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小朋友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做老鹰,孩子们做小鸡,选一个大男孩做老鸡。我转过来转过去,累得大汗淋漓,小鸡却总是兜着圈子,优哉游哉,做着鬼脸。有几次竟是触手可及,可是老鸡赶来一挡,小鸡又逃之夭夭,无影无踪了。我一发狠劲,脱了衣服,拼命地赶,眼见就要逮着小鸡的衣角了,却冷不丁被老鸡撞了个仰面朝天,老半天翻不过身来,引逗得“老鸡”“小鸡”们笑弯了腰。
事后想来,忍俊不禁,由此联想到:抓小鸡如此艰难,将经济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更属不易。
那偷税漏税的、非法集资的、走私倒卖的,利用职务之便招摇撞骗的、贪污盗窃的,不是也都像小鸡一样学着孙猴子变着法儿在法网的空当里兜过来转过去吗?
更可恶的是,查案查得将要水落石出时,突然斜刺里还有个“老鸡婆”拦将出来,“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弄得你功败垂成。
而且,这些“老鸡婆”们大都有些来头:轻些的,磕磕碰碰,扳你的岔子,威胁你的前程, 叫你身子骨不得宁静;重些的,撞你个仰面朝天,也许你就“永世不得翻身”。
至于那些以为一纸“自首通告”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更是极幼稚的幻想。只要看那京戲《铡美案》里的包龙图当遇到皇姑撒野、太后蛮缠的时候,老包也打起了退堂鼓,下了几次乌纱帽不说,还居然想用三百两银子将秦香莲打发走,和稀泥了事。
玩“老鹰抓小鸡”,当然是游戏,但从中可以窥见的“执法难”现象,却实在发人深省。解决难题,我想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着力打掉那些保护伞,“老鸡婆”们不敢、不能、不想再护着犯法的“小鸡仔”,难题才有望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