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幼体弱,我的童年便少了同龄许多孩子一样活蹦乱跳的时光。记忆中陪伴我的,除了那些没完没了喝不完的苦涩中药,就是爸爸千方百计搞来的小人书。那时候我还不懂得阅读的概念,一个被常年圈在家中吃药打针的孩子,倘若说也有期盼和快乐的的话,那就是看小人书,小人书的世界就是我憧憬和幻想的世界,故事里的情节我也是毫无辨别能力的认为是真实的。这些图书大多是黑白的,很少得到一本彩色的,便如获至宝,睡觉都要搂着,人也变得乖巧。印象最深的是那本《越海擒寇》,那是爸爸出差去上海专门为我买的,我一直幻想自己成为小人书里那个勇敢的女孩子,爸爸常说,每当我需要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时,他总要想方设法去买几本小人书来哄我,作为让我配合治疗的条件。当然也读唐宋诗词,孩提的记忆应该是一个尚待充填的储存盒吧?那时候我背下的上百首诗词,至今储存在记忆中张口就来,大概爸爸也没有想到,这种方式居然潜移默化的让我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
在军校的几年,我对于所学的专业课一直提不起兴趣,倒是常常在上解剖课时偷偷读藏在课桌抽屉里的《红楼梦》,还自作聪明地把解剖学竖起来放在课桌上欲盖弥彰,以遮挡讲台上老师的视线。我的津贴也大多用来买书了,我十六岁开始发表诗歌,第一次获得八元钱稿费,欣喜不已,自此更加不务医学正业,熄灯号吹了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偷看《悲惨世界》,如痴如醉,第二天出操时,还沉浸在冉阿让有没有被抓住的担忧中,心不在焉匆匆扎起的羊角辫不慎跑散了一只,状如战场溃兵,狼狈不堪,被区队长指着鼻子骂熊兵。
虽然爱读书,却始终只是一种习惯,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孜孜不倦爱学习的人。也没有试图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那样崇高的理想,而且很多时候是不求甚解,只是因了那份喜爱和享受,喜欢抚摸纸张时那温暖又亲切的感觉。有些道理,正是在这不求甚解之中得以解。是不求明白时的豁然明白。我看书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都犹不及,奇怪的是如此速度每一精彩细节都不会溜过我的记忆。就是眼睛不由自主往那书本上瞟,爱逛书店,看到书,眼睛就开始吃巧克力,很享受,但眼睛吃吃书橱里的巧克力毕竟不同握在自己手里,再一张张拨开那层包装精致的锡纸吃到嘴里的巧克力那样过瘾,于是就一定要买下来,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心里才踏实。
读书的快乐,可以用一句“我知鱼之乐”来概括,好的书,如酒,是能够醉人的,但这种醉是沉醉,是让人忘记时间和空间的沉迷。有一天看金宇澄的《繁花》,家里人都不在,说好了在某地吃中饭,还特意手机上了闹钟,可就是没有听到,一上午,就那么痴了进去。飞虎后来说,桑子,如此读书痴成这样的,真是少有了,就那么美妙吗?可不是吗,就这么美妙呀,喝酒的人有喝酒的美妙,书里的乾坤和美妙,槛外人永远无法理解,也体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