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篇文章如此,现在心情还不能平静。
一是说夫妻两人因琐事口角,妻子等男人睡熟后,竟然拿流酸往丈夫嘴里倒,醒了之后还倒,结果,丈夫五官尽毁,生命危在旦夕。真是骇人听闻。让人无法相信。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只因琐事,就下如此毒手,真不知这样的女人以后还会做出什么,与这样的女人在一起,那可真是与狼共舞,危险至极。且不说夫妻吵嘴谁对谁错,就是错真在对方身上,那又如何,谁都不十全十美,自己就那么可别人的意么,为点小事口角,何至于竟这样下狠手呢,这是什么心肠的女人呢,这样的女人,我想,前生不是眼镜蛇,就是蝎子。这样可怕的女人,离的越远越好,生活中越少越好。
还有一则是一女教师因为恋爱受挫,竟然把男友杀死了。自己也想自杀,对这事,有的竟然还很赞成,佩服她的勇敢,还说这样的女人太少了。男人忘恩负义,就应该遭受这样的下场。
对这样的女人,真是无话可说。女老师也许是伤心至极,做出了如此过激的行为,可她想没想过,这样做的后果?想没想过,两人的至亲,失去了儿女,他们怎么活!这是一个悲情女人,自己痴情地爱着,自己得不到了,也不让别人得到,宁可两败俱伤,她的爱太自私!她这根本就不是爱,是占有,是私欲膨胀,是丧心病狂!试想,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即使他不爱你了,你也会爱着他,你会一生疼惜他,哪怕痛得不能呼吸,伤心的快死掉了,你也永远不会想着要害他,害他比害自己更难过,就象电视剧《人生》中的刘巧珍,真爱不就是这样的吗?如果你已不爱他,你根本就不会在乎他,更不会在乎分手不分手,那还伤他干什么?竟然要人命,太残忍了! (美文摘抄 www.lingdz.com)
人,都得恋爱,只要恋爱,就有两种结果,要么终成眷属,要么分道扬镳,这很正常。两个人相识相知相爱,只能说两人有缘分,但这份缘是深是浅,谁也不知,恋爱中有各种不确定的因素,都会导致两人分手,不用说恋爱,就是结婚了,离婚也不足为奇,缘分尽了,就不要强求,放开他人,也放开了自己,为什么偏偏要钻这死牛角尖呢?
每个人的生命,首先属于自己,生命是上天赋予的,如果没有犯十恶不赦的大罪,谁也没有权力剥夺。其次属于父母,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实只望着养老送终,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是,就因为你,父母失去了儿子,儿女失去了父亲,你也将被套上枷索,受着心灵的,身体的双重的折磨,一生受着良心的谴责,灵魂永远不得安宁了。这和炼狱的滋味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两个悲剧的主角,都是成年人,还都是女人,真的很悲哀。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对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竟能下如此毒手,纵然没了感情,也不至于仇恨到如此地步吧。恋爱不成,就只当情深缘浅,为什么让爱变成伤害?且是致命伤害?为什么不三思而后行,不多想想后果呢?害人如害已,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为什么明知还要故犯呢,真是愚蠢至极!这样的女人真的不成熟,也真的很歹毒,这样的女人,谁都避之唯恐不及呢,象躲避瘟神,这样的女人,还想活得开心?那可是痴人说梦了。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场都是现场直播,人生没有回头路,都得慎走,世上没有后悔药,真得慎行。真希望人们以此为鉴,不再重演这样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