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胜舟从小就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可能是受江梅元的耳濡目染,古诗古词信口拈来。
他在班里是语文课代表,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老师们都跟江梅元比较熟,经常夸奖她教子有方,还邀请她去班里做经验分享。
这份荣耀好久没光顾过了。
欧望在家里都听江梅元的,他对教育孩子不擅长,再说他也舍不得打孩子。孩子犯了错,都由江梅元来充当坏人。
有一次,舟舟想吃雪糕,欧望不同意。他悄悄从家里的存钱罐里拿了五毛钱,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一只雪糕,一袋酸梅粉,正吃得忘乎所以,被下班回来的江梅元撞到,拎到家里就是一顿毒打,“让你偷钱!让你偷钱!”
估计每个孩子都有对钱特别渴望的时候,当家长没法满足,很多人都会选择旁门左道的方法。
江梅元身为一个受人爱戴的老师,优秀学生的家长,怎么容许自己的孩子行差踏错一步路?她要求孩子百分百完美,如果不能,就朝百分百努力。
鸡毛掸子上的鸡毛仿佛很欢快,伴随着孩子的疼痛闷声,在空气中飞舞一阵,不甘心地落到地上。
江梅元是个要强的女人,她清楚一个家庭的兴盛主要在孩子。孩子才是真正的固定资产。
再说从前种子多,靠散养,哪个能成材全靠自身造化。现在家家户户都是一个独苗,一份希望,哪个父母不是精心栽培?
江梅元对孩子的教育非常严格。望子成龙的思想根深蒂固,她爱面子,也享受被人膜拜的骄傲。
她当然也爱孩子,但那种爱是建立在“不容置疑的好”上面。
考得不好,要打;不讲礼貌,要打;坐姿不正,也要打。
于是乎,欧胜舟成了街坊邻居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时时处处被当做标杆。
住在这里的都是欧望的同事们,这让欧望特别欣慰,他总能替儿子接到四面八方的赞扬。
每晚临睡前,欧胜舟的必备节目都是背诗背成语。每天一首,从不懈怠。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
欧胜舟背到这里又卡壳了,他抠着手指头,恐惧地看着虎视眈眈的妈妈。
妈妈一只手里捧着《诗经》,一只手里拿着一根鸡毛掸子,错一个字,打一下。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公侯腹心,公侯腹心,有这么难记吗?”江梅元皱着眉头,一看表,都十点钟了。
欧望开了个门缝,悄悄地召唤她。她白了他一眼,继续引导孩子背熟练。那个单薄的小身影努力向后倾着,似乎有些惶惶不安,为了避免出错,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总算结结巴巴背下来了。
江梅元也累了,放下威严,发出大赦的命令,“赶紧洗洗睡觉,明天早上背下一篇!”
欧胜舟嘟着嘴巴,溜进了卫生间,一边刷牙一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什么时候我就可以生病了,生病了就不用背诗了,妈妈就不会那么凶了。”
他印象中有一次,自己感冒发烧到39度,全身乏力,妈妈把他温柔地搂进怀里,问他想吃什么,哪里不舒服,几乎整夜都在给他换额头的毛巾。
他好怀念那份宠爱。
可惜自从上了学,他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了。他想念那个温柔的妈妈,可是打针好疼啊,躺在床上没有力气的感觉也不太好,“呸呸呸,我才不要生病呢”,牙膏变成沫沫冲进了下水道。
房间里,欧望在给江梅元做思想工作。
“你别总是对孩子那么凶嘛,他还小,背个唐诗三百首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你懂什么?现在家家户户都是一个孩子,不好好培养能行么?”
“嗳,我们科长家的大胖不是跟舟舟一个班么,听说这次又考了倒数第一。你说舟舟总考第一,领导家孩子总考倒数,合适么?”
“怎么不合适,你不行还不允许我儿子不行了?”江梅元脱了外套,露出光洁的肩颈。
“谁说我不行?我行不行你还不知道嘛。”说着就凑过来,抱住了老婆的腰,“哎呦,老婆,你腰上什么时候挂了个游泳圈……”
“哪有?”
灯灭了。
一阵啪啪声传来,隐匿在漆黑的深夜里,奏出一支和谐的家庭之歌。
欧圣舟有一个特别好的玩伴——大胖。他是欧望单位科长方益民家的独生子,大名叫方巡。
虽然两人的成绩相差悬殊,但碍于老公的面子,江梅元也经常义务辅导大胖。
大胖反应慢,但忠厚善良,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跟欧胜舟分享。两人都是独生子,孤单得很,如果从小就能建立起兄弟般的友谊,也不错。
大胖爸爸工作忙,应酬多,常常不回家吃饭。大胖妈妈爱打扮,不爱做饭,经常凑合。
大胖觉得舟舟家的饭菜特别香,偶尔会过来蹭饭。江梅元虽说对舟舟严苛,但内心还是十分宠爱孩子的,隔三差五给孩子炖鱼炖排骨。而自己一件新衣裳都舍不得买。身上那件的确良格子衬衣已经穿了六年了,洗得都变形了,她还坚持晚上洗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穿。离得近了,会有一股朴素简单的肥皂清香味儿。
欧胜舟喜欢吃鱼头,大胖喜欢吃鱼肚,剩下鱼尾巴欧望吃。
江梅元从来不吃鱼,她说自己不爱吃。事实上,那个年代哪有不爱吃肉的,她只是习惯了付出。在娘家,自己的妈妈也是这样,好东西都是紧着孩子,这也算一种家风吧。
时间长了,方益民领了这份情,在单位多次向领导举荐过欧望,有什么新鲜玩意儿也差大胖往欧家送。猪蹄子、午餐肉、绸缎面料,钢笔字帖……吃的用的,权当感谢。
等到方益民升副处的时候,欧望顺理成章地接了机电科科长的职位。这里面离不开方益民的功劳。
时值中秋,由欧望掌厨,做了一桌子大鱼大肉,两家人热热闹闹地在一起吃了个顿饭。
“方科长,哦不,以后都得改叫方处了。哈哈哈哈,大恩不言谢,我干了!”欧望一仰头,一杯酒下肚。
“别说那些客套话,你喝多少我喝多少。还有啊,在家里别方处方处的,多难听,叫哥就行!”方益民佯怒,内心也欢喜着。
当欢喜遇上欢喜,酒不醉人人自醉。
两个孩子在看电视,画面是黑白的,笑容是彩色的。
江梅元一边收拾空碟空碗,一边跟大胖妈话家常,“英子,一会儿带点蜂蜜回去,好给方处醒醒酒。我哥的一个朋友养蜂,他给了我几瓶,在市面上很少能遇到这么纯的蜂蜜。”
大胖妈接过来,攥在手里,唉声叹气,“我想抱养一个闺女,偷偷养在村子里,等大一点再接回来,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我觉得行。我们学校的一个老师,偷偷抱了一个,长到五岁才领回来。她在外人面前不允许孩子叫妈,只能叫姨,怕举报!可怜这孩子到现在都改不了口。”
“你不想再要一个?一个孩子多孤单啊。大胖成天黏着舟舟,可想有个伴儿了。”
江梅元仔仔细细地甩掉碗里的水,倒扣在橱柜里,答,“我都结扎了,没心思要了。抱养别人的,也得看缘分。那边父母的基因怎么样,个子高不高,有没有遗传病史,一时半会儿可看不不出来。万一孩子长大了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吵闹着要寻生父生母,也很糟心呢。”
英子还是倚在门框上,她刚刚烫了个羊毛卷,像八十年代的香港歌星,散发着成熟优雅的魅力。
“那就看缘分吧。”
缘分一直没有遇到,江梅元和大胖妈也没敢偷生,就守着各自的独生子,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
那时刚刚开始流行学乐器,观念一向超前的江梅元斟酌再三,决定让孩子学上一门技艺,技多不压身嘛。小提琴、钢琴学费太贵,萨克斯、葫芦丝费腮帮子,吉他相对简单,等长大一点也能学,二胡和手风琴还不错,演奏方便且能彰显出童子功。
她征求舟舟的意见,舟舟不情不愿地选了二胡。
二胡好,二胡始于唐朝,有一千多年历史,是中国古典乐器之一,可以独奏,也可以配音。关键是价格亲民,普通工薪阶层不得不考虑性价比。
每天的傍晚时分,吱扭吱扭的二胡声就从二层的窗户上飘了出来。
无论春夏秋冬,酷暑严寒,这声音从未断过。在左邻右舍的见证下,原本只能发出聒噪刺耳声音的二胡,慢慢将音符连成了曲儿,如高山流水般成为了一种享受。
1994年,欧胜舟和大胖10岁。
大胖爸爸准备辞职,下海经商,两口子要去香港考察一个餐饮项目。叫欧望去,欧望不去。
他没那么大的野心,觉得安安稳稳领个死工资就挺好。江梅元对赚钱没什么兴趣,她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教书育人上。
大胖妈看见那里的孩子都骑山地车,这在内地比较少见,便让物流发回来两辆,送给舟舟一辆。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江梅元心里着实过意不去,只能更加尽心地去辅导大胖了。大胖在学校里有什么麻烦事,也是江梅元出面。
从此以后,欧胜舟背诗、写作业、拉二胡更积极了,因为早点做完就可以出去骑自行车了!
楼下的院子里,两个孩子你追我赶,骑得飞快,回来后都像大花猫。大胖的爸妈忙着创业,顾不得管孩子,江梅元就帮忙照看着。一起洗澡吃饭睡觉,两孩子的感情像兄弟一般。
两年后,方益民创业成功,开了一家大饭店,赚了不少钱。
但听说出轨了。
具体情况他们就不清楚了,因为大胖一家搬走了,搬去了市中心的复式楼里。
没过多久,大胖妈又带着大胖回来了,神情落寞,憔悴不堪。江梅元担心她,给她送吃的,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
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异常亮眼,可即便如此,也增添不了一点好气色。
“那个杀千刀的,我陪他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到头来还被他当抹布甩了。那个女人不就是比我年轻漂亮吗?我偏不离,绝不让那对狗男女得逞!”
英子抹着眼泪,扫视了一下这间小屋子,“还是以前好啊。那个时候虽然穷,但他是疼我的,家是完整的……”
江梅元拍拍她的手臂,不知该如何安慰。
英子继续说,“要不我再给他生个孩子吧,这样也好加固我们的婚姻关系。退一万步说,孩子也有他的继承权。不然,都被那狐狸精糟蹋了——”
江梅元摇摇头,她心底是不赞成的。
那对孩子多不公平啊。母亲生下他的初衷不是因为爱,而是利用。倘若两个人的婚姻仍无法挽回,这个孩子的处境该有多尴尬。
“你再好好考虑考虑,我觉得这件事不能急。你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也不是办法,如果你不想离婚,就回去好好守着他,抽个机会好好跟他谈谈。我觉得方益民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说不定有什么误会。”江梅元言不由衷地跟英子说。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饱暖思淫欲。看来是真的。
“那我明天就回去!”英子下定决心,准备再生一个孩子。管他政策允许不允许,反正方益民有的是钱,罚款就罚款呗。
没有了大胖,欧胜舟连个玩得来的小伙伴都没有。他整天闷在家里,除了学习、背诗、就是拉二胡、捣鼓自家的缝纫机。
“男孩对什么都好奇。一个缝纫机有什么好玩的,舟舟坐在那儿能研究一下午。”欧望不解。
“有研究精神就是好事。好奇说明他有求知欲。”江梅元看着欧盛快炒好了菜,拿出碗筷来叫儿子,“舟舟,洗洗手,开饭啦。”
欧胜舟没有停下摆弄,他把自己小了的衣服放在缝纫机上拉来拉去,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杂乱的针脚,“嘿嘿,有意思。”
“哎呀呀,这衣服好好的,你可别糟蹋啊。”
“我正在练习使用,等我掌握了缝纫技能,就可以把我那条短了的裤子改一改。”
“算了吧你,一个男孩子家,搞这些能有什么出息。走,吃饭去,吃完饭再拉一会儿二胡——”
这怎么看,都是幸福无虞的一家。
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事就好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