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和男孩谈了一年多恋爱,身孕八个月,从打工地回家同居,女孩母亲要5万彩礼对吗#
这样要彩礼肯定不对的
女孩和男孩是2018年1月份在一起的,那时他们都是彼此的初恋
初恋真的是个很美好的东西,那种纯纯的恋爱,单纯的喜欢,没有金钱没有物质的干扰
女孩得与男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刚在一起的时候,因为才在一起彼此都比较欢喜。男孩喜欢有事没事都挨着女孩,上课想和女孩一起,放学想和女孩一起走。
那个时候的打闹,真的是甜甜的,多年后女孩还是怀恋极了
后面他们闹了分手,分手后发现怀孕了,最后大家都不了了之,没有胡搅蛮缠,可能都知道不可能了吧,女方父母知道了也没有办法接受,最后选择去了医院,大家都知道什么事情了,也没有说要求男方给彩礼啥的。有些人注定是过客吧
恋爱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在恋爱关系中,男女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支付彩礼或其他婚礼费用。
两人已经同居并怀有身孕,女孩的母亲也没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彩礼。这种要求不仅不合法,而且也不道德。婚姻不应该被视为商业交易,而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责任的承诺。
如果男方确实想要和女方结婚,那么他们可以商量彩礼的金额或其他婚礼费用的分摊方式。但是,这应该是基于两人之间的协商和理解,而不是被强制要求的结果。
婚姻应该是两个人的自愿选择,而不是被外部因素强加的结果。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他们应该一起面对未来的挑战,而不是让彩礼成为两人关系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