制裁,直接与伊朗恢复石油贸易。如果美国难以在霍尔木兹海峡形成针对伊朗进行牵制、威慑的“国际合力”,中东紧张局势则尚有缓和余地。

日本政府当下的明智之举,应是与伊核协议其他当事国一道力劝美国重返谈判桌,以一定程度的解除制裁换取伊朗降低浓缩铀储量,而后通过外交努力逐渐缓解中东局势,使途经霍尔木兹海峡的石油航线早日恢复常态。

(摘自《世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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