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足成千古恨!20岁的贵州男子,龙某,为了寻求刺激,找了一个失足女,双方谈好以50元的价钱成交。随后,龙某被失足女带到了一个出租房里,两人在屋内完成了交易。事后,失足女坐地起价,要求龙某多支付30元,可就因为这30元,龙某居然杀害了失足女!
龙某老家在贵州的一个农村,长大后背井离乡去湖州打工。但一人在外特别无聊,加上他年轻气盛,突然心生一个念头,想要去街上找个失足女消遣一下。随后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失足女当时不让龙某走,非得让龙某多给30块。而龙某也是一根筋,他认为双方谈好50元了,自己不可能当冤大头,而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龙某居然掏出了一把水果刀,突然朝着失足女的脖子刺了过去,失足女中刀后倒地不起,而龙某落荒而逃。事发之后,龙某提心吊胆,先是跑到自己的出租屋呆了一段时间,又感觉不放心,就买跑票逃回了老家。可回去以后呆了几个月,一点风声也没有,龙某便以为失足女可能没事情,自己是自己吓自己。
于是,龙某认为“风头”已经过去,自己不能一直在家不赚钱,就又跑到广西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跑到浙江的温州去上班。虽然警方没有找上门,但龙某还是想确认下失足女到底有没有出事情,于是特地买票回了一趟湖州,但却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消息。
后来他又跑到苏州去打工,虽然多少还有点害怕,但一直都没事情,他以为这事情是真的过去了,毕竟时间也很久了。可万万没想到,警方在某天夜里会突袭他睡的地方,把他抓走了。面对警方的审讯,龙某这才知道那名失足女真的被自己杀死了,但现在后悔莫及,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事情报道以后,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是女的不讲信用而引发的,两人自愿约定的事,女的反悔而起,女应负主责,男负次责,才显公平公正!
也有网友说,人都死了,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说别人临时加价无非是想把责任推卸到女的身上罢了!我还说男的想一分钱不给,结果把人杀了!死无对证!判死刑就对了!
还有网友说,做生意谈好的价格不能随便涨价,要讲诚信,不然后果很严重!
这事情真是令人唏嘘,为了30元钱,把自己的大好人生给葬送了!他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可想而知,他面临的不是死刑就是10年以上刑期,后悔也没有用了!而且令人不解的是,龙某找失足女前,为什么随身携带一把刀呢?是不是他另有目的呢?而且失足女已死,很多都成为龙某的一面之词,但随身带刀,会加重对他的惩罚!
而失足女也是活该,首先不应该从事这样的行业,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而她拉着龙某多要30块钱,从而激怒了龙某,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有网友问,如果失足女报案说龙某少给30元钱,法律会支持她的行为吗?
答案当然不行了,事实上双方都是违法的行为,失足女如果报案,她自己和龙某都要进去。所以,这失足女也是很愚蠢的,她不该要也不能要这钱,因为只要龙某不给,她根本没有任何的办法。而龙某为了30元做出这样的事情,我觉另有隐情!这事情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