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李阿姨 整理人:冬瓜皮
我姓李,今年58岁,我找了一个搭伙老伴,但最近我有些后悔。
我觉得还是一个人过好,找搭伙老伴了,总归不是原配,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麻烦,不象原配那样同心。
我一直住在老家,我们村子里现在年轻的人很少,都出去打工了。像这这么大年纪,50多岁的人,也有许多在外面做保姆,做小工。
我的老伴已经离开我3年了,他以前是在工地上干活的,也很辛苦,他以前在工地上干活,我就在工地上帮工人们做饭。
3年前老伴因为得了一场胃癌,离开了我。我也就再没有去工地上做饭了,我回了老家,就在家里种地。
我的儿子在城里找了工作,也在城里安了家,他工资还不错,儿媳家里的条件挺好的,所以我再不需要帮扶儿子,我就只用管我自己的生活。
相反的,儿子儿媳挺孝顺的,每个月给我一千元钱的生活费,其实我在老家,猪是自己养的,菜是自己种的,用不了多少钱。
儿子让我去城里和他们一起住,我没有去。我想着我是个农村人,生活习惯和他们不同,而且照料孙子不需要我帮忙,亲家母退休了,在给她们帮忙。
我只是会时不时去住一段时间,玩上个三五天再回来,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我和他们的感情就一直维系得不错。
儿子他们也会回来看我,我就给他们装上我自己种的菜,晒的土豆干,还有腊肉,我也想把我最好的东西给他们。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隔壁的张姐回来了,她问我想不想去城里给人家当保姆,她说她认识的一个业主想找个保姆,托她在村里找一找,说村里人实诚。
张姐是一直在外面做住家保姆的,她比我还大两岁,她告诉我,在城里做保姆很轻松,就是帮别人做饭做家务,不像在老家,还得下地干活,晒太阳淋雨少不了。
我觉得张姐说的话也对,因为我们村里人吃苦吃习惯了,城里那点活真算不了什么。而且张姐说我去了城里,休息的时候可以去儿子家玩,也方便。
我想了一下,也可以,我挣点钱自己存着,以后给孙儿买点衣服什么的。自己靠劳动挣钱,也不丑。
儿子是让我在家里休息,但我告诉他,我如果做不好,不习惯我就回去,不会委屈自己。他也答应了。
我去了城里一位退休的老干部家里做保姆,就是给他做饭,洗衣服,然后再推他下去散步,他腿脚不便,一直坐在轮椅上,他给我开的工资是4000元。
我在老干部家做得很开心,他人挺好的,挺和善,他下午有睡觉的习惯,一般要睡三个多小时,这个时候,他说我可以出去转一圈,也可以在家里休息。
我是下去转一圈的时候认识了老王,那天老王他们在下面打扑克,我就在旁边看了一会。老王要上厕所,让我帮他打两把,后来他来了,就在后面看我打。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老王留了我的联系方式。他也是住在这个小区,只是和我的雇主不在一个楼层。
他63岁,是一个人居住,说有前老伴不和离婚了。儿子跟着他,前老伴又再婚了,他倒是一直一个人。
后来,我经常下去玩,晚上老干部休息看电视的时候,我也可以出去转一圈。我就和他在小区里说话,散步,有时候一起跳广场舞。
他这个人比较体贴,总给我准备好喝的菊花茶和毛巾,我休息的时候,还去他家里吃饭,他说他手艺不好,一般是我做,他打下手,我们在一起聊天挺开心的。
我们相处了半年左右,他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搭伙,他说他的退休金有5000元。我们生活费是够的,我不用出钱,只需要做饭就可以了,家务活我们一起干,我们互相照料。
我觉得老王这个主意不错,我要是和他在一起了,我也算在城里有了一个家,有了知冷知热的老伴。
我同意了, 我辞去了我的保姆的工作,正式搬去了他的家。
和他住到一起后,我才发现老王也没有平时表现出来的好。比如他很小气,我买菜回来,他都要问清楚这些菜花了多少钱。
还有做家务的时候,他现在从来不帮忙,都是看电视,不过我想着就做饭和洗衣服拖地,这一点活对于我来说也无所谓,他不帮忙,我也完全干得来。
只是在经济方面,我有些受憋。因为他太计较了,生怕我多花他一分钱,总觉得钱都是他出的,他就是占有优越感,对我有一种俯视的感觉,我让我很不舒服。
不过人没有十全十美,既然是我选择的,那么我就得接受,我想着慢慢地磨合,我慢慢地习惯就好了,有时候和他能沟通就沟通。
可是上周,他的儿子儿媳来了,他儿媳怀二胎了, 挺着一个大肚子,我做了好吃的给她们。
吃饭的时候,他的儿媳突然开口了,她对我说:阿姨,我快生产了,应该还有两个月的样子会生,你去我家照料我3个月吧,我生了也正好照料我坐月子,月子中心的可太贵了。
我一听就懵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接话,这可不是在我的认知之中,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老王开口替我答应了:可以的,你阿姨以前就是做保姆的,最会伺候人了,照料你们完全没有问题。
我真的是很烦,但我脸上还是没有表露出来,我说了一句活话,我说等几天了看,我说不定有事要去儿子家的,儿子说有事情要找我。
老王当时就沉下来了脸,说有什么事,也没有照料我的孙宝重要,这就是你份内之事。
当时,有孩子们在,我也没有和他个争论。等孩子们走后,我直接对老王说,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当时就说不牵扯孩子们的,怎么要我照料她去了?
老王现在转变了态度,对我好声好气地说:你这也只照料她几个月,照料了就回来了,算是帮我一个忙,我前妻再婚了,不可能再去管儿子,你就帮个忙,在那我也会去看你的。
我说我不去,我只负责照料你,没有义务照料她人。老王变了脸色,也不理我了,说让我想好,不去的话,我们肯定也无法再交往了。
我听了反而轻松了,不在一起反倒好了,我现在还后悔了呢?和他在一起,我一分钱都没有,光干保姆的活,拿不到保姆的工资。
我决定离开他,去继续做保姆也行,回去老家种田也好, 都比跟着老王做什么搭伙老伴强。
不知道别人搭伙老伴是什么样子的,反正我是受够了,什么搭伙老伴,就是一个不要钱的老妈子,还不是一样地伺候别人,还没有半毛钱工资的那一种。
不知道是哪一种人才愿意当这种搭伙老伴的。谁想当谁当,我反正不当了。一个人过生活,自由自在地,不看人的脸色,不服伺人,不知道多舒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