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官方微博通报一起司乘纠纷。通报显示,14日晚,城阳区康城路附近发生一起司乘纠纷,网约车司机尹某某与乘客阴某某因打车路线变更发生争执,尹某某持橡胶棍并对阴某某言语威胁。接报警后,城阳警方迅速处警,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尹某某因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于8月16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嘀嗒出行官方发布的说明,这是个是非相对清楚的案例:女乘客搭乘顺风车,中途要改地址,但司机仍按原计划行驶,二人协商不一致发生纠纷,最后司机持棍威胁。司机当然有错,诉诸暴力被行拘也是理所应当,但事件起因,则是顺风车的基础契约被破坏。
所谓顺风车,不是出租车、网约车这种专职的运输服务,而是双方基于便利而达成的资源共享。顺风车之所以存在,其关键便在于“顺路”。乘客更改目的地是不合情理的,一改道,还谈何顺路?“双方便利”,才是顺风车这种业务模式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司机按合同行驶,本身没有问题。
女乘客改目的地也好,不愿下车也好,其实都是在破坏这个顺风车合同。仅就合同纠纷而言,道理在谁还是相当清楚的。
事情的转捩点则是司机持棍威胁,这就导致有理变没理,本是乘客违约,最终却是司机违法。应该明确的是,司机仗着力量优势对女性进行威胁、追赶,无论如何也是极为不堪的一幕。新闻现场虽未发生实质上的肢体冲突,但这种危急情境下的精神伤害恐怕也很可观。
这起事件值得玩味的地方在于,明明道理很清楚,解决的手段却很原始。无论是乘客赖车不走,还是司机暴力赶人,都不是契约下的解决方案。顺风车是个互联网经济的业态,其技术背景本身应该体现一种“现代性”,留有更快捷、透明的纠纷协调方案。再不济,报警乃至起诉都是更理性的方式。不过,当事双方的首选项,或是赖或是蛮,几乎都是出于本能反应的原始救济。
细致揣摩一下,带有暴力色彩的民事纠纷,一天发生不知凡几,但这起事件之所以构成新闻,大概也是沾了(广义)网约车的“光”。舆论对于技术语境下的原始争端,总是格外有兴趣,这种原始与现代交织的戏剧感,技术被打回原形的“通透感”,舆论其实也在下意识里带有一种敏感。
其实放到舆论场整体来看,这种冲突都是带有偶然性的“小事”,但其实也附着一层隐喻:如果没有类似契约精神、法治精神这种人文环境,那么技术可以便利人们的生活,却难以根本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