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了重要部署。促进共同富裕核心是“先富带后富”,大力发扬企业家精神是一条重要路径。
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就要求先富起来的广大企业家通过做强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等,更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
“更多回报社会、促进共同富裕”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天然责任——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优秀民营企业家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这些成功要靠自身的聪明才智、勤奋吃苦、坚忍不拔,但绝对也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好政策。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在党和国家的关怀鼓励下,中国的民营经济开始从“小商小贩”升级到现代化企业;2001年,中国加入WTO,我们的市场与国际接轨,非公企业、个体经济得以进入全球市场的海洋;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明确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强调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牢固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正是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非公经济有拔节生长的机会,让民营企业家有纵横施展的舞台。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促进共同富裕实践中,致富思源、先富帮后富是企业家应尽的道义和责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1501个集体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这其中不乏一些著名企业和企业家。
共同富裕不是牺牲效率的平均主义、不是搞大锅饭,更不能养懒汉,而是鼓励勤劳致富、创新创造、拼搏进取。40多年来,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改革发展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开放激活了人的创造力、激活了企业家精神,让一大批企业家变成了财富创造者、创新实践者。今天我们要追求高质量的共同富裕,既要解决“分蛋糕”的问题,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也要通过“分蛋糕”,进一步激发全社会“不断做大蛋糕”的生产力。这就更加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弘扬创新创造、敢于冒险、拼搏进取、诚实守信等企业家精神,形成人人争相勤奋创造、拼搏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
共同富裕有其阶段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过程意识,这个过程不是坐享其成的过程,而是拼搏奋斗的过程。共同富裕是努力追求“共富”,“两个毫不动摇”绝不能变。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让各种所有制的经营者吃下“定心丸”,就是要鼓励更多人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成为致富带头人,先富带后富。
“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胜当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企业家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的伟大精神之一,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让更多人在创新创造、拼搏奋斗中鼓起腰包,乃至有能力积极“带后富”,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加牢靠、创新创造创富的社会文化才能具有长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