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是一本由刘亮程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页数:45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我的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
这世上有两种书。一种需要静下心来读,另一种,不论何时翻开,都能让你静下心来。刘亮程的书属于后一种。
刘亮程所写的都是村里寻常日子里的小片段,但对于麻木而不知生活之美的城市人来说,语言的匕首每一刀刺来都是意料之外的方向:明明那么不值一提的日子,明明那么的冷清凄苦,把人的一生都困在沙粱湾,却也安之若素,观万物而自得,活脱脱是个农人,行走间却像个智者。
《一个人的村庄》里的沙粱湾带着点魔幻现实主义,住在那里的人,驴,马,狗都有着自己自己的世界,它们只是碰巧同住在这个村庄,而人呐,总是盯着自觉重要的目标赶路,竟连这也未注意到。唯独刘亮程如隐士般,轻盈又质朴地耕耘自己的世界,也路过它们的世界。
读着它,内心被温暖,懊悔,伤感的情绪左右冲击,手捻书页,蓦然惊醒,比起西之边陲的黄沙梁,自己的内心才最僻远的荒地,我是有多久没有认真的注视它,关怀它?
无数寓居于城市里的男男女女籍由此书,感受到了这种空无一物的孤独,只关乎天空、大地还有西北偏北的风的孤独。孤独笼罩了这个静止的村庄,所有将要落笔成文的故事,都已经发生,停住在那里。作者把这种质朴凝练成了散文而不是小说——散文满足了作家的悠闲,不必像小说一样忙忙碌碌的奔向结局。
冥冥中我跟这本书有着某种缘分,当我工作后几乎放弃读书时,《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第一本通勤捧读的电子书。后来遇见彼时还不喜读书的小师妹,发现这是唯一一本我们都读过的书。这些年我一直坚持写作,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作家背后,籍由感慨,写点自己的事。当时若不写,这些文字或再不被写出来,我也便无缘成为自己的读者了。
站在刘亮程的村庄里,我发现自己最不需要在意的就是时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读完这本书,像是早早的过完了一辈子。我从这个村庄走出时,身后跟着一场风。它一直没有停。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二):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哲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一个人的村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以前我碰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书的时候,总喜欢推荐给许多人读,我觉得如果他们错过了那本书会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而我如果不告诉他们那是一本好书,也是我的不够负责。
这一本却完全有些不一样。我甚至没觉得告诉别人有这本书是我的责任。我甚至会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该遇到这本书的迟早会遇到,不该遇到这本书的,如果提前遇到或者是仅仅遇到,也许会让他们想得太多,也许会让他们觉得有些悲哀,也许对他们来说,人生从此变得不那么简单,本来已经非常操心的人生可能会变得更加操心。这不是一本谁都能够承受得起的书,正如这不是一本谁都能够写作的出来的书。 这是一本厚重的散文,披着如轻纱般的外衣。作者穷尽思考,然后举重若轻。他解剖了人世间的常见的庸常和平凡,还你一个哲学的世界和一个哲学的思维方法。
作者刘亮程的切入点都非常的小,正如他选择的世界也只不过是一个村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在这村庄中的花与叶中,在这村庄中的一草一木中,他体会着变与不变,体会着牵一发而动全身,体会着这村庄就是世界的缩影,体会着这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村庄。 正如作者所说:刘亮程说:“我让自己单独地处在一个村庄的地老天荒中,静悄悄听万物的灵说话。后来我说话时,感觉万物在听。 ”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懵懂,读了这本书才忽然有一种感觉,不管科学在进步,有些东西我们真的是不懂,就像我们不知道风为什么向着一个方向吹,就像我们不知道一匹马一条狗到底心中想些什么。哪怕人类可以利用风、马、狗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可是不懂的依然是不懂,哪怕到地老天荒。 这是一个人的村庄。这是一个人的哲学。你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在村庄中想到这么多的事情,可当你也学着他的思路去思考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世间的变化与不变并存,真实和荒谬相生,这世间变了模样,你的人生暗戳戳有了不同。
读这本书有一种流泪的冲动,上一次我有这种冲动的时候,还是中学课堂上看显微镜的时候,当我漫不经心地透过镜头看到一滴水中居然有一个世界的时候,感觉整个人的世界都是在摇晃的,读这本书又有了相同的感觉。读完这本书之后,合上书本,世界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更加真实也更加荒谬。更加大也更加的小。更加矛盾也更加和谐。感觉如作者所说,我能够听得懂风声,也能看得懂花语。风和花于我已经有了不同,甚至我暂时还没有遇到的雪和月,我也预知了看到他们时的不同。 刘亮程给了你一双新的眼睛,你可以用这双眼睛开启一个新的世界。 很想分享一两篇文字的感受一下,但是感觉找不出来。这本集子中,几乎所有的篇目都给人差不多的感觉,我甚至没有特别偏爱的篇目,感觉你尽可以随缘翻去,你随手翻开的第一篇,一定会带给你崩塌式的阅读体验,从此你的世界大不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现代陶渊明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样一本只关乎荒漠上一片四面漏风破村庄的书,到底会有多少城市现代人能沉下心去看?
好在,我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城市现代人,才没有轻易错过刘亮程朴素清新而充满人生哲学的文字和心思。他是寄阳春白雪于下里巴人的乡村哲学家,现代版的田园诗人!
作为一个从城乡结合部走入城市的人,我有幸嫁给了一个从大山走出来的另一半。是的,我觉得有幸,因为从此我能间歇性地接触到另一种生活,一种呼吸乡村空气,带着孩子投身山岭田野间的生活,质朴,无忧。
爱人有一群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尽管平日里散落于各大城市为生活奔忙,但只要有空都会和他一样,总想着回到山里,回到村里,回到溪边,回到生之养之的那片土地,闻闻土味儿,都感觉珍贵。看刘亮程的书,我就想到他们。
但刘亮程更让我佩服,因为他常年待在一个西北荒野上的小村庄,一日一日地干着同样的活儿,面对着越来越少的人,却依然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他写一草一木,写阿猫阿狗,写小虫蚂蚁,甚至写没有生命的土墙木杆,并在这些对多少人来说毫无意义的事物上,参透人生的意义。
这本书就像一出默剧,却在主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声的举手投足间,传递出深刻的哲思,那些被世人忽略忽视的点滴。
看完《一个人的村庄》,也许你也会和我一样,扪心自问,天底下谁是俗人谁是高人,绝无定论。
一些摘录:
马并不是被人鞭催着在跑,不是。马在自己奔逃。马一生下来便开始了奔逃。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人命中的厄运。
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
风从不同的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
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
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完了,这件事情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四):读不懂的过往,聊《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并不是一本新书,好像最早的版本还是1998年,这几十年一直有新的出版社加印。
读这种书,我的内心是极为惶恐的。因为你说它好,更像是拾人牙慧,老调重弹;说它不好,也并不是哗众取宠,而是依旧可以言之有物。
我并没怎么了解过什么叫中国乡村文学,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书也读的甚少。好像这类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把身边的细碎写出来,然后读者就表示被治愈、被感动。
小时候我是在农村待过不少日子,对乡村还是有些更为真实的体会。
乡村有“穷山恶水出刁民”的一面,例如盖房子会因为围墙多占了对方一点点地,两家会大打出手;暴力且歹毒一些的自然是夜里给狗子下药,把狗子拉出来偷走再卖掉。
乡村自然也有祥和安逸的一面,例如远方的山与脚下的田野,或者是偷偷掰玉米——当然是自家亲戚的。
猪狗羊驴猫、鸡鸭鹅鸟虫,都算是寻常之物——寻常到一派自然而然,并不如现在都市人将狗视为比娃还精贵的东西。现在不少人看到蟑螂都会大呼小叫,我记得当年还看过和小手指差不多粗的蜈蚣,甚至还有蝎子——当然是在山上,其实这东西是怕热的,你不主动去招惹,它巴不得赶紧逃之夭夭。
仔细想想,人们总是向往没有亲历过的生活,就像有人乐于去远游、有人会因乡村故事而感动得涕泪横流。
《一个人的村庄》并非关于乡村的故事,而是关于乡村的散文。散文通常是夹叙夹议,碎碎念着一些事,然后有感而发,道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升华“,于是,与其说是聊乡村,倒不如说是在讲哲学。
讲哲学,难免会想到经典的三大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很不幸,或者是很幸运的是,哲学的育成需要具备衣食无忧的安逸,这种安逸,也许是来自天生不愁吃穿——例如那位著名的哲人皇帝,也许是因为生活简单质朴、对物质生活没什么贪恋、杂念——例如很多隐居深山的绝世高手。
其实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哲学家,要做的就是学会摒弃各种噪音与杂念,多从生活中的细微之处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如果那样,又会怎样?“
只可惜,如今的我们中了各种屏幕的魔法,总是被各种大大小小的无关消息干扰了心绪,我们习惯了接受别人”精心制备“好的观点,只需要转述甚至转发给旁人,就成为了自己的观点。
为什么刘亮程写出的东西让人觉得”惊艳“?深挖底核,不过是作家周围能接触到的东西只有那么多——所以,字里行间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有些东西,需要一个力场,只有在某个环境的力场中,才能诞生各种罕见。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不少篇幅虽短小但论述入里,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
其实,面对无数困扰时代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
不过,有时清醒有时糊涂的我们把过往翻篇,再回头的时候,就可能发现已经读不懂各种过往了。
当我们去阅读他人的文字,并不应该带着做语文试卷阅读理解那样的”执念“,我们读出来的东西有时与作者希望读者瞧出来的并不相同——当然,这已经算是比较公开的”秘密“了。
说些不太中听的,读这本《一个人的村庄》的同时,我会猜想这本书的受众画像,其中有一部分人应该可以称为小布尔乔亚,或许应该是精神上的小布尔乔亚。
话说,我第一次知道”小布尔乔亚“这个词,还是钱钟书的《围城》。我感觉这个词在新生代中格外冷门,也不知道年轻一代会如何定义这种”自己过得其实苦逼兮兮,对外还彰显自己有精神追求、世界眼光,对生活更是追求各种流于表面的有滋有味“。
我知晓的这些人,如果有幸点开他们的朋友圈,就能感觉到他们的眼界太宽,他们关注的东西很重要但又太大太杂,以至于他们几乎不看看身边和脚下的东西。
这类人有一个比较典型的特征,在朋友圈转发某篇文章,配合一个表情或者几句情怀感拉满的话。对外宣布,此言为我所想,感谢此文为我代言。
还有个有趣的细节,如果你关注朋友圈的发布时间,例如时间集中在晚上(尤其11点后)、时间往往都是在常规的上班时间、或者时间毫无规律性(几乎每天都会随机发布)
当然,这类人并非胸无点墨,实际上,他们的教育背景要比我更高大上,可见他们在应试教育的模块中是很知道如何利用游戏规则。
只可惜,有些才能,属于”乱世不可当幕僚,盛世不可入智库“的“浅学”,无病呻吟,有病娇嗔,夸张一点说,这叫眼高手低。
他们真实,真实得有些不真实。这种矛盾感时常让我困惑,他们对《一个人的村庄》各种洋洋洒洒的溢美之词,究竟是感同身受,还是附庸风雅。
对于一本”大多数人“都觉得好的书——关键还不是自然科学这种可量化的书,说它好肯定要比说它不好,更”明智“。
之于我,《一个人的村庄》与《瓦尔登湖》相似。
相信聊到这儿,聪明的读者应该有自己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