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文友有一种观点,因为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快,因而提倡快餐文化,对应的写文章也应该尽量胆小精悍,少则一两百字,多则三四百字,把一件事情说清楚,就算是篇好文章了。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
如果是初习写作者,一篇文章三两百字倒是情有可原的。我们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开始教习作文,那时候我们的文章都是写不长的。但是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加,学习知识的不断丰富,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学生来说,一般的考试作文都有了字数上的要求,譬如说要求写五六百字或800字以上,这样才不至于因为文字太少而扣分。
对于一名普通的文学爱好者来说,每天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一下生活,写三几百个字,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是一个在文学上有想法有梦想的人,这样的要求显然对自己就太低了。有人说文章的好坏不在于篇幅的长短,比如说唐诗宋词、古人的文言文文章以及现代的一些优秀诗歌,字数都不多,但你不能否认,这些都是优秀的作品。由此得出,篇幅短小的文章未必不是好文章。
然而问题在于,古人写的是文言文,而且是古诗体,体裁本身已经限制了文章的字数。而将这样的文章,同我们现代人以白话的形式写的文章进行类比,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并由此得出篇幅在两三百字以内的能自圆其说的口水文章或也是好文章,这显然是荒谬的。须知诗歌的语言本身是高度凝炼的,是浓缩的精华,就是古文言文“知乎者也”之类,也寓意深刻,含义隽永,翻译成现代文,文字量往往会大大超过原文。
既然我们是写的现代散文或小说,三几百个字显然是不够的,所以说写文章还是应该有适当的长度。在我看来,800字以上2000字以内的文章还是比较适宜的,当然如果你精力旺盛,写得更长,从锻炼文笔来说,也是不错的选择。一篇文章的长度并非只是简单的字数的叠加,我们在刻画一个人物形象的时候,往往少不了对人物的语言、外貌以及行动加以描写,为了使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必要的笔墨是少不了的,否则只会给人一种空洞无物,流于说教的印象。
那么一篇文章是不是越长就越好呢?当然也不是。现代的一些长篇小说动辄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许多语言并没有经过锤炼与推敲,只是为了一味地迎合读者的消遣心理而作,这样的小说自然算不上好小说,或许能够风靡一时,但绝不会流传久远。一篇文章不管长短,一定要有内容,有观点,以事实说话,避免说教。
一篇文章写得长与短也是因人而异的,这里有一个习惯与能力的问题。台湾作家林清玄在他的散文《心有欢喜过生活》里介绍他的写作经历时说,小学三年级时开始,每天写500字。中学每天写1000字,大学每天写2000字。大学毕业后,每天写3000字。到现在四十年了,还是每天坚持写三千字。“到如今,我一共写了一百七十几本书,摆起来比我的身高还高。”
写作是需要天赋的,我们可能没有作家那样的天赋,但对于一个有志从文者来说,适当地将文章写长一点,还是能够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