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跑来留言: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后来我去查了一下,知道这是流行歌曲《漠河舞厅》的歌词。今天是周末,我去云村找到《漠河舞厅·2022》,反复听了几遍,还发现了网易丁磊以云村村长的名义在下面的留言,他在抄写歌词,说是自己深受打动。打动村长的那句歌词不是杀人放火,而是“三千里,偶然见过你”。看来也是有故事的人啊。
如果你已经听完,那我向你推荐奥地利独立摇滚女歌手Anna F. 的 Too Far. 现在,我猜你多半听不懂她的歌词,那就只能听旋律和声线了。感觉怎么样?完全不懂歌词的情况下听歌,我认为这是听歌,跟着小鼓点一路往前走。
“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你什么都没说,野风惊扰我”,这是歌词,的确写得很险峻。不过想一下吧:《诗经》是民歌,本来是可以唱的。宋词也是流行歌曲,原本是文人写给歌姬演唱的。结果一个音符都没有留下来,大家只能整天吟咏歌词。如今有了网络,大家继续背歌词,还是和音乐没有多少关系。这种玩法不是听歌,不是喜欢音乐,而是喜欢诗。但是真给一首诗出来,又没有几个人愿意去读,也是头疼。
最近我经常找出《史密斯夫妇》的主题曲 Mondo Bongo 来听,歌词有好些是外语,我根本听不懂。但是每次开头,听到拨弦那几声,就可以深陷沙发,用脚在地上打拍子。一点没关系,我等着曼波鼓响起,我等着手风琴加入,跟着旋律回想安吉丽娜朱莉在泥泞的庭院里如何缓缓起舞。你要让我跑去哪里写出一句歌词来,我做不到,因为我根本就记不住,在今天之前我都把这首歌记成了《芒果》。
如果一首歌的曲子和歌词相得益彰,那就再好不过。但如果一定要做出取舍的话,我个人认为曲子要更重要。宋冬野的《安和桥》也有“让我再看你一眼,从南到北”这种奇崛的句子。但是我喜欢这首歌不是因为歌词好,也不是它无争议地可以打动左中右青年,而是大约2分钟左右,在“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一句之后,突然响起的一段马头琴。每次听到这里,不由得毛发上指,魂不附体。
听歌好吗?听歌的时候暂且把歌词放一边好吗?看词听歌和单纯听歌,听到的完全是两样东西。热爱歌词的人怎么可能起身翩翩起舞呢?歌曲不让人听到脚板痒,就不是好歌曲,我作为山民是那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