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总是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怎么不去告白啊?你怎么没有和你的男闺蜜在一起啊?你喜欢他整整八年是怎样一种情深!”我想,其实不是的,我并没有那么伟大,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说起来,他对我的付出远远胜过我对他的付出,我是喜欢有余,爱却不够,仿佛成了一种习惯,而我恰好又是一个不愿将就的人。
最好的恋爱方式要在最好的年纪,当年的我们,忙于学业,都不够成熟,没办法为冲动买单,就算在一起了,也不过遍体鳞伤,最后形同陌路,徒增烦恼。我想,顺其自然,如果有缘,将来总会在一起。
一直以来,我就是植物型,不会主动,就更不用说为谁而失去自我了,尽管算起来,我喜欢他整整八年,可我对感情本就不太敏感,连对理想的一半重视也比不上。
的确,我们错过了校园里花前月下,我们错过了电影院里甜蜜温存,甚至,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可是,在他寄来的那一封封长长的信中,我看到他对我满满的在乎,这就足够。
我记得,我在他家搬到广州去之前见面,夕阳染红了半边天,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各自的手里拿着一杯咖啡,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咖啡,当时苦的我眼睛鼻子皱成了一团,他在一旁哈哈大笑,笑声吹散了离别的苦闷,之后,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又分开了去,拍拍肩,祝一路顺风。
初一下期,我转校,班级是由全年级前三十名组成,我当时同桌是他,那时他超怂,比我矮,成绩二十几名,每天早上抄我的作业,我感觉我就是他姐姐,而且他还要哭, 当时我真的没有感觉,反正就是各种让我吐槽,班上同学发本子,老是把他的发给我,把我的发给他,我那时很生气,觉得简直是降低我智商。
我们同桌三年,后知后觉喜欢他,是在初三,可是什么也没发生,之后的这五年,我把自己定位在蓝颜上,我们各自成长,各自为理想而奋斗,各自遇见不同的人,也许对谁有一瞬惊艳,偶尔聚一聚,发现还是故人最合拍。他是天生的理科生,可是却有着犀利幽默的文笔,有着细腻的心思,我是浪漫主义者,却经常理智到可怕,神粗到令人发指。
可以说,我是看着他长大的,看着他从一个小男孩长成顶天立地的大男孩,有种吾家少年初长成的欣慰,他也是看着我长大的,现在常听他说:“怎么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啊!长成大姑娘了,还真不能像以前一样损你,你要嫁的人,一定要比我优秀,不然我可不把你交到他手上。”汗,上哪里去找比你优秀的人,这不是为难我嘛。 www.lingdz.com
上大学,我喜欢上古风,把课余时间都用于研究古风,曾经汉子的形象不复存在。他印象中的我,不喜欢讲究穿着,总是穿着大大的运动衣,用针会把针弄成两半,从不跳舞,热衷于运动,运动会上总有我的身影,会一口气把一箱水从楼底抬到楼顶,会吃很多食物,哪怕在他面前也一样,我只是想让他记住,我真实的样子。
而如今,除了上课,我留着黑黑长长的头发,梳着古式发型,穿着白色长裙,喜欢跳古舞,水袖轻甩,飘逸若仙,弹着钢琴,吹着竹笛葫芦丝,会绣蜀绣,会每天练钢笔字,选修与古风有关的所有课程,写许多许多古风文,俨然从古代走出来的女子,我会在社团联谊会上跳着雅致的古舞,引来一阵阵赞叹,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事。让以前的同学大吃一惊,初中的同学说,看见我在家不远处的广场上跳舞,举手投足皆是美感。
有人说,也许我这只是友情,尽管我神粗,但爱情我还分得清楚,毕竟我曾为他一个小小的举动脸红心跳过,我的目光会不由自主追随他的身影,我对他的好从来不受控制,现在想想,觉得那时候太搞笑了,而现在,却成了,我喜欢他,整整一个曾经。
喜欢太轻,爱又太重,我当时还没到能包容他所有缺点的地步,加上又懒的想,这样挺好,我也能享受单身的福利啊。
我喜欢他,却与他无关,喜欢是一段负责任的旅行,喜欢是美好而简单的悲欢,喜欢不一定要拥有,我不希望我的喜欢成为一种负担,我觉得,作为女人,就算喜欢也决不能失去自我,嫉妒会使再美貌的人变得丑陋,而我只想向阳生长,有追求的女人,哪怕他不在身边,除了思念,一样可以活得肆意。
我说我能平静说出我喜欢他,是真的放下啦,好友说,现在他在部队那么忙,却每周给你打电话,那般想念你,再见一次,说不定又心动啦,因为是他啊,想想也是,目前还没想过这个问题,也许哪天我就去告白,说不定他会说:你今天吃药了吗?
有时候,有些遗憾也是种圆满,有人说,走到最后的往往是第二个人,因为第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太骄傲,怎么宽容,怎么妥协,让别人教会我们包容,而刚好做彼此的第二个人,说不定还可走到最后。
也不是每一种喜欢都要有结局,就算无疾而终也没什么不好,我们互相教会成长,互相变成更好的人不是吗?感谢相遇,感谢生活,感谢一切美好与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