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不是简单的一起成年人诱奸未成年人的普通案件。而是一位出版社女编辑成年后,为了摆脱大她30多岁男作家的多年控制,写的一本控诉书,来揭露成年男性打着爱的幌子、利用职权和声望对未成年人的“合法”侵害。
一
1986年,斯普林格拉刚满14岁。
一天,在出版社工作的母亲带她去参加了一场文化界的聚会。在那里,她遇到了G,也就是男作家加布里埃尔·马茨涅夫。
当时,斯普林格拉并不知道G是谁,也没有读过他的书。她只是觉得G才思敏捷,特别有才华,对她也特别关照。
本以为聚会结束后,就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却没想到,G是一个狩猎者。
他给斯普林格拉写信,一天一封,甚至一天两封。
他知道如何获得小女孩的好感,特别是斯普林格拉这样父母离异,特别渴望父爱的女孩子。
斯普林格拉一点戒备心也没有,以为一切都是充满了爱和温暖的关心。她给对方回信了。
她刚刚14岁,而他都50多岁了。很快,G把她带回了他的住所,引诱她上床。一场不正常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
当时的斯普林格拉以为自己正在谈恋爱,她感受到的是被看到,被肯定的喜悦。她还不知道,这却是G早已准备好的陷阱。
G是一个惯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恋童癖。他去马尼拉出差,引诱了几名12岁的小男孩。他又堂而皇之的,把他和女孩们、男孩们的故事写进了书里。
然后,他凭借那些不堪入目的书在法国文坛继续走红。
二
上世纪70年代的法国,很多知识分子甚至都公开支持过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合法化。
更奇葩的是,就是这名恋童癖者——G,写了一封公开信,倡议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性关系合法化。很多文化界名人,罗兰·巴特、吉尔·德勒兹、波伏娃、萨特等大名鼎鼎的左派知识分子都曾纷纷签名支持。
正是因为当时的文化氛围,使得这一场事先张扬的诱奸未成年事件,在法国的文化界被公开默许。
斯普林格拉的妈妈反应更奇怪,当她知道了G和女儿之间发生的不伦恋之后,表示惊讶,惊讶的是大名鼎鼎的作家为什么会爱上自己的女儿,而不是她自己。
因为她自从和丈夫离婚后,身边换过几任情人,她对那位恋童癖好像并不讨厌。所以,后来,她很快就接受了G和女儿“恋爱”的事实,她有时还会邀请G来家里吃饭。
斯普林格拉和作家的不伦恋关系持续一年后,她有一次,一个人在G的寓所里,无意中看了他写的书,书中讲述他在马尼拉的一次旅行。
他写自己到处寻找年轻的男孩,得意洋洋的炫耀自己如何将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带上床。
这才让斯普林格拉反应过来,原来面前的这个老男人并不是她心目中依恋和崇拜的大作家。而是一名诱奸犯。
他从未停止过犯罪,他不停地狩猎少女,向她们求欢,又加以精神控制,然后在书中把一切情节写出来。甚至,还把女孩们写给他的信出版。
目的是让人相信他所谓的爱情故事是真的,也将那些女孩永远地囚禁在他文字的牢笼中。
当斯普林格拉逐渐发现自己的处境,想要离开时。
G去说服她、控制她。这和台湾已逝女作家林奕含在自传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也写过的一模一样:"这些巧言令色的老男人,非常善于包装自己。他们要么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要么塑造成施恩者。"。
伤心失望的斯普林格拉,在无奈又无助之中,去了G的朋友,哲学家齐奥朗家里,想请求帮助。但齐奥朗却说,“G是一个艺术家,一个非常伟大的作家。如果你爱他,就应该接受他的一切。你需要做的是陪伴他在创作的道路上前行,同时也要包容他的反复无常。”
当她告诉母亲,她想离开了G时,母亲却说,“可怜的孩子,你确定吗?他多么爱你啊!”
三
斯普林格拉最后终于逃离了这一切。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然而,她还是无法彻底摆脱G的纠缠。在她16岁到25岁期间,G每年都在出版以她为原型的小说。甚至把她的信和照片也会出版。
她在书中写道,“我不仅要在我们的关系中满足他的性欲,在关系破裂之后,仍旧被他利用,被动地看着他继续推广他的文学事业。将我永远囚禁在他用文字铸成的牢笼里。”
多年后,斯普林格拉成为了一位出版社编辑,结婚生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令人意料不到的是,G在被冷落了20多年后,2013年又高调回归文坛。并且他的新书还获得了享有盛誉的雷诺多奖。
正是这一切不公平、不公正的真相,让斯普林格拉要写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她要在文字中夺回自己。
她更想质问的是:“如果说成年人和不满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那为什么当它发生在精英阶层的某个群体代表——摄影师、作家、导演、艺术家等名人身上时,为何可以被宽容呢?”
所谓的作家、艺术家在借文学、艺术之名犯下罪行后,却不被惩罚。
文学能作为赦免一切的借口吗?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在斯普林格拉这本《同意》一书出版之后,检察官对G展开了调查。他与三家出版社的合作被终止,终身津贴也被取消。
一个逍遥了三十多年的罪犯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同样的悲剧还发生在台湾女作家林奕含身上。有一个补习班老师,利用他老师的职权,诱奸、强暴、性虐待女学生。
林奕含便是其中之一。
她在自传体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把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有遭遇公之于众。
2017年4月27日,她在台北家中自缢身亡。
后来,狼师陈国星真实面目被曝光。舆论纷纷指责,在台湾混不下去后,又改名“陈艺”,辗转到福建福州继续开补习班,被网友发现后,也仅仅因为舆论压力被辞退而已。
如果说法国女编辑斯普林格拉,当初完全是在自愿的情形下发生的话。那么林奕含则是被迫的。
有人会说,被迫的为什么不求助,不报警?
林奕含曾经在自己未公开的博客里,写过她的顾虑:16岁被诱奸,她为了顾及家庭的声誉,选择了沉默。
后来,林奕含的父母报过警,也与陈国星谈判过,但被他以师生正常交往推托过去,一桩“性侵案”被冠冕堂皇地说成是“师生恋”。
有人又会出来说,林奕含当年已经16岁了,不是未成年人了,应该知道老师对自己做了什么。说到底只能怪家庭性教育缺失。
性教育固然重要,尤其是对于在中华传统文化长大下孩子,性教育于西方国家的确会落后点。
但法国的女编辑斯普林格拉,难道说她接受过性教育,与成年男作家发生性关系就是正常的吗?
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曾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刑法,将14岁的性同意年龄提升至16岁,而对存在监护关系、师生关系、管理关系等特殊关系的,性同意年龄定为18岁。
这个提议的背景是,因当年“高管鲍某涉嫌性侵养女案”引发的。
我国性同意的法定年龄下限为14岁,刚满14岁,生理角度看已经性成熟了,但他们性意识懵懵懂懂,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也还只是雏形,很有可能并不具备决定是否要与一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能力。
国外的性同意年龄通常定在16-18岁。
但性开放是建立在性同意基础上合法进行的性行为,而性同意年龄是用于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性侵的法律手段。
当未成年人在面对监护关系、师生关系、管理关系等特殊关系时,意味着二者之间存在着权力关系,地位上的不平等。
当诱奸披上“爱情”的外衣时,提高性同意年龄的意义又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