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见到了这样“官宣”:
狗咬人”事件当事人被撤职 多名干部被问责
新华社2021-11-24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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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咬人”舆情发酵后,23日晚,河南安阳通报了对涉“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通报指出,安阳市委、市政府责令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四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为:给予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占方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监督检查科副科长兼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郭双军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并给予免职处理;给予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二级高级主办蔡国强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冯海军记过处分;给予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马彦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中华路派出所所长杨占山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事件当事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新刚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于是乎,现在的这句:“早干嘛去了?”也就顺理成章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样的论断,想必人们早就耳熟能详了罢;所以我并未很在意这桩“西安狗咬人”事件;据说距离事发至今已经有二月之久了?所以还是那句:你们,“早干嘛去了?”
“狗咬人”实在地说,不算是一件什么有轰动效应的事儿——对社区众多的爱狗人士溜狗,或许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则是,在“防不胜防”而出现的意外之际,当事双方,尤其是责任事故方,必须拿出正确的态度,比如诚挚地道歉比如即刻就医等等——责任方即狗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给受害者以抚慰——这些于当时,必然是“狗主人”的基本素质的体现了吧?!而“西安狗咬”的主人公,呈现出的又是一副什么嘴脸呢?有几个细节倒是很说明问题的,可以大大地省略我的笔墨的——
一个是为主持公道,实地采访报道受害者的杨小莉记者,面对采访时的掩面而泣;一个是面对被抓了个“现形”的被追究责王新刚,脸不红心不跳地掷地有声:我是从来不相信监控录像视频的!
专横跋扈,有没有?维权艰辛,是不是?再看看这一串串的“涉案”人员的惩治清单,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他们的职责又是什么?如此担当,还能指望他们干什么?
“狗咬人”,倒不一定是狗仗人势——毕竟是一条狗,不存在法律的约束;但若“西安狗咬”的主人公,如此霸道,又仗了谁的势呢?我时常在想,倘若没有了那些成千上万的网民的沸腾民意,“西安狗咬”的走向又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