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现代诗,是余秀华写给儿子的。包含一个在儿子面前才显出有些自卑的母亲惴惴的期许,读来令人动容。
第一首小诗,余秀华看到长过母亲头顶的儿子,一向俯视的儿子变化了,长高了。她需要仰视已经长得比她高的儿子了。这引起了诗人的联想,带着淡淡的哀愁。儿子,与你相比,我越来越越矮了。第一句就流露出余秀华坚强外表下的卑微的情愫。她没有简单的说,儿子,你长大了,而是与自己的身体相比较,这更能一下子抓住人心。紧接着诗人的第二句话极富哲理性:你就要看到我看不到的风景了。一句话蕴含了更深的寓意。预示孩子将要走的更远,飞的更高。一定会经历很多风景。后一句,我不要求你描绘给我听,道出一个母亲不会给儿子增加任何负担,只管去闯世界见世面。晨曦是一天的开始,一天之计在于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希望儿子做好人生规划,走好人生每一步,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而在诗的后半段,是整首诗的亮点,是最感人的几句名句,儿子将会经历很多世事,磨难,她希望儿子能够成为一个具有悲悯情怀的人。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豁达的人。听见雨,怜悯雨,看见风,理解风,接下来,她几乎以一种祈求对儿子说,由此悲悯这个世界和一个残疾的母亲。
儿子读后如何能不为之动容。
第二首小诗。诗人对儿子怎样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道出期许的话语。
我喜欢你在星期天把鞋子涮干净
我们穿最廉价的鞋,
如果走的是自己的路
怎样的鞋都会让人欢喜。
诗人仅用一双不太贵的鞋做为诗的隐喻,告诚儿子不要枉自菲薄,不要去追逐名牌,穿廉价的鞋,一样能走出完美人生并且证儿子成为一个自律勤俭的人。后半段,诗人的心情有些许沉重,话语也变得语重心长。她借用家乡的雨水,鸟鸣,泥巴房子,教导儿子记住乡愁,不忘家乡。要常常掏出,月下细看。
第三首小诗,是对儿子学习上的鼓励。首先对儿子有自己的房间,生活条件改善了,替儿子感到欣喜。有窗向南,有阳光进来。这也许是她为儿子创造的比以前更加舒适的生活,所以她带着一种骄傲的心情。然后,话锋一转,鼓励儿子记录现在的美好生活。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心中的秘密都写进日记。这里可能也有她离婚后的境遇。儿子可能是在父亲那里生活,所以她可能是让儿子写日记,记录他生活的日常,能够让母亲有所知晓。并且通过写日记品尝生活的滋味,像母亲一样通过写诗获得人生乐趣。最后一句,是对儿子成长的期望,祝愿儿子锻炼成一位有大海一样眼光高远,胸怀宽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