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古语云“一女不嫁二夫”。现代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制,一男也不能娶两女。
她一嫁再嫁 我深受其害
娶回娇妻险陷“重婚门”
楚天金报讯 主持人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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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人:李文宾 35岁 工人
事件聚焦
大龄娶娇妻,本是人生喜事,但李文宾却突然发现老婆钱萌此前已嫁给了别人。
钱萌跟别人领过结婚证,且并未离婚,李文宾跟钱萌的婚姻有效吗?钱萌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李文宾要求解除跟钱萌的婚姻,但钱萌却称自己有“精神病”拒绝离婚,李文宾与她离婚会否构成遗弃罪?钱萌以“结婚”为名在外欠下其他男子的债务,李文宾是否有义务替她偿还?
倾诉回播
李文宾来电时,电话那端声音颇为嘈杂,陪他倾诉的还有他的弟弟和妹妹。他妹妹气愤地称,嫂子钱萌跟哥哥结婚,一点都不爱他,就是为了钱。而李文宾的语气则颇感无奈。
喜事临门
一直到28岁,我还是光棍一条。这在农村已算很大一个事了。但村里镇上知道我家底细的人家,一般都不愿意把女儿嫁给我。我没有正当工作,妈妈已过世多年,家里兄妹3个,我是老大,最小的妹妹还在读书,弟弟腿脚有些不便。
24岁时,我谈过一次恋爱,跟女方很相爱,但却遭到她家里的一致反对。后来几年,我渐渐就没这个心了。
2005年,喜从天降。我在外地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钱萌。她一米六几的身高,身材很匀称,长相也很清秀。她娘家的一个亲戚把她介绍给我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但我内心却非常犹豫,一方面我比她大5岁,另一方面我家境一般,长相也不耐看,我担心她看不中我。但事实的发展却超出了我的意料,钱萌的叔叔询问我能不能按女方当地的规矩拿出五万元彩礼,我盘算了一下又跟家里打了电话,肯定地答复了他。钱萌的叔叔听说后很高兴,告诉我,钱萌会嫁给我。
钱萌告诉我,这也是她的意思。我立即返回老家筹借了钱。
跟钱萌相识不到2个月,我们就领了证。5万元钱给了她家一个兄弟做手术。
我们结婚的时候,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都不相信我能娶回钱萌这样年轻漂亮的老婆,李家也长了脸,不少等着看我们笑话的人也傻了眼。
她的异常
结婚后,我内心却一直有个疙瘩,钱萌不是处女。这让我有点不舒服,我们处对象的时候我问过她以前有没有谈过男朋友,她告诉我谈过,但只相处了很短一段时间。我又不好意思再直接问。
婚后,我们刚开始过得很幸福,她不仅人贤惠,也能干。我和家人很信任她。
2006年,我家的一个亲戚办了石料厂,我和弟弟都去帮忙,钱萌则每天中午按时给我们送饭,风雨无阻。就连她后来怀孕了,也在家把饭菜弄好,托其他人带。我渐渐把钱交给她来管。这一年,我跟钱萌的儿子小松出生了,日子越过越好。
我知道钱萌经常会给她老家寄一些钱,却没有阻止。在我看来,我们比她娘家过得好,经常寄些钱去接济一下应该的。
但从2007年起,钱萌就常回娘家去探望。她的娘家离我老家近1000公里,加上那边通讯又不方便,经常一走就找不到人。一年里,她竟有大半年都不在我家,孩子也丢给我爸,家人怨言渐多。我不让她去,她就冲我发火,发完火留个字条照样失踪。我拿她毫无办法。
2008年春节前,钱萌又给我留个条就回老家。我以为她春节会回来,没想到她春节都没在家过。钱萌这一走,足足有一年没见到人。她中途回来看过一次孩子,我听说后就赶紧往家里赶,但回家就听我爸说她又走了。我很难过。(感悟人生的经典句子 www.lingdz.com)
事实真相
2009年初,我接到钱萌的电话,她买了手机,把手机号发给我了。我问她春节在不在家过,她说娘家有事,节后才能来。我倔劲上来了,非得要她陪我过春节,我俩不欢而散。
这一年的1月17日,我踏上了去钱萌老家寻她的路。钱萌的老家我只去过一次,但凭着印象,我仍然在次日晚上7点钟找到了她家。里面亮着灯,笑声不断。我径直走进去,钱萌和她爸妈、兄弟都在。看到我,钱家人非常意外,但仍然给我递双筷子招呼我上桌吃饭。
当晚,我要钱萌跟我回家。她不肯,说太晚了没车出不去。我告诉她,我已雇好一辆摩托车,打个电话对方就来。钱萌仍死活不愿。我跟她拉扯中,一名男子从外面进来,他问我是谁,为什么拉他老婆?我问他,谁是他老婆?男子说是钱萌。我们俩吵起来了……男子一气之下就从屋内拿出一张结婚证。我一看,那上面女的正是钱萌。我顿时呆若木鸡,在包里翻了半天,却发现忘带我跟钱萌的结婚证。
钱萌最后仍跟我回了老家。但她告诉我,那个男子确实也是她老公,他们2002年结的婚,还有个5岁的女儿。她寄回去的钱都是给他们了。我让她跟第一个老公离婚,只跟我一个人过,钱萌不肯。
我家人都非常生气,要我去告钱萌。钱萌这下很害怕,立即返回娘家跟她那个老公离了婚,还把离婚证给我看,央求我别告她。我同意了。但这3年来,钱萌又像以前那样时不时“玩失踪”,带钱回去看她前任老公和女儿,一去几个月。前不久还有一个姓任的男子打电话给我,说钱萌2008年以跟他结婚为名,管他借了2万多元,现在人却跑了,要我还钱。我真是冤枉啊。
我不知道这场婚姻中,我到底算啥?这日子还怎么过?(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律援助
本期特邀律师孙志军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李文宾焦头烂额,他一方面不知道他跟钱萌这段婚姻是否合法,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人财两空”。在家人都劝他跟钱萌离婚后,他仍拿不定主意。也只有在弄清楚一系列法律问题后,他才能作出正确选择。针对李文斌的诸多困惑,本期特邀嘉宾孙志军律师已为他作出详细解答。
1.李文宾:钱萌有两次注册登记的婚姻,在与第一任老公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我是她第二次登记的老公,我俩的婚姻是否有效?钱萌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我此前支付的5万元彩礼能否退还?
孙志军:李先生与钱女士的婚姻在形式上有效,但在法律上实质是无效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在多种情形下婚姻无效,其中就包括“重婚的”。而据该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结婚索取财物。”因此,钱女士向李先生索取彩礼的行为还涉嫌诈骗。
但李先生当初得知钱女士跟他人有婚姻关系时,他也应立即中止自己的行为。如果他明知钱女士已跟别人结婚在先,仍然跟她同居,他同样构成重婚。
5万元彩礼可依法讨回。李先生可依据上述《婚姻法》的第十条,向法院申请判决该段婚姻无效,并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2.李文宾:我觉得钱萌其实并不爱我,家人也劝我离婚。但钱萌现在表示,我已是她唯一的合法丈夫,并以她患有“精神病”为由拒绝和我离婚。我怎么才能确证她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如果确证她患有精神病,我还能否离婚,如果我强行跟她离婚会否构成“遗弃罪”?
孙志军:如钱女士不同意离婚,则李先生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法院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无效。
另外,假设李先生和钱女士的这段婚姻关系有效,是否“患有精神病”也并非钱女士自己说了算,这必须经司法机关鉴定。如果钱女士经过鉴定确系“精神病患者”,李先生仍可起诉离婚。这并不构成遗弃罪。
3.李文宾:钱萌多次欺骗我,我觉得她人品不端。一旦分开,我希望她能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我的要求会否在法律上获得支持?她的重婚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伤害,我能否向她追偿精神和物质赔偿?
孙志军:如李先生要求离婚,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此前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孩子随其生活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抚养权判归男方,则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有重婚行为导致离婚的,另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李先生可以要求钱女士进行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4.李文宾:如果我仍然跟钱萌在一起,我能否在法律上阻止钱萌经常“接济”第一任丈夫及女儿的行为?我能否找钱萌讨回她此前给他们的钱?钱萌以跟任某“结婚”为名,找他借了2万元现金。现在任某向我要钱,而我连这钱都没见过,有没有义务代她偿还?
孙志军:法律不能阻止李先生中止钱萌“接济”第一任丈夫及女儿的行为。因为钱萌对于她的第一个女儿也有抚养权。这是她应尽的义务。
而此前,钱女士给他们的钱,李先生也很难追回来。这主要是难在举证上,他较难举证钱女士在每日的花销中,到底“拿走了多少钱”是用于接济另一对父女。
但钱女士向任先生借的钱,李先生也没有义务代她偿还。因李先生和钱女士的婚姻关系无效;且钱女士借的钱没有用于他俩的共同生活,是属于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