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社群》读后感100字

发布者:马大山平 2022-4-8 05:09

《动物社群》是一本由[加拿大]休·唐纳森 / [加拿大]威尔·金里卡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5.00元,页数:4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动物社群》读后感(一):动物社群——政治性的动物权利论

像是迈克尔·桑德尔《公正》向动物界的延伸,采用了许多自问自答、再反问再回答的写法,争论的目的是在对动物权利的辩论中完成道德立场的确认。但其观念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一种冲击,因为作者不仅仅呼吁保护动物,更是宣扬要赋予动物政治性的公民身份。在构建的理论模型里,不杀戮、不虐待是传统动物权利论故步自封的要求,真正的关键是应将动物视为“有自我的个体”对待。核心论据就是基于“动物具有自我性”推导出其道德地位的重要。面对不同动物社群与人类的不系,要赋予各自不同的身份——对家养动物强调其公民身份,对野生动物强调其领地主权,对城市边缘动物强调其居民身份。并且反复列举人类社会中的智力残障者、婴孩对比家养动物,现代社会边远的原始部落、游牧民族对比野生动物,以外来移民对比城市边缘动物,以归谬论证为何动物可以获得对应的身份与权利。

很显然,这本书讨论的主题超前而又野心庞大,试图彻底推翻只停留在消极权利层面的传统动物权利论,他所构建的是一个理想的“疯狂动物城”乌托邦,所有动物都可以拥有尊严地活着,自由自主地生存与繁衍。许多重复的观点写得像是枯燥的学位的论文,内容本可以更加精炼一些。作者也并没有,或者他不屑于解决政治性动物权利普及后人类世发展和生产的技术问题,也没有解释面对家养、野生之下更复杂的动物群体,我们要如何进行区别对待。例如,我们如何生存在一个不允许捕杀动物的世界,如何替代动物制品及动物食品,作者只潦潦地提到人造肉的应有,在其眼中这些都只是在我们真正到达另一个世界之前,由我们意志所限而疑惑的问题。

他所做的也许只是打出一片试探的水漂,就看未来的其她人类能够再激起多大的浪花,无论如何,其对动物真正的关怀值得我们反思与共情,“试着想象如果某天人类在另一个星系发现了一只类似于大象或者鹦鹉的动物,我们会是多么兴奋,会如何不留余力地去研究这种奇妙的新生物,欣赏它的独特性,我们肯定不会产生奴役或者杀害它们的念头,然而我们正是如此对待着与我们分享地球的神奇动物。”或者,也可以想起维特根斯坦写在《忧郁的热带》的最后一句,

“思考那条道路使人类具有特权使自己的存在具有价值,这种可能性或者是在充满宁静与互谅的短暂凝视中,这种凝视有时候,经由某种非自愿的互相了解,会出现于一个人与一只猫短暂的互相注目之中。”

《动物社群》读后感(二):关于书名Zoopolis的翻译

台版书名为《动物公民》,并没有采用对Zoopolis的直译。我认为台版的译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更好的译法,因为看到“动物公民”这四个字,我们马上可以在直觉上对本书内容有所把握。而看到“动物社群”这四个字,我们不知道这本书究竟什么内容。

我认为,《动物公民》这个书名更有利于读者理解和书籍的推广。是一个更好的译法。

但是也许是我个人比较谨慎,如果让我重新翻译的话,书名仍然会选取《动物社群》。

在英文版第vi页,作者说:Jennifer Wolch coined the term 'Zoopolis' (1998) to describe an urban environmental ethics that embraces an integrated vision of human and animal community. We have been inspired by her project, and gratefully borrow her term, although our focus is on a broader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s' as political community, and a broader set of ways in which animals relate to that community.

从这段话可知,Zoopolis一词最早出自Jennifer Wolch在1998发表的一篇文章,参见:Elder, Glenn, Jennifer Wolch, and Jody Emel (1998) 'La Practique Sauvage: Race, Place and the Human-Animal Divide', in Jennifer Wolch and Jody Emel (eds) Animal Geographies: Place, Politics and Identity in the Nature-Culture Borderlands (London: Verso), 72-90.

而唐纳森和金里卡将polis理解为political community,并承认他们对这个词的用法略不同于Wolch。所以在本书,zoopolis是指“人与动物的混合political community”。

译者曾考虑将zoopolis译为“动物城邦”“动物政治(体)”“动物共同体”等,但这些译法都存在一些问题。最后选择了“动物社群”这个译法。

另外,“community”一词有“社群”“共同体”“社区”“群落”等义,本书将根据语境选择译法,例如“动物社群”“国际共同体”“居民社区”“植物群落”“生态群落”等等。也许有生态学者会认为,本书中有多处“community”都应当译为“群落”,比如“野生动物群落”( wild animal community),但对此笔者决定 将其译为“野生动物社群”,因为后者具有一种政治意涵,可与本书中“野生动物主权”这一概念相对应,符合本书的政治理论框架。

《动物社群》读后感(三):万类霜天竞自由

万类霜天竞自由 评《动物社群》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发展一直在侵蚀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我们的人口数量半个世纪以来翻了一番,而野生动物数量则减少了1/3。工厂化养殖场体系的规模一直在扩大,这是为了满足和刺激对肉类的需求。如今,世界肉类产量已涨至1980年的3倍,人类为了获取食物每年要宰杀560亿只动物(这还不包括水生动物)。根据联合国报告《家畜的长影》(Livestock's Long Shadow,UN2006),预计2050年肉类产量将再次翻番。而且,如今各行各业总是在寻找新的、高效地剥削动物的方式。 1868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来,美国黑人通过不断的斗争争取自己的公民权利,改变了自己的生存环境。第一个反虐待动物协会于1824年在英国成立,动物保护协会在近180年的历史中从禁止血腥运动到有关动物园马戏团的反虐待动物立法,也在不断改善动物们在人类社会的环境。但是,是否有人思考过动物们遭受的虐待和被剥夺生命的痛苦,难道动物生来就该被端上人类的餐桌?难道动物生来就应该被人类当成宠物拘禁和伤害?难道动物生来就应该被用作医学实验和解剖? 大多数对于动物问题的讨论,都集中在三个道德框架内进行,“福利论”思路,“生态论”思路,“基本权利论”思路。本书的作者,邀请我们基于公共理性思考,动物作为脆弱的自我是否和人类同样拥有宝贵的生命,现在人类将动物越来越多的纳入人类的生活环境,人类和动物的交往是必然发生的,在理解和接纳人类与动物拥有巨大差异性的情况下,人类该如何富有道德性的正视动物的权利,构造一个美好正义的人类和动物共同生活的世界。 作者认为赋予动物普遍权利非常有助于终结动物被剥削的悲剧和使动物免受恶劣的暴力形式,本书先强调动物是一个拥有感受的生命,它们能感受到痛苦和愉悦、挫败和满足,动物也可以分辨清楚主体和客体,并且开展交流,动物也拥有自我,拥有不可侵犯之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他们的生命。倘若你认为动物王国里没有礼仪道德,不能和人相提并论,不能拥有和人一样的不可侵犯之权力。为此作者辩证的列举了一些“边缘例证”,在人类社会中也拥有智力障碍的人和儿童或者老人,以及缺乏充分社会化,没有知识的人,他们一样缺乏道德主观能动性但是依旧被人类社会认可拥有人权。同时我们更不能陷入种族主义而下断言,仅仅因为我们是人类我们就拥有人格性。在过去,生存环境和条件有限时,人类和动物之间缺乏正义的环境,对动物的杀戮也许不可避免成为一个群体生存策略中重要而持久的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永远一直伤害动物,我们同样需要不断的对现如今的环境做一个正义的评估,把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做一个考量。 本书的理论基于把不变的伦理规则与关系性义务相调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人类公民身份的理论框架也可以帮我们在动物问题上实现这种调和。很多政治问题促使我们建立了具有群体性差异的人类公民身份理论,而很多类似的情况在动物问题上也同样存在,所以同样的分类法也适用于动物问题。有些动物应当被视作在它们自己的领土上组成独立的主权社群(那些生活在荒野的、易受人类人侵和殖民所害的动物);有些动物像移民或居民那样选择来到人类居住区(边缘投机动物);而有些动物则应当被视作政治社群的完全公民,因为它们世世代代被圈养,已经变得依赖于人类(家养动物)。所有这些关系都有它们各自的道德复杂性,书中用主权、居民身份、移民、领土、成员身份和公民身份等概念来厘清这种复杂性。 在书中作者提到,人类将宠物类别的猫、狗之类的家养动物带到了人类社会当中来驯化他们,从而使其适应人类社会,家养动物方方面面都依赖我们,失去了自我生存下去的能力,也因此人类对待家养动物的可能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家长主义,这样会剥夺了部分家养动物的尊严。书中参考了现今国际上流行的学说详细论证了如何在动物和人类的社会中找到一种合乎正义的共同生活方式。作者认为可以将家养动物视为公民,公民身份不仅关乎权利,还关乎责任。作者通过结合动物的喜好和动物行为中的交流,以及动物在自身社群中的生活模式及家养动物对于主人的行为反馈,以及学习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知识,认定家养动物在社会中拥有被塑造的能力,可以承担某种涉及权利和责任的公民身份。同时,也因为我们把家养动物带入了我们社区,因此我们也有责任去塑造我们共同的社会以公平的为他们提供环境。 书中同样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探讨了野生动物和人类相处的关系,野生动物遭到人类的伤害,一般是通过狩猎和诱捕或者是因为人类侵占了动物的栖息地或是人类的活动影响到了动物生存环境。或许包括我之内的大多数读者认为,认为对于我们身边的动物,比如伴侣动物我们负有积极义务,但是对于那些远离我们的动物,比如野生动物,我们只负有不伤害的消极义务,考虑到干预自然的复杂性只要做好环境保护,不要对动物进行不必要的杀戮和虐待就够了。作者却提到另一种论证方式,他将野外生物的物种主权视作国家主权认为这是具有道德重要性的,野外动物社群可以自行处理有关生存的重要事务,这表明野外动物也能是一个健全的自治社群,因此不需要人类的干预。同时,我们也要尊重野外动物的生存的领土主权,并为部分人类历史上的不正义杀戮做恰当的补救,人类和野生动物继续共享着这个星球,人类就有义务为改善生态环境负责。 在将动物进行家养和野生简单的二分法之后,其实数量最为庞大的是生活在我们城市之中的动物甚至中心地带的野生动物(包括松鼠,浣熊,麻雀,乌鸦,鹿,狐狸)加上城市郊区的动物,种类数量数不胜数,这些动物并非人类所饲养驯化,也非野生动物一样生活在远离人类环境的地方。这些动物和人类共同使用一个栖息地,过着和人类相处却又独立于人类的生活,就此类型的动物,传统动物权利者并无一个认识上的定论。作者在本书中提出设想论证边缘动物最好保持一种居民地位,使得它们免于某些作为公民的义务,同时使人类免于某些对他们进行全面积极干预的义务,这也同样展现了人类族群和社群的多样性。 作者在充分考虑到动物的脆弱性的情况下分层论证人和动物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论据论点之详细丰富让人觉得学术性很强的同时并未设置什么门槛,可能作者也是为了让更多能读到这本书的人重视动物问题,诚然最后作者也表述,本书所提出的道德理论在动物产业带来的巨大利益之下显得像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但是也为我们读者展现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相处的更多假设和可能性,相信每个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对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关系拥有了新的想象。在我的想象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与其像书中论述那样将人类社会的思维带入到动物王国之中,武断的赋予它们各种各样的权利和身份代入假设的场景,不如在自然面前承认自己的渺小,将每一只动物视作鲜活的生命去爱护和重视,承认它们的尊严。 人类追求的道德优越性以及身份认同不是建立在我们漠视动物的痛苦上,而是更加尊重和保护动物生存的自由和福祉,能够做到关心、欣赏周围的动物、植物以及环境并且在这种关联中生活才是更值得去做的事情。最后借用我很喜欢的日本摄影师星野道夫的一个理念,他说,“自然其实分两种,一种是人们身边的花鸟鱼虫,绿植阳光,给人带来愉悦舒畅。另一种,是隔着千里之外,野生动物栖息的森林湖泊、陆地海洋,那里可能你一生都不会到达,但你知道有那样一个地方在,这世界因此而多样化,对人类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

《动物社群》读后感(四):万类霜天竞自由

万类霜天竞自由 评《动物社群》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发展一直在侵蚀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我们的人口数量半个世纪以来翻了一番,而野生动物数量则减少了1/3。工厂化养殖场体系的规模一直在扩大,这是为了满足和刺激对肉类的需求。如今,世界肉类产量已涨至1980年的3倍,人类为了获取食物每年要宰杀560亿只动物(这还不包括水生动物)。根据联合国报告《家畜的长影》(Livestock's Long Shadow,UN2006),预计2050年肉类产量将再次翻番。而且,如今各行各业总是在寻找新的、高效地剥削动物的方式。 1868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来,美国黑人通过不断的斗争争取自己的公民权利,改变了自己的生存环境。第一个反虐待动物协会于1824年在英国成立,动物保护协会在近180年的历史中从禁止血腥运动到有关动物园马戏团的反虐待动物立法,也在不断改善动物们在人类社会的环境。但是,是否有人思考过动物们遭受的虐待和被剥夺生命的痛苦,难道动物生来就该被端上人类的餐桌?难道动物生来就应该被人类当成宠物拘禁和伤害?难道动物生来就应该被用作医学实验和解剖? 大多数对于动物问题的讨论,都集中在三个道德框架内进行,“福利论”思路,“生态论”思路,“基本权利论”思路。本书的作者,邀请我们基于公共理性思考,动物作为脆弱的自我是否和人类同样拥有宝贵的生命,现在人类将动物越来越多的纳入人类的生活环境,人类和动物的交往是必然发生的,在理解和接纳人类与动物拥有巨大差异性的情况下,人类该如何富有道德性的正视动物的权利,构造一个美好正义的人类和动物共同生活的世界。 作者认为赋予动物普遍权利非常有助于终结动物被剥削的悲剧和使动物免受恶劣的暴力形式,本书先强调动物是一个拥有感受的生命,它们能感受到痛苦和愉悦、挫败和满足,动物也可以分辨清楚主体和客体,并且开展交流,动物也拥有自我,拥有不可侵犯之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他们的生命。倘若你认为动物王国里没有礼仪道德,不能和人相提并论,不能拥有和人一样的不可侵犯之权力。为此作者辩证的列举了一些“边缘例证”,在人类社会中也拥有智力障碍的人和儿童或者老人,以及缺乏充分社会化,没有知识的人,他们一样缺乏道德主观能动性但是依旧被人类社会认可拥有人权。同时我们更不能陷入种族主义而下断言,仅仅因为我们是人类我们就拥有人格性。在过去,生存环境和条件有限时,人类和动物之间缺乏正义的环境,对动物的杀戮也许不可避免成为一个群体生存策略中重要而持久的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永远一直伤害动物,我们同样需要不断的对现如今的环境做一个正义的评估,把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做一个考量。 本书的理论基于把不变的伦理规则与关系性义务相调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人类公民身份的理论框架也可以帮我们在动物问题上实现这种调和。很多政治问题促使我们建立了具有群体性差异的人类公民身份理论,而很多类似的情况在动物问题上也同样存在,所以同样的分类法也适用于动物问题。有些动物应当被视作在它们自己的领土上组成独立的主权社群(那些生活在荒野的、易受人类人侵和殖民所害的动物);有些动物像移民或居民那样选择来到人类居住区(边缘投机动物);而有些动物则应当被视作政治社群的完全公民,因为它们世世代代被圈养,已经变得依赖于人类(家养动物)。所有这些关系都有它们各自的道德复杂性,书中用主权、居民身份、移民、领土、成员身份和公民身份等概念来厘清这种复杂性。 在书中作者提到,人类将宠物类别的猫、狗之类的家养动物带到了人类社会当中来驯化他们,从而使其适应人类社会,家养动物方方面面都依赖我们,失去了自我生存下去的能力,也因此人类对待家养动物的可能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家长主义,这样会剥夺了部分家养动物的尊严。书中参考了现今国际上流行的学说详细论证了如何在动物和人类的社会中找到一种合乎正义的共同生活方式。作者认为可以将家养动物视为公民,公民身份不仅关乎权利,还关乎责任。作者通过结合动物的喜好和动物行为中的交流,以及动物在自身社群中的生活模式及家养动物对于主人的行为反馈,以及学习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知识,认定家养动物在社会中拥有被塑造的能力,可以承担某种涉及权利和责任的公民身份。同时,也因为我们把家养动物带入了我们社区,因此我们也有责任去塑造我们共同的社会以公平的为他们提供环境。 书中同样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探讨了野生动物和人类相处的关系,野生动物遭到人类的伤害,一般是通过狩猎和诱捕或者是因为人类侵占了动物的栖息地或是人类的活动影响到了动物生存环境。或许包括我之内的大多数读者认为,认为对于我们身边的动物,比如伴侣动物我们负有积极义务,但是对于那些远离我们的动物,比如野生动物,我们只负有不伤害的消极义务,考虑到干预自然的复杂性只要做好环境保护,不要对动物进行不必要的杀戮和虐待就够了。作者却提到另一种论证方式,他将野外生物的物种主权视作国家主权认为这是具有道德重要性的,野外动物社群可以自行处理有关生存的重要事务,这表明野外动物也能是一个健全的自治社群,因此不需要人类的干预。同时,我们也要尊重野外动物的生存的领土主权,并为部分人类历史上的不正义杀戮做恰当的补救,人类和野生动物继续共享着这个星球,人类就有义务为改善生态环境负责。 在将动物进行家养和野生简单的二分法之后,其实数量最为庞大的是生活在我们城市之中的动物甚至中心地带的野生动物(包括松鼠,浣熊,麻雀,乌鸦,鹿,狐狸)加上城市郊区的动物,种类数量数不胜数,这些动物并非人类所饲养驯化,也非野生动物一样生活在远离人类环境的地方。这些动物和人类共同使用一个栖息地,过着和人类相处却又独立于人类的生活,就此类型的动物,传统动物权利者并无一个认识上的定论。作者在本书中提出设想论证边缘动物最好保持一种居民地位,使得它们免于某些作为公民的义务,同时使人类免于某些对他们进行全面积极干预的义务,这也同样展现了人类族群和社群的多样性。 作者在充分考虑到动物的脆弱性的情况下分层论证人和动物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论据论点之详细丰富让人觉得学术性很强的同时并未设置什么门槛,可能作者也是为了让更多能读到这本书的人重视动物问题,诚然最后作者也表述,本书所提出的道德理论在动物产业带来的巨大利益之下显得像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但是也为我们读者展现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相处的更多假设和可能性,相信每个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对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关系拥有了新的想象。在我的想象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与其像书中论述那样将人类社会的思维带入到动物王国之中,武断的赋予它们各种各样的权利和身份代入假设的场景,不如在自然面前承认自己的渺小,将每一只动物视作鲜活的生命去爱护和重视,承认它们的尊严。 人类追求的道德优越性以及身份认同不是建立在我们漠视动物的痛苦上,而是更加尊重和保护动物生存的自由和福祉,能够做到关心、欣赏周围的动物、植物以及环境并且在这种关联中生活才是更值得去做的事情。最后借用我很喜欢的日本摄影师星野道夫的一个理念,他说,“自然其实分两种,一种是人们身边的花鸟鱼虫,绿植阳光,给人带来愉悦舒畅。另一种,是隔着千里之外,野生动物栖息的森林湖泊、陆地海洋,那里可能你一生都不会到达,但你知道有那样一个地方在,这世界因此而多样化,对人类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

《动物社群》读后感(五):译后记

译后记

十多年前我还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读到了金里卡的《当代政治哲学》,被其中精彩的哲学论辩深深吸引,成为了金里卡的一名学术粉丝。在我看来,《当代政治哲学》堪称哲学写作的典范。遗憾的是,虽然那本书对各派政治理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却没有专门探讨动物权利问题。在我看来,一切规范性理论都不应回避动物的地位问题,如果某个道德哲学或政治哲学理论无视这个问题,就说明它是有缺陷的。直到后来,好友张轩向我推荐了本书,我才知道唐纳森和金里卡夫妻二人都是素食主义者和动物权利论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本书弥补了《当代政治哲学》所缺失的动物研究视角。

哲学著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精于批判性论证,另一类旨在建构理论体系。如果说《当代政治哲学》属于前一类,那么本书就属于后一类。唐纳森和金里卡通过珠联璧合的合作,以金里卡的公民身份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独具原创性的动物权利论框架。当然,本书也不乏精彩的批判性论证,即使读者对其建构的理论框架持有怀疑态度,他们也可以在各个章节中读到很多精彩的论证,感受到作者之一曾在《当代政治哲学》中展现出来的那种敏锐才思。无论是从哲学论辩的水平,还是从原创精神看来,本书都是一部杰出的学术著作。

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本书的立场“过于超前”,但是如果我们认真阅读了它,并对各个章节的论证进行了细致的研判,就会发现其结论的合理性。其实,几乎所有经典的动物权利论作品都会给读者带来一种“过于超前”的感觉。有时,就连作者本人也觉得自己推出的结论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例如,汤姆·睿根曾在《动物权利研究》序言中提到,自己在写作那本书的几个月里,曾感到自己“似乎不再是书的作者”,对“书的走向失去了控制”,他曾相信自己是一名改良主义者,但是完成那本书之后,他被自己书中的论证逻辑说服,“皈依了废除主义的立场”。[1]这就是逻辑的力量。每种动物权利论都有自己的一套相对成熟的论证逻辑。如果我们不同意某本书的结论,就应当深入地了解该书的论证思路,然后通过理性论证来提出反对的理由,而不是出于本能地对所谓“过于超前”的观点予以否定。我发现,CNKI上有很多批评睿根理论的论文,其中大多数论文只是草率地罗列出一些反对意见,缺乏充分的论证。有些作者没有掌握足够的相关文献,甚至都没理解睿根在原书中的完整论证思路,就匆匆发表了论文。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论文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已经被睿根本人或其他学者在更深入的层次上讨论过了。

那种急于发表论文的迫切需要,使我们产出了很多缺乏严密论证的论文。我几乎可以肯定,《动物社群》在我国正式出版之后,也会出现一大批质疑本书的中文论文。但愿这批论文的作者不再只是罗列出一堆缺乏论证的反对意见,而是对本书有深入理解,并能够提供严密的论证。我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但前提是我们要提倡一种符合公共理性的学术论辩风气。

本书所建立的理论与汤姆·睿根式的道德哲学有所不同,它不是一种单纯基于道德哲学的理论。作为一种政治的动物权利论,它要运用政治理论思维,并着眼于动物保护运动的政治现实。正如作者所指出,动物保护运动正陷入一个困境。一方面,动物福利主义和改良主义不仅无力阻止在规模上日益增加的动物苦难,还因为缓解了人们的道德焦虑,缺乏进一步推动动物保护运动前进的动力;另一方面,更激进的废除主义者主张割断人与其他动物之间关系,这会疏远盟友(特别是那些喜爱伴侣动物的人士)。在西方,动物保护运动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瓶颈阶段,需要一种新的理论动力来突破困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本书应运而生。

我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我们的动物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学理上讨论的多,实践中落实的少,在立法方面至今未取得“零的突破”。那么我们把本书引入国内的意义何在?我之所以决定翻译本书,更多是考虑到其学术价值,它具有极强的学术原创性,并且已经在西方学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力。本书可以为那些研究动物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学者提供帮助。动物正在承受着这个世界上最严重的苦难,一个真正关心现实世界的伦理学家或政治哲学家不可能对动物的苦难无动于衷。我们要看到,当代很多著名哲学家(比如威尔·金里卡、克里斯汀·科斯嘉、罗伯特·诺齐克等)都是关心动物保护的素食主义者,我国学者可以从素食主义的视角重新审视他们的理论,从而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其哲学思想。本书也适合生态学者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阅读,书中列举的一些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与城市生态学方面的案例对他们有参考价值。

本书为喜爱伴侣动物的人士提供了一种更易于接受的动物权利论。以睿根和弗兰西恩为代表的经典动物权利论片面地强调消极义务,而唐纳森和金里卡的动物权利论则认为人类与家养动物的关系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人与伴侣动物之间是能够且应当建立亲近关系的,而且正是这种关系在为动物保护运动提供着持续前进的动力。通过与猫狗的亲近交往,我们可以观察到动物们敏锐的认知能力、其性格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及其在交往关系中的主体性。很多素食主义者(包括译者本人)都是因为与伴侣动物的交往,才渐渐开始接受动保思想和素食主义的。不可否认,家养动物在这种伴侣关系中总是处于易受伤害的一方,即使是猫狗等受人欢迎的动物也常常遭受忽视、遗弃和虐待,所以弗兰西恩等人对饲养宠物所提出的质疑是不无道理的。但是,猫狗扮演着“代表”其他家养动物的特殊角色。不敢想象,如果真的实现了废除主义的全面绝育目标,没有了伴侣动物,那么人类对动物的普遍同情会不会被削弱?

但是也有学者质疑,猫的存在对本书构成了挑战。[2]在跨物种的动物社群中,肉食动物该如何生存?如果猫和鸡都是社群的平等公民,那么能否允许一个公民吃掉另一个公民?这个问题也许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来克服,等到人造肉技术发展成熟,我们就可以用人造肉来生产宠物食品了。不过,如今的宠物食品里的“肉”,大多是由一些人类不想吃的肉类副产品加工而成的,所以与人类对肉食的需求相比,猫的食物需求也许并没有直接导致太多家养动物受害。但由此引出一个更困难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类都难以戒食肉类的当下现实中,我们该如何对待家养动物公民?

我对素食主义的前景很乐观,相信未来某一天,素食主义可以成为一种主流生活方式,但那一天不会很快到来(除非突然发生一场全球性生态灾难,使人们迫于生态压力开始吃素)。作为一种政治的动物权利论,它不仅要关注“应然”的道德理想,还要考虑当前“实然”的政治状况。在我看来,本书建立了一个很好的理想正义理论,但是考虑到我们距离理想状态还太遥远,我们同时也需要非理想正义理论。后者可以告诉我们,在理想状态尚未实现的现阶段,我们应当采取何种“过渡性”或“次优”的正义原则。对此,罗伯特·加纳(Robert Garner)已有深入讨论,他研究了非理想的正义理论,认为在通往理想状态的过渡阶段,我们至少应当先让家养动物得到不遭受痛苦的权利。[3]这种非理想理论并非要取代理想理论。理想理论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它时刻发挥着批判现实的作用,可以避免我们因陷入“改良主义陷阱”而裹足不前。心怀理想,着眼现实,这才是动物权利论者应当保持的一种健康心态。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很多师友的帮助。首先要感谢莽萍老师,没有她对这项翻译工作的支持和鼓励,就不会有本书的顺利出版。莽萍老师是“护生文丛”的主编,那套丛书曾对我有重要的影响。感谢我的爱人王欣,她对译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为我提供了生活上的支持。感谢清华大学林子琪博士,她对译稿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有争议的译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感谢济南大学侯广雨同学,他作为正式出版前的第一位读者,提供了宝贵的意见。这些帮助我修改译稿的亲友们并没有逐字逐句对照英文版进行审阅,所以如果出现翻译错误,皆由我来负责。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诸位编辑的编校工作,特别感谢周丹妮编辑的辛苦工作与耐心沟通。如果说翻译是“二次创作”,那么对译稿的编辑就是“三次创作”,编辑们在完善译稿的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作为从事翻译工作多年的译者,我认为“信达雅”俱备的完美翻译是很难实现的。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了几处难以克服的困难,只能选取一些勉强可以接受的译法。有时我用译者注解释了为何会选取某些似有争议的译法,比如“liminal animals”(边缘动物)、“political agency”(政治能动性)。还有一个需要解释的词是“the wild/wilderness”(荒野),这个译法是有问题的。按理说,我们不能因为某个区域没被人类改造,就说它是“荒”的,例如生命力繁盛的热带雨林和珊瑚礁就不能被称为“荒”野。但是考虑到其他备选词也存在各自的问题,我仍采用了“荒野”这个最常见译法。在中文写作中,我们可以尽量少用“荒野”一词,我建议用更加中性的“自然”来替代它。

另一个有争议的地方是用来指代动物的第三人称“they/them”,本书迫于出版规范,将其译为了“它们”。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第三人称单数的情形中,唐纳森和金里卡很少用“it”指代动物个体,而每当提及性别明确的动物个体时,作者都会用“she/her”或“he/him”指代动物。作者之所以避免用“it”,是为了表现对动物的尊重,将动物个体与无感受的物体区分开。而中文里的“它”,即可以指涉动物,也可以指涉无感受物,因此具有物化动物的嫌疑。在古代汉语中,“他”曾被用来指代一切事物,这个代词并不对男人与女人、人类与非人进行区分。西学东渐后,由于多种西方语言中对第三人称单数的区分给翻译带来了困难,所以接受西学思想的人开始提倡对汉语中的第三人称进行区分。新文化运动初期,诗人和语言学家刘半农提倡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称女性,以便翻译英语中的“she”。他在编撰《标准国音中小字典》时,明确地用“她”指代第三人称女性,用“它”指代人以外的动物和无感受物。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个糟糕的解决方案,它在解决了一个不起眼的翻译问题的同时,带来了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因为在单数情形中区分了“他/她”,所以当我们继续用复数“他们”来指代某个男女混合的群体时,就有了强调男性支配地位的嫌疑,而英文中的“they”就没有这个问题。第二,这个解决方案细致地区分了男人与女人、人类与非人,却将动物和无感受物归为一类,这就使“它”这个字具有了物化动物的嫌疑。[4]本书迫于出版规范,将“they”译为了“它们”,此举实属无奈。我们在中文写作中,最好不要用“它/它们”来指代动物。我们可以考虑用“他/他们”指代动物,尽力恢复原来古汉语中“他”字的用法。也可以考虑用“牠/牠们”来指代动物。另外,我们还可以像唐纳森和金里卡那样,在确定动物个体性别的情况下,用“她/他”来指代动物。

读者如果发现本书的翻译存在问题,可以在豆瓣条目评论区与译者进行交流。译者随时接受读者的批评与指正。

王珀

济南大学

2021年9月17日

注释:

[1] Regan, Tom.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2004, xii-xiii.

[2] 关于猫带来的各种问题,详见Palmer, Clare. "Companion cats as co-citizens? Comments on Sue Donaldson’s and Will Kymlicka’s Zoopolis." Dialogue: Canadian Philosophical Review/Revue canadienne de philosophie 52.4 (2013): 759-767.

[3] Garner, Robert. A theory of justice for animals: Animal rights in a nonideal worl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4] 上述关于中文第三人称用法的历史,引自林子琪博士的译著《肉食的性政治》(卡罗尔·亚当斯著,待出版)中的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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