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妮是一只猫。
我见到潘妮时,它正处于风韵犹存的徐娘年代。那时它身材匀称、肥瘦适中,一身红铜色的皮毛,带有些许虎斑。在我刚进大门时,它高冷地瞥了我一眼——它蹲坐在楼梯上,地理位置高于我,社会地位似乎也高于漂泊他乡的我。西方人觉得,女人若长一张似猫的脸,一定是一个漂亮女人,因而我想,潘妮若是一个女人,肯定是绝代佳人。
潘妮的全名是Penelope(潘尼洛普),好名字,源自《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王那美丽又忠贞的妻子——在丈夫征战特洛伊失踪后,她以“为公公织完一匹做礼服用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为借口,婉拒了各国王孙公子的求婚。为了使这匹布永远无法织成,她白天织、夜里拆,进一步、退三步,成功地使这匹布拖了三年仍未织成,直到奥德修斯归国,把所有骚扰者赶尽杀绝。从此,潘尼洛普成为“忠贞”一词的注释。
在潘妮高冷目光的检阅下,我拎着箱子入住了沃克家的宅子。沃克夫妇是我的公婆,都是教授,而且都热情得不得了。但头一回见公婆的我,却拘谨得肩胛骨生疼、消化功能减弱,更有甚者,在两位沃克教授面前一开口,我就严重口吃。好在有潘妮,我假借逗弄它躲过许多对话。假如潘妮一抽身跑了,更好,我便有借口离场:追猫玩儿啊。可我很快发现潘妮不是无故抽身,而是为了照顾家里另一个宠物,老态龙钟的Canebie——也给它起一个汉语音译名字吧,坎那贝尔。坎那贝尔是一只狗。
初遇坎那贝尔时,它已经是一个老爷爷,我姑且叫它老坎。老坎犬龄十八,算起来等于人类近百之龄,所以耳聋眼瞎、腿脚关节退化,没有潘妮助力,它无法站立,更无法把自己挪到后院去解手。无论人还是畜,老了都尿频,潘妮每隔几十分钟就要用肩膀抵着老坎从厨房的后门出去,到后院去小解。这种协助很有趣,潘妮先在左边扛老坎一下,老坎向前挪一两步,潘妮再蹿到它右边,又那样用肩膀一扛,老坎再迈一两步。如此一来,老坎不仅借着力迈步向前,行走路线也基本是直的,不至于撞在墻上。
在搬到盐湖城之前,我的公公沃克教授在中西部的一所大学任教。那时,家里的后房门到院子之间有七八级台阶。每次去后院解手,潘妮都用身体挡在台阶一侧,以免老坎从台阶上掉下去——那时候就开始形成猫狗相濡以沫的局面。潘妮那时还年轻,相貌又那么出众,方圆几里地的求爱者每晚都有唱不完的小夜曲,不知道它用什么借口婉拒了骚扰者,忠贞地守护着又老又残的异类伙伴坎那贝尔。老坎血统不明,深黄色,两片薄薄的耳朵耷拉着。老坎和潘妮的妈妈汉娜都是格里格捡回来的流浪动物。格里格是我丈夫莱瑞的弟弟,兄弟俩相差六岁。格里格十岁那年,在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夏日傍晚,抱回来一只浑身湿透的小猫,一脸心虚地对父母说,他要收留这只迷路的小东西。从他抱回猫崽汉娜的大雨之日起,格里格收养流浪动物的美名就在邻里间流传开来,动物世界大概也听说了十岁男孩格里格的侠骨柔肠,于是常有落单的小动物出现在格里格放学或玩耍归家的路上。他总是把这些动物流浪汉带回来,一脸愧色,以辩驳开口:“But she(or he)is lost.(但是它走丢了。)”令格里格羞愧的是自己身为十岁男儿,竟有这种心太软的弱点。汉娜在沃克家落户不久,格里格便碰到了无家可归的幼犬坎那贝尔。父母对格里格既恼火又无奈,最终只能屈服于格里格天使般的弱点。
到我见公婆那天,家里就只剩下潘妮和老坎,其他动物都送了朋友,或者被早于哥哥成家的格里格带到了新泽西。潘妮对老坎疼爱有加,时不时还伸出舌头,舔舔老坎的毛。听说这对跨物种伙伴年轻时互相看不顺眼,不是你偷我的食,就是我占你的窝,还常常干架。猫科动物在快捷灵敏方面优于犬类,所以挑事的往往是坎那贝尔,潘妮几爪子挠出去,亏也总是老坎吃进去。那都是前嫌,此刻老坎肚皮贴着厨房地面的瓷砖,享受着潘妮的舔毛服务,一双视力微弱的眼睛晕晕然,嘴巴吧唧一下,又吧唧一下,十分享受,那些潘妮挠出来的疤痕藏在它皮毛深处,似乎统统被潘妮舔平了。
老坎大部分时间在昏睡。老坎睡着的时候,我有时会摸摸它,似乎是怕它睡着睡着就进入了永恒。当我把它摸醒,老坎会侧过身,亮出大半个布满老年斑的肚皮,邀我也摸摸它的肚子。看来很久没人抚摸老坎了,它很欠抚摸,这让我有些不忍心——动物也好,人也好,老了都免不了会招致一些嫌弃。老坎的乞怜、感恩,都在它贱兮兮的姿态中。什么姿态呢?舌头伸在齿间,从舌根处发出微微的哼唧声,尾巴快速摇动,前爪缩在胸前——垂老,真是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我抚摸老坎之后,总会来到厨房水池边,用洗手液使劲搓洗双手。老坎身上有一股不洁的气味,让你怀疑它虽然便溺频频,却排泄不尽,总留有一部分便溺浸泡着它自身。在我狠搓双手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两道冷冷的目光——潘妮的目光。潘妮半睁着眼睛,卧在橱柜上,把我多半嫌弃、小半怜悯的心看得透彻。在家里,我是唯一肯抚摸老坎的人,老坎越来越依赖我的抚摸,每次我从它身边经过,它脸上就浮起一层期待,它不知道之后我会那么用力地洗手,而潘妮是知道的,因此潘妮对我给予老坎的施舍,不那么领情。潘妮就那样,一直守候到老坎咽下最后一口气。想必老坎的离去,给潘妮心里留下了无法填补的空白。
再见到潘妮时,它神情中就有了一丝落寞。它爱独自卧在阳台的护栏上,阳台下是一条路,常有人、车往来,也有野兔、松鼠穿行,偶尔还会有几只麋鹿一跃而过。从这里还能看见遥远的山脉,和一点点坠下去的落日。这些美景,潘妮全都收入眼底,心里怀想的也许是去了霞辉深处的老坎。我觉得,失去老坎的潘妮也老了。
我婆婆是心理护理学教授,心理护理系拥有一大帮女教授,其中常来沃克家做客的是凯润——她笑起来像《聊斋》里的婴宁,天真烂漫,音色清亮,“咯咯咯咯咯”。潘妮喜欢乐天的凯润,听到笑声就凑近她。老坎走了,潘妮落了单,它似乎想从凯润身上沾些喜气,沾些温度。凯润来,大多数时候要带来大半个心理护理系,她们总在沃克家聚会。六七个女教授浓妆艳抹,每人带一份菜肴或一瓶酒水。女教授们喜欢围坐在客厅里,每人拿一个自助餐托盘,边吃喝边侃大山。潘妮自认为也是应邀出席聚会的一员,也该凑个份子,于是把一只田鼠放在人群中央,表示它也不白吃白喝,跟大家一样对聚会做了自己的贡献。女教授们先是发出少女般的惊叫,接下去就“咯咯咯咯咯”地扑倒在沙发上、地毯上、同伴身上,笑声最好听的,当然是凯润。凯润的笑,在潘妮听来就是钢琴曲,就是歌,就是听觉的玫瑰。因此,只要凯润笑,潘妮就无语地、艳羡地、爱慕地、不可思议地冲她瞪着深褐色的大眼睛。若是潘妮能说话,此刻的言语就是:啊,生命如树,而欢笑如花!
但最终,也是凯润把潘妮笑跑的。
有一天,潘妮在桌上发现一颗极小的白药片,舔了舔,一不小心把药吞了下去。它不知道这是一颗抗焦虑药,二十分钟之内就能令它浑身酥軟、举步维艰。到药效初显时,潘妮仍浑然不觉,还一纵身要从一张椅子往一张条几上跳跃,椅子和条几之间相隔不到一米,平时闭着眼、打着盹都能完成这条抛物线,但这次潘妮的跳跃抛物线在中间突然折断,它跌在椅子和条几之间的“深渊”里,挣扎了一下才站立起来,一脸莫名其妙。这是一次很滑稽的跌落,凯润正好看见,“咯咯咯咯咯”,笑得不亦乐乎。其他客人也被凯润感染,跟着起哄大笑。潘妮“哧溜”一下就不见了。等到客人散尽,潘妮仍未出现。沃克家全体出动,到处找,声声唤,最后莱瑞在车库角落里找到了它。它卧在旧物堆里,缩成小小的一团,仿佛希望自己永远不会被人找到。莱瑞觉得,潘妮此刻的样子就是“无地自容”的活诠释。它认为自己丢了全猫族的脸,在人类面前出了洋相。它的自尊心被凯润的笑声割得血淋淋的,疼啊!或许它也在自省:老坎走了几年,自己真就老了这么多?莱瑞轻轻摸着它的脑袋,劝它想开点,谁不曾失误过呢?最后莱瑞连哄带劝,把它抱回家里。此前莱瑞和潘妮的交情并不深,潘妮出生时,莱瑞已经到华盛顿的乔治城大学读书,每年只在假期回家小住,跟以主人自居的潘妮客客气气打几个照面。而且自从格里格领养猫狗,莱瑞就发现自己对猫毛过敏,所以对汉娜、潘妮母女唯恐避之不及。而此刻,莱瑞顾不得过敏的严重症状,把潘妮抱在怀里,让它相信,不是所有人类都喜欢看猫的笑话,直到潘妮受伤的自尊心得到缓解。此刻,女沃克教授发现给老伴儿预备的药片不见了,这才联想到事情的前前后后,大家恍然大悟,潘妮是吃错了药,万幸它只闹了一个笑话,而没成一出悲剧。
第二天,莱瑞从楼下卧室上到客厅,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潘妮在重复昨天那个跳跃动作——从椅子上跳到条几上,再跳回椅子。它大概在想:我有那么老吗?这不是还能跳吗?它似乎还在纳闷:我这条抛物线挺完美啊,昨天怎么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从空中垂直落下?莱瑞没有惊动它,就站在那里看着它来回练习,直到它确信自己又找回了绝技。从这一天起,家人都发现,只要潘妮以为没人注意它,就会练习这个跳跃动作——给凯润当了一次大笑话,以后可再也不当了。
之后凯润还是常来、常笑,但凯润一来,潘妮就躲,生怕凯润记起那天的丑事,再笑它一回。不过女沃克教授已经轻声警告了凯润,潘妮面子太薄,远比大姑娘更爱面子,以后可不能再笑它。警告也是白警告,因为潘妮一听到凯润到达大门前,蹿得那叫一个快,绝不跟凯润待在同一空间里。与此同时,它发现了莱瑞的善解人意,总是躲到莱瑞脱下的衣服里或放在床边的鞋子上。从此,只要莱瑞回家探望父母,潘妮就与他形影不离。莱瑞从一开始不断打喷嚏到后来不再过敏,全家人都觉得很神奇,或许“以毒攻毒”是有道理的。后来莱瑞偶然看到一篇文章,谈猫毛过敏,问题原来出在猫的唾液上。猫爱美、自恋,没事就蘸着唾沫给自己的皮毛做美容,唾沫就是它的发胶。随着老坎去世,潘妮失去了悦己者,美不美就那么回事了,而且它一年年上了岁数,眼看过了猫龄二十,也彻底豁达了,停止以唾沫美发。所以无论莱瑞与它多亲近,由于变应原的消失,过敏反应也消失了。
潘妮长寿得出奇,到了二十三岁这年,终于出现老弱的症状。一天,女沃克教授从学校回来,发现潘妮不见了。四处都找过,一点儿影子都没有。沃克家的房子依山势而建,进大门要爬坡,房子的后院地势也很高,整个房子好比斜挂在山坡上。沃克夫妇猜想,也许潘妮从后院栏杆钻出去,跑到山林里玩去了。等到天黑,潘妮仍没有回来。他们这才想到,可能潘妮再也不会回来了——它预感到自己生命的终点将近,便主动向山野走去。千百年前,它的祖辈就从那里走来;如今,它愿意独自走回自然,悄悄地走向自己的最后归宿。从它的性格推断,这是合乎逻辑的,生性要强的潘妮极爱体面,不愿意任何人看见它由强到弱、由生而死、由完整至腐朽的过程,像老去的大象一样,在生命最后一刻离开群落,躲得远远的再倒下,慢慢化为一堆枯骨。
潘妮到底是怎样走向永恒的,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但我相信我们的推测,那很符合潘妮的性格。潘妮自尊自爱到极点,连一次吃错药失足,都给它的自尊心留下那么深的创伤,彻底改变了它的敌友取向,何况死亡这样神秘未知的事物。它笃定不要任何见证者,万一死亡是丑陋的,万一死亡是痛苦的,而痛苦必将带来扭曲变形……潘妮心里装着一个大写的“NO”,缓缓地、从容地向山坡上的松林走去。在高处,它回过头,看看那承载着它幸福时光的房子,然后转过身去,面向大山,义无反顾地离去。迎面吹来带有松节油香味的山风,风儿吹拂着它稀疏柔软的红铜色皮毛,潘妮眯上它美丽的眼睛。死亡,也可以这么美。
(六月的雨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穗子的动物园》一书,沈 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