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100字

发布者:六月禾 2021-12-13 05:18 来自: 文章吧

《资治通鉴纲目》是一本由(宋)朱熹 / (宋)赵师渊著作,中国书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8,页数:40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一):大家之作,通俗易懂,喜欢历史的一定要读一读

排版清晰,纸张很好。《通鉴纲目》的大名早有耳闻,知道这是过去读书人人人都要读的历史教科书,可惜一直没有简体版出版,很是期待。看到新书上市,很是惊喜。之前在网上查一些信息,还在担心什么意识形态、朱熹个人理学色彩等,入手后发现自己庸人自扰了,很好读,史实基本以通鉴为主,结合史记、汉书、三国志等纪传体史书间有所取舍,仔细对比,没发现主观改写,这点完全可以放心。这个有纲有目是很大的优势,看起来确实方便好多。将同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从不同时间集中在一处,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楚,可读性很强。个人观点,通鉴以及通鉴的其他入门书,还真做不到这一点。对于历史的入门而言,这书很适合。另外,补充的很多史评,胡安国、康熙、欧阳修、范祖禹等,以及通鉴原来的“臣光曰”,都很有启发性。总之,是很不错的书

《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二):朱熹历史巨著,好读好查,人人都应该读一读

历经二十余年的打磨,在弟子赵师渊等人的协助下,《资治通鉴纲目》得以成稿。而这全新的中国通史,起讫时间遵照《资治通鉴》,记载公元前403年至公元959年的史实,内容仅为《资治通鉴》的五分之一,纲举目张,好读好查,亦补充胡安国、欧阳修、范祖禹、杨时等诸多历史大家的史评,更明白清晰,因此迅速在庙堂和民间传播。在此后历代刻印的《资治通鉴纲目》中,该书得到了多位帝王的推崇,明宪宗朱见深在成化内府刻本中作序,清圣祖康熙亦深入研读,并多所批注。其开创的独特编撰体例,亦风行一时,被后世不断模仿,被称为“纲目体”。因书名而成为一种编撰体例的命名,也是绝无仅有。近代国学大师梁启超先生对纲目体甚为推重,“此法很容易,很自由,提纲处写断案,低一格作注解,在文章上不必多下功夫,实为简单省事的方法。做得好,可以把自己研究的结果畅所欲言,比前法( 指《通鉴》编年纪事法) 方便多了……这体的好处,文章干净,叙述自由,看读方便。”

《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三):【转】陈国代:朱子门人参修《通鉴纲目》之考察

摘要:《资治通鉴纲目》的编撰、修改与刊布,构成一个系统工程,朱熹及其门人历经数十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共同完成了功在千秋的伟业。本文将从三个不同层面考察朱子引领门人所进行的史学文献建设活动,从特定的学术生涯入手,探讨其学术造诣,意在抛砖引玉。不足之处,敬请行家不吝指正。

关键词:朱子学 续集 赵师渊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朱熹 蔡季通 通鉴 蔡元定

《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四):【转】顾少华:《资治通鉴纲目》作者问题新探

作者简介:顾少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史学史。 原载于《史学史研究》2017年第1期 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两宋史学义理转向中的典范之作,南宋以后朱子《纲目》直与孔子《春秋》并重,影响深远。然而关于《纲目》的作者问题,确是一段有名的公案。此公案的核心则是“赵师渊作目”说。 宋末朱熹再传弟子王柏将《资治通鉴纲目凡例》锓梓于金华稽古堂,刊行于世,并在《凡例后语》中云,“纲下之目,盖属笔于讷斋”。自王氏此语后,“赵师渊作目”说逐渐流行,至清初,四库馆臣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标明《纲目》之“目”由赵氏所作,自此“赵师渊作目”几乎被视为确论,学界多遵从此说。最先对《纲目》作者问题考辨的学者是叶建华和汤勤福。叶、汤二文梳理《纲目》编纂过程,从而论证“赵师渊作目”说不能成立。自叶、汤二文之后,学界仍多困惑于《纲目》作者问题,并坚持“赵师渊作目”说。单从学理的角度而言,问题的症结在于,叶、汤二文的考辨并不完善,未能揭示赵氏在纲目成书中的具体角色与作用,也未能说明“赵师渊作目”说,为何能在宋以后几乎成了《纲目》作者问题的公认答案。因此,《纲目》作者问题的这段公案仍需进一步考索辨析,本文首先拟探寻赵师渊在《纲目》成书过程中扮演的真实角色,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问“赵师渊作目”说是如何兴起并逐渐成为关于《纲目》作者问题的主流话语,此说的叙述策略为何,其背后到底隐含了怎样的社会文化意涵,又折射出怎样的别样历史面貌? 一、赵师渊在《纲目》成书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赵师渊,字几道,台州黄岩人,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进士,历任温州通判、将作监、太常寺主簿、司农太常丞,朝奉郎。赵师渊是宋太祖赵匡胤后裔,越恭懿王德昭的八世孙,曾祖赵令陞,赐金紫光禄大夫,祖父赵子英,任朝议大夫秘阁修撰,父亲赵伯淮,通判黄州。北宋末年中原丧乱,赵子英举家南渡,侨居于台州黄岩。 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浙东饥荒,朱熹因宰相王淮的推荐而提举浙东常平。朱右在《黄岩文献书院记》一文中,将朱熹提举浙东常平之事描述成黄岩作为“文献之邦”的开始,因朱熹对黄岩的文化贡献,当地士绅建立了文献书院以祀朱文公。据朱右的书院记,朱熹“以道学淑诸台士,若赵师渊、郭磊卿、杜熚与弟知仁,皆从公游”。此外,据《嘉定赤城志》和《宣义郎赵公行状》可知,当时受教于朱熹的台州学人还有林鼒、林鼐两兄弟和赵师渊之弟师骞、师游、师夏。由此可以基本确定,台州士绅赵氏、杜氏和林氏的子弟借朱熹在浙东赈灾之机入朱门受学。赵师渊师从朱熹的时间应不早于淳熙八年。涉及赵氏的现存朱熹书信,时间也都在淳熙八年之后,这亦可视为赵氏入朱门时间的佐证。赵氏入朱门的时间牵涉其在《纲目》修撰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朱熹在淳熙二年(1175)给吕祖谦的信中说:“《纲目》草稿略具,俟写净本毕,即且休歇数月。向后但小作功程,即亦不至劳心也。”淳熙九年(1182)朱熹上宋孝宗奏疏云:“(《纲目》)数年之前,草稿略具。”叶建华据朱熹给吕祖谦的书信判断《纲目》初稿完成于淳熙二年,汤勤福则据上宋孝宗奏疏认为初稿至少完成于淳熙七年(1180)之前。因此可以断定的是,在淳熙八年(1181)朱熹赴浙东赈灾之前,抑或说赵师渊尚未入朱门之前,《纲目》初稿已经完成。 关于《纲目》初稿的编撰情况,学界已有详论,现就涉及本文主旨者申述如下。第一,朱熹着手编纂《纲目》不晚于乾道六年(1170),而《凡例》的初稿完成于乾道七年(1171);第二,《凡例》初定以后,开始《纲目》内容的具体修纂,这一工作由朱熹及门人共同承担,并按断代来分工,如朱熹本人至少负责唐代部分,李伯谏和张元善分别承担三国和南北朝的内容;第三,由于《凡例》本身在不断修改,加之《纲目》正文成于众人之手,因此《凡例》和《纲目》初稿内容多有违戾处。 《纲目》初稿的修撰方式导致《纲目》不可避免的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淳熙二年(1175),在“草稿略具”“写净本毕”后,朱熹便开始修改和完善《纲目》的工作,但持续时间不长,效果亦不佳。朱熹在淳熙十三年(1186)给潘恭叔的信中说:“《通鉴举要》详不能备首尾,略不可供检阅,此《纲目》之书所为作也。但精力早衰,不能卒业,终为千古之恨耳。”同年朱熹给尤袤的信中也说:“《纲目》不敢动着,恐遂为千古之恨。”为避免这“千古之恨”成为现实,晚年(约1191-1200)朱熹将《纲目》纳入了“整顿”诸书的计划中。 然而晚年朱熹精力不逮,加之眼疾严重,需助手来帮助实施“整顿”《纲目》的计划。那么赵师渊是如何被朱熹选中的呢?除刊于四库本《纲目》卷首朱熹致赵氏的八封书信外,现存朱熹书信中还有两封《答赵几道》,其中一封书信关涉史学的论说。此书信所作的具体时间无法确认,但应在淳熙十四年稍后。朱熹在信中批评了两种史学取向:一是只记其事实,摭其词采,以供文字之用;二是仅考其形势之利害,事情之得失。这两种史学取向的共同缺点在于不识义理精微。在此信末尾,朱熹写道:“今日已作书,偶思得此语,聊复奉告,不审以为如何也。”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已作书”五字说明当天朱熹已给赵氏写过书信,但朱熹仍将当日自己有关史学的所思所得再次致信赵氏,想听听弟子的意见如何。门人弟子众多的朱熹将这封治史心得的长信寄给赵氏显然不是偶然的选择,揆之情理,很可能赵氏颇具史才,且朱、赵二人史学思想契合,前者对后者又颇为欣赏,朱熹才会于当日特意再次致信赵氏。 现存有关赵氏家族的墓志和祭文等资料可为这一判断提供佐证。赵氏去世后,好友叶适和袁燮均撰写祭文以寄托哀思。叶、赵二人将赵氏描述成天资高颖、卓尔不群,且是难得一见的人才。由于祭文特定的文本书写规则,赵氏天才式的形象固然不可全信。但叶、袁二文仍能透露赵氏的一些真实讯息,如“国朝之本末源流,中兴之经营建立,讲之尤详”,这是描述赵氏熟稔国史。因此从叶、袁的祭文来看,至少可以说赵氏有天资,治学勤,且以史学见长。 袁甫为赵师渊之子赵希怡所写的《宜人赵氏矿志》载:“考讳师渊,朝奉郎太常丞,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国史院编修和实录院检讨在宋代史官中均属检讨官,负责搜阅、校对、核实史料和检讨文字,但南宋时很多检讨官实际上负责执笔修史。从赵师渊出任国史院编修和实录院检讨的情况来看,也可佐证赵氏具备良好的史学素养。 因此,在绍熙元年(1190)前后与朱熹保持着密切学术互动的赵氏,显然是朱熹选择助其修整《纲目》的上佳人选。写于计划修缮《纲目》之际的那封与赵氏讨论史学的书信,实际上不仅表露了朱熹对赵氏学问的赏识,更暗示了赵氏将成为朱熹“整顿”《纲目》的助手。 上文已提及,四库本《纲目》卷首附有朱熹致赵氏的八封书信,简称“八书”。在证明 “八书”为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八书”来梳理赵氏的工作。兹将涉及修改《纲目》内容的书信征引如下: 《通鉴纲目》以眼疾,不能细看,但观数处,已颇详尽。东平王苍罢归藩,连下文幸邺事,元本漏,已依所示者补之矣。此书无他法,但其纲欲严谨而无脱落,目欲详备而不烦冗耳。 所补《纲目》,幸早见示及他卷,不知提要曾为一一看过否,若闲中能为整顿得一番,亦幸事也。巡幸还宫,当如所谕,但其间有事者,自当随事笔削,不可拘一例耳。后汉单于继立不书,本以匈奴已衰,不足详载,如封王侯、拜三公、行赦宥之类耳,更告详之,却于例中略见其意也。 所补《纲目》今附还,亦竟未及细看,不知此书更合如何整顿,恐需更以本书目录及《稽古录》、《皇极经世》、《编年通载》等书,参定其纲,先令大事都无遗漏,然后逐事考究首尾,以修其目。其有一时讲论治道之言,无纲可附者,惟唐太宗纪中最多,虽以事类强而附之,然终未安,不知亦可去其太甚否,而于崩葬处作一总叙,略依次序该载,如何。 上引书信透露了朱熹关于修缮《纲目》的纲领性意见:一是具体涉及大纲和细目的“整顿”,需要做到“纲欲严谨而无脱落,目欲详备而不烦冗”,先令大事都无遗漏,然后逐事考究首尾;另一是关涉如何处理正文内容和现有《凡例》的关系,朱熹指示赵氏应“随事笔削,不可拘于一例”。根据书信的内容可知,赵氏的主要工作在于整齐大纲和细目,具体而言,在“纲”处补缀遗漏的大事,在“目”下详备事件首尾,因此我们能看到上述三封书信中都有“补”《纲目》的语辞。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中“昔人著书多或差误”条载:“草本(《纲目》)于唐肃宗朝直脱二年之事”,李氏所说的《纲目》脱漏处亦由赵师渊所补。但在修补《纲目》过程中自然会涉及书法的问题,如赵氏先致信其师请示“巡幸还宫”等书法,朱熹回信告之不必拘泥于《凡例》。朱熹晚年对待《凡例》的态度说明了《凡例》规定过于严刻和胶柱这一特点,实难以在复杂、多彩的史事记述中予以贯彻。 从“八书”来看,赵师渊至少承担了汉、唐部分的修改,至于《纲目》的“整顿”最终是否完成,现已不得而知。在朱、赵二人“整顿”《纲目》过程中,庆元元年(1195)道学被禁,二年(1196)被斥为“伪学”,三年(1197)党禁运动大兴。朱、赵二人在“伪学逆党”运动中深受其害,《纲目》的“整顿”很可能受到影响。在党禁的尾声,庆元六年(1200)朱熹去世,嘉泰四年(1204)稍后赵氏病重,旋即过世。在朱、赵二人相继离世后,朱熹之子朱在又对《纲目》进行了校对。嘉定十一年(1218),经由朱在校订的《纲目》被朱门弟子李方子索取,并于嘉定十二年(1219)刊刻行世。 二、“赵师渊作目”说的兴起与流行 据现有资料,最早提出“赵师渊作目”这一观点的是朱熹的再传弟子王柏。除李方子和真德秀所刊的温陵本《纲目》外,南宋诸版《纲目》多将《凡例》删而不录,致使《凡例》晦迹不闻。王柏于赵师渊文集中发现赵氏曾抄录《凡例》,于是借在台州上蔡书院讲学之机,嘱托赵氏姻亲谢作章代为寻访赵氏抄本《凡例》。谢氏于赵氏后人赵与峦处录的《凡例》一册。王氏获此《凡例》后,将之于金华稽古堂刊行,并作《凡例后语》一文。 王氏《凡例后语》载:“一日观《讷斋赵公文集》,间有考亭往来书问,乃知纲下之目,盖属笔于讷斋,而昔未之闻。”这说明王氏下“赵师渊作目”断语的依据是赵氏文集中朱、赵二人的来往书信。与《纲目》有关的“往来书问”,现只存“八书”。由于“八书”中有“补《纲目》”、“修其目”等词句,如果将“八书”脱离《纲目》修编情境去解读,确实很容易出现“赵师渊作目”这样的误判。 《纲目》刊行后,经由以朱熹门人为主的文人群体的推崇和塑造,至南宋末年,已然成为经典。文人学者借《纲目》抒发己见,注释、阐发之作不断涌现。当初朱熹在开始修纂《纲目》时,便已确定彰显《春秋》书法的《凡例》,以此作为书写正文的纲领,但在撰写正文过程中,《凡例》实际上处于不断被修改的状态,且晚年朱熹“整顿”《纲目》时明确指示赵师渊不必拘泥于《凡例》,这就造成了《凡例》与《纲目》正文内容不尽相符的情况。这一情况为后世文人论说《纲目》提供了一个重要场域。 元末汪克宽在《通鉴纲目考异凡例》的按语中说: 《纲目凡例》与《纲目》之书皆子朱子手笔。褒善贬恶,明著义例,悉用《春秋》书法,一字不苟。然学者抄录、书肆传刻,久而漏误者多……今者僭躐,谨摭刊本《纲目》与子朱子《凡例》相戾者,敬录如左,以俟有识者考焉。 诚如汪氏所言,《纲目》在传刻流转中确实存在漏误等情况。《纲目》流传中的漏误亦是造成《纲目》内容有违《凡例》的一种因素,但并非主因。从汪氏按语的行文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汪氏将《凡例》和《纲目》不尽相符归咎于“传刻”的前提是二者皆出自朱熹之手。作为圣人的朱子自然不可能在编纂《纲目》中犯下如此的疏漏,那么“抄录、传刻而漏误”就成了一种必要的原因,以此解释作为经典的《纲目》,为何《凡例》与正文不尽统一。 汪氏《考异》刊出不久,徐昭文认为《考异》未精,遂沿汪著的路径,撰成《通鉴纲目考证》一书。徐氏对读《凡例》与《纲目》正文后,同样发现二者多有违戾之处。与汪氏“抄录、传刻而漏误”的解释不同,徐氏声称根据朱子语录和书信,认为晚年朱熹将已确定的《凡例》交予赵氏,由后者接续成书。而赵氏属笔之际欠详谨,遂造成《纲目》脱误。徐氏在解释《凡例》与《纲目》正文违戾现象时,构建了一个扼要的《纲目》修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赵氏扮演依据朱熹所定《凡例》接续成书的角色,换言之,大纲细目皆出自赵氏之笔。如此一来,赵氏自然需担负《纲目》正文有违《凡例》的文责。相较于王柏的“赵师渊作目”,徐氏笔下的赵氏不仅书纲作目,更重要的是,赵氏开始背负了《纲目》正文与《凡例》未能统一的责任。 汪氏《考异》和徐氏《考证》并非只是注释《纲目》的名物训诂类著述,二者的共同点还在于,借助考订的方式来阐发或申明《纲目》的微言大义。汪氏和徐氏在注解《纲目》正文时,发现《纲目》全书存在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即《凡例》与正文书法并不尽一致。为解释此现象,同时更是为弥合《纲目》的这一缺陷,汪、徐二人各自建构一种原因,前者将之归咎于正文在流传中出现的漏误,后者则判定正文是赵氏所写而未能尽合朱子深意。 此外,浙江平阳人孔克表,字正夫,元至正八年(1348)进士,明洪武六年(1373)征为修撰兼国史编修官,撰有《通鉴纲目附释》。宋濂赞誉孔氏为士林巨擘,并为孔著作序。《通鉴纲目附释》不仅考证《纲目》之“目”的音义、事证、名物等,更着重于考究全书义理异同,申论朱子微义。在序中,宋濂为凸显《通鉴纲目附释》刊定舛讹和阐发旨意的价值,首先建构了一个造成《纲目》正文与《凡例》弗合的成书过程。在宋濂的表述中,朱熹亲为“提要”,即“纲”,赵师渊据“提要”补充细注,成《纲目》五十九卷,其中《纲目》与《凡例》违戾的原因就在于赵氏据纲添目。宋濂在叙述中甚至还加入了赵氏作目时一些具体的疏漏,如“唐肃宗时直脱二年之事”。此例借用的是李心传的说法,但值得注意的是,宋濂删去了李氏说法的前提“草本”。正如前文所示,李氏所论的对象是《纲目》的初稿抄本,且唐肃宗朝脱漏之事,在朱熹晚年时,恰恰由赵师渊补葺。 明中期,《纲目》成了书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畅销书,坊间刊印的《纲目》版本众多,为吸引读者,书商还将《考异》、《考证》、《书法》等散入《纲目》之中。面对坊间《纲目》版本迭出的状况,官方开始介入其中,试图主导论说《纲目》的话语。成化年间,明宪宗勒令儒臣考订《纲目》,于成化九年(1465)发布官方定本,并亲为作序,明宪宗表示《纲目》书法不统一的问题造成后人疑窦丛生,而《考异》、《考证》等书并不尽如人意,因此才需“集诸善本,证以《凡例》”以成“完书”。明宪宗极为重视此次《纲目》的刊定,并将之比拟为汉宣帝统一五经。同时,明宪宗在序中宣称自己曾深入探求《纲目》书法存有不合的原因,并建构《纲目》编修过程来作出解释。明宪宗有关《纲目》成书过程的叙述模式与宋濂说法几乎一致,唯一区别宋濂笔下的“赵师渊”被置换为“门人”。 事实上,《纲目》在初修时,《凡例》就处于不断修订中,更何况,晚年朱熹指示赵氏不必拘泥于《凡例》,这些讯息在朱熹文集和“八书”中都清晰明了。与之相对照,明宪宗“深求其故”后,却得出“门人作目”造成了《纲目》书法不一的结论。我们可以发现,此次儒臣考订《纲目》最基本的一条准则是“证以《凡例》”。那么,在明宪宗的叙述中,《纲目》全书书法不一,自然不能归咎于《凡例》本身,而沿袭徐昭文、宋濂等人的“门人作目”这一旧说,便成了明宪宗的一种有效叙事策略,目的就是为“证以《凡例》”的修订方式提供理据。 明宪宗虽然对成化九年的官方版《纲目》寄以“完书”的阅读期许,并试图统一异说。事实上,私家对《纲目》书法不尽一致问题的回应并没有因此而终结。万历四十年(1612)明儒梅士亨撰写了《订补纲目》一书。观梅士亨自序,可以发现,梅氏自序的书写模式其实和宋濂、明宪宗等人是一致的。这一书写模式包含三个要素:第一,门人或赵师渊作目;第二,目非朱子所作,故《纲目》书法不统一;第三,基于前者之故,需撰述文字阐明《纲目》义旨。这类文本的共同点在于推崇《纲目》的《春秋》书法,并试图纠正、厘定《纲目》中不合《凡例》的地方。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此类文本的书写程式中,“赵师渊作目”其实就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叙述策略。 综上可知,宋季而后,随着理学思想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朱熹被塑造成接续道统的圣人,而《纲目》也被构建为承继《春秋》书法的典范。关于《纲目》的作者,除王柏外,南宋的文人群体间并未出现“赵师渊作目”说,而王氏之论也仅是因误解史料,并未附带价值判断。在《纲目》被奉为评说历史的圭臬后,自元代始,解说、阐释《纲目》之作,接踵而出。《纲目》正文与《凡例》存在不合之处,这为文人学者申论《纲目》,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论述场域。而《纲目》书法的不统一显然不能归咎于圣人朱子,因此衍生出“抄录、传刻而漏误”“赵师渊接续成书”“赵师渊作目”等原因。其中“赵师渊作目”,因有朱门三传弟子王柏为证,更容易被人所接受。在阐发旨意类著述的序文中,“赵师渊作目”遂成了一种申明著作理据的必不可少的叙述策略。概言之,“赵师渊作目”,最初因王柏对史料解读之误而起,而《纲目》成为史学义理取向的典范后,“赵师渊作目”作为一种可资利用的书写符号,在阐释《纲目》书法的论说中得到凸显。 三、“经典”解构话语下的“赵师渊与《纲目》” 由于《纲目》在明代官方具有经典的地位,在士大夫的政治活动中,《纲目》也常被征引。为了各自的政治诉求,具有不同政治取向的官员群体在利用《纲目》旨意上会产生分歧。内阁首辅杨廷和及礼部尚书毛澄等人在嘉靖元年(1522)“大礼议”之争刚起之时,援引汉定陶王和宋濮王的事例,主张世宗应尊称孝宗为皇考,而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到了嘉靖三年“大礼议”再起纷争,杨、毛一派又搜索《纲目》“汉宣帝追尊悼考立寝庙”作为其说的例证。针对杨、毛一派的说法,黄绾连续三次上奏疏议大礼,支持张璁、桂萼等人“继统不继嗣”的主张。黄氏在第三封奏疏中称,根据《朱熹年谱》和“八书”的考证,只有《凡例》是朱熹自定,其余皆出自赵师渊之手,“追尊悼考”的书法违背朱熹本意及《春秋》之法,因而不能执之为断。黄绾的说辞似乎“言之凿凿”,实则企图借用“赵师渊”瓦解杨、毛一派征引《纲目》“追尊悼考”的依据,以至于提出大纲和细目均由赵氏所作的观点。黄氏此举,并非仅仅是出于政见不同而随意斥责《纲目》“追尊悼考”的书法,在黄氏的背后是明中期开始出现的一股解构《纲目》经典地位的暗流。 明代中期,一些文人学者开始反省宋学的空疏学风,逐渐重视并提倡汉学疏证的治学方式。杨慎便是这一时期致力于考据实证的代表者之一,杨氏偏爱采用音韵训诂之法,对传统经典作品提出质疑和解释。杨氏撰有多篇考史札记,如《<纲目>减字》、《<出师表>缺句》、《四岳为一人》等。在《<纲目>减字》篇中,杨慎通过具体字词音义的考释,指出《纲目》将“婚姻”之“昏”,误作“昏惑”之“昏”,且这类错误在《纲目》中极多。以此为据,杨氏试图破除当时明儒对《纲目》的尊崇。杨氏在文中构建了《纲目》由赵氏所编,进而批评明儒认为《纲目》出自朱子之手并合于《春秋》的认识。万历年间的文人李日华在其《六研斋二笔》中,与杨慎有相似的认识。李氏在其札记中不仅承袭了杨文“乔知之”一事,并同样认定史学非赵氏所长,还增入了“陈平美如冠玉”一例,并给赵氏贴上了“枵学”等标签,以增加叙事效果。 除了在读史札记中以考据训诂的治学方式纠查《纲目》谬误外,明代中期一些重视汉学的文人也开始考订《纲目》。不同于前文提及的《考异》、《考证》等书,在考据实证思潮潜流下产生的《纲目》考释之作,并不以阐发《纲目》旨意为目的,而是通过具体的实证研究来消解当时文人群体观念中《纲目》近乎《春秋》的认识。 万历“三大贤”之一的吕坤所著《纲目是正》一书正是此类著述的代表。吕坤指出《纲目》之于《春秋》书法,是“泥其迹失其义”,且不仅《凡例》未必尽合《春秋》,《纲目》正文内容也有违背《凡例》处,而《纲目》之所以重如《春秋》,原因是世儒不研文义之实,又盲目“重以作者”。为解构“《纲目》如《春秋》重”的观念,吕氏纠《纲目》之误多达七百七十六条事例,以此撰成《纲目是正》一书,且在序言中建构《纲目》的作者。在关于《纲目》作者问题的叙述中,吕氏截取“八书”文义,将《凡例》和《纲目》正文描述为出自赵氏之手,仅有《纲目》篇首的序文才是朱熹所作。吕氏认为也正是这篇序文使得后世文人将《纲目》认作朱熹所著,并将之奉若经典。从吕氏的表述中,我们能发现,吕氏敏锐地观察到时人尊崇《纲目》的重要原因在于作者和《春秋》书法,因此吕氏利用“赵师渊”来否定“朱熹作《纲目》的认识”,进而指出《纲目》书法不符合《春秋》之旨,以此达到消解《纲目》经典地位的目的。 明中期以后,对宋学的反动,不仅体现在实证考据的治学方式上,在文人群体中还出现了回归儒家原典的诉求。明末张自勋自谓“以《春秋》治《纲目》”,撰有《纲目续麟》一书。张氏用《春秋》纠查《纲目》,提出“《纲目》固不可与《春秋》同日语”,并批评“《书法》、《发明》据‘提要’而背《凡例》,《考异》、《考证》泥《凡例》而戾书法”,试图破除《纲目》贵为“史中经”的观念。张氏的撰述策略是“以《春秋》治《纲目》”,认为“朱熹未悉《春秋》之意”,将批评的矛头直指朱熹。正因为如此,张氏并未与杨慎、吕坤等人一样将《纲目》违戾《春秋》书法的问题归罪于赵氏,而仅就《纲目》行文欠详谨的问题,认为“或曰属笔于门人赵氏”。 虽然在《纲目》作者问题上,作为一个语意符号的“赵师渊”被使用的情况存在具体差异,但在杨、吕、张等人笔下,“赵师渊”是解构《纲目》迷思的一个有效叙述元素。清初至雍正年间,学术风气渐形渐著地呈现考据学取向,至乾嘉时期,考据学成为显学。“赵师渊作目”或“赵师渊撰《纲目》”的说法在考据学群体中不断被强化。 清初,阎若璩撰《尚书古文疏证》,列出一百二十八条证据,辨《古文尚书》之伪。阎著第八十五条以牧野的地理方位来论证《武成篇》之谬,并驳斥朱熹门人蔡沈《书集传》中的观点。阎氏按语云:“朱子门人,经学讹者,蔡沈;史学讹者,赵之《纲目》,人多知之。蔡则人为所压,莫敢是正,今姑以地理论之。”在此按语中,《纲目》被视为“史学讹者”并由赵氏所作,阎氏还补充说这种对《纲目》的认识,“人多知之”。所谓“人多知之”的判断依据,应该是阎氏的阅读认知及其所处文人群体间的讯息。也就是说,在清初考据学勃兴之始,《纲目》归于赵氏名下并以此批判《纲目》的作法已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共识。 全祖望撰写过一篇《纲目》的跋文,其文载: 黄幹尝谓《纲目》仅能成编,朱子每以未及修补为恨。李方子亦有“晚岁思加更定以归详密”之语。然则《纲目》原未成之书。其同门贺善争之,以为《纲目》之成,朱子甫逾四十,是后修书尚九种,非未成者。又力言朱子手著。但观朱子与赵师渊书,则是书全出讷斋,其本之朱子者,不过《凡例》一通,余未尝有所笔削,是佐证也……雷同附和之徒,遂以为《春秋》后第一书,可谓耳食。苟或能成朱子之志,重为讨论,不可谓非功臣也,但必为蚍蜉所大骇耳。 所谓朱子每以未及修补为恨,本是黄幹形容朱熹在《纲目》初稿完成后又未及修订时的心态。而“晚岁思加更定”之语,是李方子描绘晚年朱熹计划“整顿”《纲目》。但在上引材料中,全氏却将黄、李的说法抽离具体语境,以此说明《纲目》是未成之书。更为吊诡的是,全氏明明注意到了朱门弟子贺善较为正确的说法,却仅对“八书”断章取义后,否定贺氏观点,反而宣称朱熹仅作《凡例》,大纲细目则全出自赵氏。从上引史料末尾来看,我们能发现全氏意图在于试图借助“赵师渊作《纲目》”,来批判“雷同附和之徒”将《纲目》奉为《春秋》后第一书的观念。 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的“李昭德来俊臣书法”条、“《通鉴纲目》”条及《蛾术编》的“《九朝编年备要》”条中,均表示“赵师渊作《纲目》”。与全祖望观点一致,王鸣盛亦表示《纲目》是由赵师渊离析《通鉴》而成,并批评《纲目》褒贬自定和讲究义理的治史取向。南宋陈均赞扬《纲目》书法精密,并仿《纲目》作《九朝编年备要》。对于陈氏推奉《纲目》之法而作《九朝编年备要》一事,王氏在《蛾术编》中讥讽陈氏非但不知《纲目》出自赵师渊之手,反而效仿其法。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纲目》是义理取向的治史典范,因此信奉实证方式治史的王氏才会宣称“师渊倚朱子以自名,朱子亦漫假借之”,以此来消解《纲目》的典范作用。 洪亮吉曾为杭世骏的《三国志补注》作序,洪氏在序中谈到当时史学的弊端有二,其一是“塾师之论史”,即“拘于善善恶恶之经,虽古今未通,而褒贬自与”。洪氏表示这种“塾师之论史”的始作俑者便是赵氏及其《纲目》,而能补救“塾师之失”,只有“通训诂”这一途径。洪氏还曾作读史诗,其中一首载:“《尚书》别有古文传,西蜀人才著《太玄》;僭圣亦同非圣例,扬雄梅赜赵师渊。”洪氏自解道,扬雄著《太玄》比拟《易》,赵师渊作《纲目》攀附《春秋》,这与梅赜撰伪《古文尚书》同罪。洪氏同样是借助“赵师渊作《纲目》”,解构《纲目》重如《春秋》的迷思,以此表明义理取向由来不正,“通训诂”的治史方式才是正途。 此外,在清代前中期考据取向的治学风尚下,出现了两部考释《纲目》的著述,芮长恤《纲目分注拾遗》和陈景云《纲目订误》。前者以《通鉴》为本,辨析赵氏所撰分注的疏漏;后者征引如《汉书》等原文考证《纲目》的错讹。另外,从游于钱大昕、孙星衍等人的李富孙撰有《<纲目>拟<春秋>论》,此文专为批评尊《纲目》如《春秋》的观念。因此,至少我们可以说在清前中期的考据学群体间,利用“赵师渊”来消解《纲目》在史学义理取向维度的范式意义已存在共识。 与此不同的是,因《纲目》富含维护政治纲常的思想资源,康熙与乾隆对其尊崇有加。康熙在《<通鉴纲目>序》云:“宋司马光奉诏纂修《资治通鉴》……朱熹本之为《纲目》,纲仿《春秋》,目仿左氏,义例森严……朝夕起居之时,循环批览,手未释卷。”又在《书<通鉴纲目>后》一文中表示,“邪正是非之辨,贤奸忠佞之分,寓大义于微词,绍素王之心法,麟经之后,唯有此书”。乾隆在其读史诗中写道,“编年事例自涑水,正纪褒贬推紫阳。列眉指掌示法戒,四千余年治乱彰。武帐几余一翻阅,岂因狩猎懈就将”; “功继麟经谁复并,文如迁史尚须删”。 在《纲目》提要的书写方面,作为官方著述的《四库全书总目》深受皇权意志和汉学立场的双重影响,且二者之间的张力十分微妙。一方面,因对皇权意志的顾忌,使得《总目》提要未能如全祖望、王鸣盛等公开抨击《纲目》的义理取向;另一方面,因对汉学立场的恪守,不仅直陈“惟《凡例》一卷出于手定,其纲皆门人依《凡例》而修,其目则全以付赵师渊”,又指桑骂槐,批评《发明》、《书法》等是尊崇朱子的“循文敷衍”之作,讥讽《纲目续编》等书有悖妄乖戾之失,实则矛头直指源头《纲目》。自《四库全书总目》采录“赵师渊作目”说,此观点几乎被视为定论,一直沿袭至今。 结 语 乾道七年,朱熹制定《凡例》后,开始编纂《纲目》的具体内容。朱熹将此项工作按断代进行划分,除了自己亲撰外,其门人蔡季通、李伯谏、张元善等人也承担部分相应的内容。《纲目》初稿完成于淳熙八年之前,即赵师渊入朱门之前。因《纲目》初稿编修中存在的问题,晚年朱熹将此书列入“整顿”计划,而精于义理又颇具史才的赵氏成了“整顿”《纲目》的得力助手。从目前的材料来看,赵氏至少承担了汉、唐部分的修补工作。由于庆元党禁的影响,朱、赵二人整顿《纲目》的计划很可能最终没有完成。这是赵氏在《纲目》成书过程中扮演的真实角色。 宋末王柏发现朱熹致其弟子赵师渊的“八书”后,误解书信文义,得出“朱熹作纲、赵师渊作目”的错误结论。元、明时期,随着理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纲目》被塑造成经典,阐释《纲目》义理之风也逐渐兴起。由于《纲目》正文与《凡例》在书法上不尽统一,为文人学者阐发《纲目》的微言大义,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论说场域。“赵师渊作目”作为一种有效的书写符号,在阐释《纲目》书法的论说中得到凸显。明中期以降,文人群体中出现反思宋学的伏流,如杨慎等崇尚实证的史家,利用“赵师渊作《纲目》”来消解《纲目》的经典地位。清前中期,考据学蔚为大观,以全祖望、王鸣盛等为代表的考据学群体接续杨慎等人的说辞,宣扬《纲目》出自赵师渊之手,试图解构《纲目》在史学义理化层面的范式意义。而后“赵师渊作目”说又被官方的《四库全书总目》采录,几乎被后世学人视为确论。至此,我们就能理解,作为一种“伪观点”的“赵师渊作目”说,逐步流行并成为《纲目》作者问题的主流答案的复杂过程,及其背后蕴含的丰富思想文化意涵。

《资治通鉴纲目》读后感(五):【转】仓修良:《资治通鉴纲目》与纲目体

朱熹编著的《资治通鉴纲目》,自问世以后,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还是相当大的,上自朝庭,下至平民百姓,从中都曾得到过好处。因此,不仅原著得到广为流传,而且还形成了一种新的史学体裁——纲目体,同时又产生了许多新的相关的史学著作。然而对于这样一部史书以及在它影响之下产生的一系列著作,在当代史学研究中,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原因在于一般总都认为它对于中国史学发展影响不大,因而在许多史学史专著中竟无一席之地。笔者本人也曾有过这样的看法,如在1983年出版的《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中,虽然列有一目作了介绍,但最后却说“尽管《纲目》在史学上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但其影响和流毒却是十分深远的。”这一说法显然是很不妥当的,只要深入加以研究就会发现,该书产生以后,不仅新增了一种史体,产生了一系列纲目体的历史著作,更为重要的还在于为史学走向社会、走向通俗化开辟了道路。然而这一历史现象,长期以来却一直被人们所忽略。惟其如此,笔者在1986年受山东教育出版社委托,主编《中国史学名著评介》时,启动之前,曾拟订了一份收入史书目录,于是将朱熹的《通鉴纲目》也收入其中,并分别寄请多位师友征求意见。从回馈的意见来看,还是很少有人同意收入此书。面对这种情况,我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将其收入。并在该书《前言》中这样写道:“再如朱熹的《通鉴纲目》,就其思想性和史料而言,都很难说有多大价值,但由于它创立了纲目史体,故亦把它收入。”但这里还仅局限于创立纲目体,至于由此而让史学走向社会、走向通俗化而产生的那股“纲鉴热”还是未能提及。关于这一点,在今天深入研究,如何加以借鉴。本文想就这些方面情况作些初步探索,以期达到引起人们的重视,也是说,想、以此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对此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特别要研究从“纲目体”进化到“纲鉴热”的真正原因、过程及其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 一 众所周知,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是有两个目的,一是深感千余年来史书至多,却没有一部简明系统的通史,因而“诸生历年真能竟其篇第,毕世不暇举其大略,庆烦趋易,行将泯绝。”于是他决心要编写一部简明的通史来解决这一矛盾。二是这部书的编修,还要做到“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咸,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以供君主治国施政的借鉴。《通鉴》成书为294卷,约300万字,与原来的历代史书总计为3000万字相比,确实减少了十分之九。但是,就是这个数字,毕竟还是让众多的人为之望洋兴叹,因为像这样数字的大书,要在短时间将其通读一遍还是非常困难的。正如司马光自己所说,《通鉴》成书后,只有王胜之一人阅读过一遍。为此,朱熹便考虑利用《通鉴》为基础,另编一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编年体史书。当然,朱熹编篡《通鉴纲目》的动因并非仅仅如此,我们曾根据他的有关论述,将其概括起来,其实亦有两大原因:其一是《通鉴》一书部头太大,内容太详。人们读了不能得其要领,读到后面,忘了前面,何况短时间内也无法通读完毕:其二是《通鉴》的封建正统思想还不够强,名分思想还不突出,书法褒贬还不完备,因此一意模仿《春秋》书法,亲自制订凡例,按照儒家的纲常名教思想,作为编排其内容的准则。其书起迄,一依《通鉴》之旧,而从《通鉴》中节取事实,编为纲目。纲为提要,顶格大书,模仿《春秋》;目以叙事,低格分注,模仿《左传》。当然,我们说“从《通鉴》中节取事实”说明《通鉴纲目》的记事内容基本上是依据《通鉴》,实际上在编篡过程中,还是做了三方面工作,即删去《通鉴》繁文,增补《通鉴》史实,改正《通鉴》记载不当之处。并不是人们所想象那样,全部节录《通鉴》,关于这一点,叶建华同志在《资治通鉴纲目评介》一文中曾经作过论述,这里笔者就从略了。

二 《通鉴纲目》一书主要究竟是由谁而作,至今似乎还存在着不同的声音。朱熹一生花了20余年时间,在友人和弟子的协助下完成了这部史学著作,由于生前未能正式刊行,又由于最后一部分的修改工作是由其学生赵师渊帮助完成,所以此书刊行之后,社会上竟然流传着《通鉴纲目》并非朱熹所撰,他只是制订了凡例,其内容全为赵师渊所作的说法。明末张自勋作《纲目续麟》一书中己正式提出此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讲得就更明确,并且在《纲目续麟》和《御批通鉴纲目》两书提要中都作了论述,尤其是后者讲得就更加具体:“朱子因司马光《资治通鉴》以作《纲目》,惟凡例一卷,出于手定,其纲皆门人依凡例而修,其目则全以付赵师渊。”《四库提要》是官修的权威著作,既然作如此说法,儿乎已成定论,加之著名历史学家全祖望亦持此说,认为:“是书全出讷斋(赵师渊号),其本之朱子者不过凡例一通,余未尝有所笔削。”于是这一说法便广为流传。笔者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撰写《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时,尽管对此说并不完全相信,但由于自己未作过深入研究,也提不出相反意见,只是在书中写了“纲为朱熹自定,目为其门人赵师渊所作。”所以要这样写,因为纲的编定,涉及到强正统、定名分问题,这是他不满于司马光在《通鉴》中关于正统的一些做法,成为他编篡此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全书大纲只有由他亲自写定,方能达到这一目的,其它弟子是无法做到的。值得指出的是,全祖望所讲,亦并非有真凭实据,也是根据朱氏与赵师渊书信往来中推测出来的。而全祖望在《书朱子(纲目)后》开头还有这样一段文字:“黄斡尝谓《纲目》仅能成编,朱子每以未及修补为恨。李方子亦有‘晚岁思加更定,以归详密'之语。然则《纲目》原未成之书。其同门贺善争之,以为《纲目》之成,朱子甫渝四十,是后修书尚九种,非未成者。又力言朱子手著。”黄、李二人亦为朱氏弟子,明明讲的是“仅能成编”、“未及修补”、“思加更定,以归详密”,其意很明显,都是讲书稿己完成,只是“未及修补”和“更定”而己,同门贺善亦争之,认为《纲目》“非未成者”力言朱子手著,但全祖望最后仅据“现朱子与赵师渊书”便得出“是书全出讷斋”的结论。这一做法,无疑是过于草率,对于黄、李、贺三人看法既然己经征引,总得应该表个态吧,在没有任何其它证据情况下,便直言“但观朱子与赵师渊书,则是书全出纳斋,其本之朱子者不过凡例一通,余未尝有所笔削,是左证也。”这一说法,迷惑性是相当大的,不知情者总都会相信,总以为他的结论是由朱子亲笔信所得出,因而对于相反的看法,似乎也就无需辩驳了。问题在于朱子信中并未直截了当作过如此说法,而是全氏以意推求的得,又无其它“左证”。何况他用朱子之信也是用来作“左证”的,所以我们说他这种做法不免过于草率,人家并未讲过“是书全出讷斋”要你“左证”什么呢?但是,不管怎么说,由于前有权威的《四库提要》唱之于前,又有全氏和之于后,《纲目》一书并非朱子“手著”便成为挥之不去的定论了。还在上个世纪八十年末,叶建华同志开始研究朱熹在史学上的贡献时,便发现了此说之不可信,于是便在我主编的《中国史学名著评介》一书中,对《资治通鉴纲目》写了评介。文章的第一部分就是对该书的编篡过程进行论述和考证,文中多次引用朱熹和好友吕祖谦讨论编修《纲目》往来书信,其中有淳熙元年(1174)答吕祖谦书:“近稍得暇,整顿得《通鉴》数卷,颇可观,欲寄未有别本,候来春持去求是正”。又在淳熙五年答吕祖谦书也说:“《纲目》近亦重修及三之一,条理整顿,视前加密矣。……但恐微细事情有所漏落,却失眼目,所以须明者一为过目耳”。再如淳熙四年,答张敬夫书云:“《通鉴纲目》近再修至汉晋间,条例稍举,今亦漫录数项上呈。但近年衰悴目昏,灯下全看小字不得,甚欲及早修篡成书,而多事分夺,无力誉写,未知何时可得脱稿求教耳”。仅引朱熹以上三则给友人书信内容,就足以说明《四库提要》作者与全祖望所云都是绝对不可信的。叶建华在论述该书编篡过程时,还特地将其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写成最初草稿,第二阶段乃为完成“净本”(初稿)时期,第三阶段则为最后修改定稿时期。最后他指出:“我认为,朱熹编《纲目》,先有蔡季通、李伯谏、张元善、杨伯起等说明编成初稿,后有赵师渊等帮助修改整顿。赵师渊苛《纲目》与赵、李、张、杨诸人一样,只能看作是朱熹编撰此书的助手,一切还是昕从朱熹的指导”。可见朱熹主编《通鉴纲目》,决不像我们今天那些挂名主编,他是实际参加了该书的编撰工作,从制订凡例,到列出大纲,从编写初稿,到修改定稿,都有他亲自的劳动成果,实际上当年只差一赞之功,就引来身后这么多议论。为了更加把问题说明清楚,叶建华同志特地于1994年在《文史》第39辑上又发表了《论朱熹主编〈纲目》一文,对于朱熹在编篡《通鉴纲目》中究竟做了哪些工作作了较为详细的考证和论述,用历史事实否定了《四库提要》的作者和全祖望所下的错误结论。并且指出:“朱熹编《纲目》共花了20余年时间,是基本上定稿,只剩一部分修改工作未能亲自完成。然而,由于《纲目》的最后一部分修改工作主要由赵师渊帮助完成,也由于《纲目》在朱熹生前未能正式刊行,所以书成之后,《纲目》非朱熹所提,朱熹于《纲目》至多只作了一个凡例,其内容均为赵师渊所撰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开来。”这么一来,总算将长期以来后人加给朱熹关于《通鉴纲目》编修方面的不实之辞,作了一次清除,还历史以本来面貌。由于这一不正确的说法影响非常之广,有必要在此再作一些概述,以作点适当的澄清。 三 《通鉴纲目》在朱熹在生前一直处在修改过程之中,直到他去世后10年,即嘉定三年(1210)方由弟子李方子参定刻印,起初纲、目、凡例还是分别刊行,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就曾这样说:“《通鉴纲目》59卷,侍讲新安朱熹元晦撰。始,司马公《通鉴》有《目录举要》。其后,胡给事安国康侯又修为《举要补遗》。朱晦翁因别为义例,表岁以首年,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耍,而分注以各言,自为之序,乾道壬辰也。大书者为纲,分注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此书尝刻于温陵,别其纲谓之提要,今板在监中。庐陵所刊则纲目并列,不复别也。”至于《纲目凡例》迟至咸淳元年(1265)方由门人王柏刻于金华,其中原委王柏在《凡例后语》中均有说明,此后便将《凡例》、《纲目》一道合刻流传于世,直至明清,由于社会的需求,时有刻本问世,成为一部非常热门的史书。 《通鉴纲目》自问世以后,所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欢迎,首先是全书强化正统思想,突出纲常名教。符合封建统治者的要求,这在封建时代许多人的评论中便可得到反映,因此,明清两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明宪宗成从化年(1473),“上命儒臣考订宋儒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尽去后儒所著考异、考证诸书,而以王逢《集览》、尹起莘《发明》附其后,至是上呈。”明宪宗还亲自为之作序“朕惟朱子《通鉴纲目》,实备《春秋》经传之体,明天理,正人伦,褒善贬恶,词严而义精,其有功于天下后世大矣。……是书所载,自周秦汉晋历南北朝隋唐以及五季,凡千三百六十二年之间,明君良辅有以昭其功,乱臣贼子无以逃其罪,而疑事悖礼,咸得以折衷焉,伴后世为君为臣者,因之以鉴戎惩劝,而存心施政,青由正道,图臻于善泊,其于名教岂小补哉!然则是书诚足以继先圣之《春秋》,为后人之轨范,不可不广其传也。因命缮录定本,附以凡例,并刻诸梓以传。”这段议论,可以说代表了封建社会后期整个统治者的看法。不仅如此,同年11月,宪宗又命大学士彭时等编篡《宋元资治通鉴纲目》,宪宗“上谕”曰:“朱文公《通鉴纲目》,可以辅经而行。顾宋、元二代,至今未备。卿等宜遵朱子凡例,编篡宋、元二史,上接《通鉴》,共为一书。”彭时去世后,商艳接替主持编篡。至成化十二年书成,始于宋建隆庚晤,终于元至正丁未,凡四百有八年,总二十有七总,名曰《续资治通鉴纲目》。商艳等在《进续资治通鉴纲目表》曰“伏以经以载道,阐万世之文明;史以辅经,昭累朝之鉴戎。东鲁大圣删述于前,考亭大儒祖述二后,此《春秋》为经中之史,而《纲目》实史中之经。”这里可以看出,君臣之间一唱一和,宪宗曰:“朱文公《通鉴纲目》,可以辅经而行”商格则曰:“《纲目》实史中之经”也。这么-来《通鉴纲目》就轻轻地推上了神圣的地位。因此,其后不久,作过《通鉴纲目前编》的许浩就曾这样说:“及我末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表章《四书五经》,颁降天下,而《纲目》亦与,则视《资治通鉴》盖加显矣。”生活在万历年间的叶向高,在《重刻通鉴纲目序》中更加明确指出:“国朝列圣崇重表章,颁之学宫,令士子诵习,与《六籍》等。柄文者,必循以课士,宁独取其该洽,良以二千年来是非褒贬衷于是书,不可废也。”这些叙述足以说明,《通鉴纲目》到了明代,己被统治者推上了极高的神圣殿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己经无法与之相比。因为《通鉴纲目》不仅可以与《四书五经》并列,更重要的是“颁之学宫,令士子诵习”实际上是朝延行政命令在推广此书,其影响之大自然就可想而知了。而在社会上的地位之高,当然也就远在《资治迫鉴》之上了。进入清代,清圣祖康熙帝,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因陈仁锡刊本,亲加评定”(《四库提要》语),并为之作序。因为有了“御批”其身价自然就提高百倍,于是科举考试策论,概以本书为准。乾隆初年,高宗又命大臣编篡《通鉴纲目三编》,以续朱熹《通鉴纲目》和商将《续资治通鉴纲目》,以补有明一代史事,并于乾隆十一年(1746)四月成书20卷时呈,高宗亲自为之作序、参定。他在序中还说明为什么要续《通鉴纲目》,在这篇序中就非常明显的道出了统治者所以要推崇《通鉴纲目》的原因所在,那就是此书可以“明天统,正人心,昭监戎。”关于这一点“司马氏有不能窥其藩篱者”。当然《资治通鉴》也就得不到有如《纲目》这样的荣崇。书成不久,因事迹漏落,地名、人名又多外误,遂于乾隆四十年(1775)命赫舒德重修,补遗纠谬,使端委秩然,而卷数比初编加倍。乾隆三十二年,高宗又命大臣依纲目体重修一部简明通史,名曰《通鉴辑览》,因高宗曾亲自核定和批注,故亦称《御批通鉴辑览》,全书160卷,附南明唐、桂二王事迹三卷。编年纪事,纲目相从,于音训典故与史实考证,则分注于其目之下。起自上古,迄于明未,是简明的编年体通史。其书虽是在前人旧史基础上删繁就简,但自定凡例,立有史料取舍标准,于数千年历史大事之原委始末,叙述简明,颇便于初学历史之入门。

至于民间所以欢迎《通鉴纲目》,关键在于简明与通俗,特别是提纲挈领,大的事件可以做到一目了然,这对于那些需要了解历史的人自然方便得多了,特别是适合于士人的科举考试。正如朱熹自己所说“此书无他法,欲其纲谨严而无脱落,目欲详备而不烦元耳。”尤其是全书卷供不大,仅59卷,为《通鉴》的五分之一,这自然就适合广大民众的需求,加之统治者又大力提倡,因此,问世以后很快得以广泛流传。特别要指出的是,《纲目》成书不久,便有遂昌(今浙江遂昌)人尹起莘著成《资治通鉴纲目发明》59卷,对《纲目》进行大力宣扬,尹氏在《纲目发明序》中说:“是书之作,其大经大法,如尊君父而讨乱贼,崇正统而抑懵伪,褒名节而黯倭邪,贵中国而贱夷狄,莫不有系于三纲五常之大,真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极,为先圣继绝学,为后世开太平者也。”这些议论,确实做到了为《纲目》发明义首的作用,所以魏了翁在《通鉴纲目发明序》中说“是书若行,《纲目》之忠臣也。”惟其如此,明清以来同样得到广泛欢迎。王重民先生在《中国善本书提要》中曾有这样说明:“是书上自《纲目》篡成,仅三、四十年,或四、五十年,为发明《纲目》者第一部书,明清以来,翻刻不绝。”其影响之大,于此可见。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望江人王幼学著成《资治通鉴纲目集览》59卷。此书“取朱子《纲目》,悉为训话,引喻证释。”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永新人刘友益著成《通鉴纲目书法》59卷。刘氏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书,元代历史学家揭侯斯在《刘先生墓志铭》中曾有明确的说明:“以圣人之志莫大于《春秋》,继《春秋》之迹,莫尚于《通鉴纲目》。凡司马氏宣书而未书者,朱子书之:宣正而未正者,朱子正之。恐朱子之意不白于天下后世,乃著《通鉴纲目书法》59卷,盖历三十年而成。”而他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又对刘氏作此书的意图详细的论述了一番: 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以为万世之法;朱子因司马氏《通鉴》作《纲目》,以正百王之统。此天地之经,君臣之义,而圣贤之心也。世之言《春秋》者,自《公羊》、《谷梁》、《左氏》以下,无虑数十家,而义犹有所未明,疑犹有所未解者,鲁史不可复见,且圣人之制作也,后之羽翼《六经》者直莫如,朱子犹不敢言《春秋》,然《纲目》之作,非深得圣贤之旨者不能也。故朱子不言《春秋》,而知《春秋》者莫如朱子。世之言《纲目》者,亦无虑数十家,既有《春秋》为之义例,又有诸史可以究其本末,且去朱子之世为未远,而又有亲及其门者。然言愈烦,义愈精,非深得朱子之意如朱子之知《春秋》者,不能言也。能言未有若庐陵刘氏《纲目书法》者,其辞则《公羊》、《谷梁》,其义则《春秋》,而其志朱子也。 从这段议论人们可以清楚看到,因为有了这部《纲目》,还在元代朱熹已经被推上孔子以后第一人也,而注疏发明《纲目》的著作,即在元代己经有数十家之多了,与言《春秋》的著作也已经相当了,其影响之大,自然可以不必多言了。由于朝廷和民间对此书都是如此重视和推崇,因此,宋元以来社会上便掀起了“《纲目》热”而这股“《纲目》热”几乎历元明清而不衰。这样一来,社会需求量自然大增,因而公私竞相刊刻,从而也产生了许多不同版本。而社会上的许多书商,亦乘机争相刊刻,大赚其钱。为了争取读者,有的书商还将许多研究《纲目》著作的内容,汇刻于《纲目》之中出版。据王重民先生在《中国善本书提要》中记载,先是宣德七年(1432),福建书商刘划将尹起莘《发明》、王幼学《集览》、汪光宽《考异》、徐昭文《考证》、陈济《集览正误》分别散附《纲目》每条之下或附各卷之末,由其同族兄弟刘宽在福建刊刻于世。而同时杨氏清江书堂亦刻《通鉴纲目大全》59卷,“盖杨氏见刘氏书颇获利,因增入刘友益《书法》,以与刘氏竞售。魏氏刻是书,后于刘、杨二家者约十余年,所以仅刻《集览》与《考异》者,盖择其最善者而刻之,欲以简易斗二家之繁博也。”可见书商们竞争之激烈己经达到如此之地步,而刻书之多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也要指出的是,自元以来,也有一些学者著书立说,或对《纲目》持有微辞,或考证其记载史事之差误者,如元代何中著《通鉴纲目测海》一书,则是“纠《通鉴纲目》书法之异同”;明末张自勋所著《纲目续麟》,则论证“《纲目》一书,非惟分注非朱子手定,即正纲亦多出赵师渊手,并让刘友益误以晚年未定之本,为中年己定之本。”清代则有陈景云《纲目订误》、冯班《纲目纠谬》、张庚《通鉴纲目释地纠谬》等。所有这些著作中,有的是纠正《纲目》本身的差误,有的则是对研究、注释、发明《纲目》之书进行纠误或批评,也有的则是对《纲目》作者、书法提出疑义。不论是那一种,总归都是因《纲目》而派衍出的这一书系,这一现象,以前的著作还是不多见的。这也说明,尽管有最高统治者在大力提倡和宣传,并不影响还会存在不同的声音。 我们在上文中己经讲了,因为《通鉴纲目》中所讲述的思想、观点和内容,完全符合历代统治者的要求,是一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教科书,非常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因此,一直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推崇和提倡。而作为此书的著作者朱熹,在整个封建社会后期,也就理所当然的被推上了仅次于孔子的神圣宝座,享受到仅次于孔子的崇高荣誉。也由于《通鉴纲目》在编篡上确实具有它的长处,诸如纲举目张,简明扼要,明白易懂,可以做到一目了然。这就更加适合于社会的广大人群读史的需求,因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从启蒙教育开始,就是通过从读史中来求得各种知识和伦理道德,乃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大道理,无一不是通过学习历史而获得。所以近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在《尊史》中说“”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我国古代社会里,几乎人人都要学习历史,阅读历史,而《通鉴纲目》正好就成为比较合适的一部历史好教材。特别是那些尚处于社会中下层的士人,更成为他们科举考试的必读之书。凡此种种,正是宋元以来社会上所以会产生“《纲目》热”的原因之所在。 四 就在“《纲目》热”的影响之下,明代学术界有些人很快就从中得到启示,并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社会上非常需要一种通谷易懂的历史书籍,于是从明代初期开始,就有人从《资治通鉴》和《通鉴纲目》两部书打起了主意,最先出现的乃是对《通鉴》进行节略。当然,此事司马光自己就曾做过,在《通鉴》成书后,作过《通鉴举要历》80卷,《通鉴节文》60卷,则是以全书太详、目录太略而折中编成的。到了南宋又有多家对《通鉴》做节要工作,据《中国善本书提要》的《编年类》载有《增入诸儒集议资治通鉴详节》一书,《提要》曰:“原书不著编辑人姓氏。考《季苍苇藏书目》有宋版《通鉴详节》100卷,不著撰人;《传是楼宋元本书目》有宋大、小本《资治通鉴详节》各100卷,宋本下题吕东莱三字。按《宋史·艺文志》有《吕氏家塾通鉴节要》24卷,此本增入名儒集议,当在其后。”而《中国善本书提要》的《编年类》还载有《增入诸儒集议资治通鉴详节》一书,《提要》曰:“原书不著编辑人姓氏。考《季苍苇藏书目》有宋版《通鉴详节》100卷,不著撰人;《传是楼宋元本书目》有宋大、小本《资治通鉴详节》各100卷,宋本下题吕东莱三字。按《宋史·艺文志》有《吕氏家塾通鉴节要》24卷,此本增入名儒集议,当在其后。”而《中国善本书提要》的《编年类》还载有《增修陆状元集百家注资治通鉴详节》,作者乃淳熙年间的陆唐老,《少微通鉴节要》、《少微家塾点校附音通鉴节要》、《增修附注资治通鉴节要续编》等多种,并且者为明刻本,特别是最后一种,还是“朝鲜铜活字本”可见流传之广。元代亦曾有《通鉴节要》、《通鉴事略》等书。到了明代,便有刘刻的《资治通鉴节要续编》30刊刻。这一系列删节《通鉴》的做法说明,就在《通鉴纲目》流行的同时,人们还在探索一种简洁易读的史书,但目光还仅是停留在对《通鉴》的简节上面,这种删节的做法,往往不仅影响历史事件的联贯性,而且也免不了要影响历史发展的完整性,何况这都还是在前人著作上面做些简单的文章。就如嘉靖三年(1524)刊刻的严时泰《新刊通鉴纲目等论摘题》、嘉靖十五年(1536)刊刻的戴瑕《新刊通鉴汉唐纲目经史品藻》和《宋元纲目经史品藻》,已经失去了简明历史的性质,况且也还没有摆脱对前人著作的依赖。于是怎样编写一部为广大社会人群所接受的通俗的历史读物,已经成为当时社会的迫切要求。“纲鉴”这类通俗史书,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产生的。其实只要你细阅读就可发现,实际上不过是“纲目体”变异而己,因为这一类书虽名曰“纲鉴”而其体裁仍为“纲目”而从史料记载和这类书籍的流伟来看,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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