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读后感锦集

发布者:李木子 2022-2-18 05:13

《白虎》是一本由[印]阿拉文德·阿迪加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2018-10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白虎》读后感(一):大恩如大仇?笑话。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眼狼,应了老话,升米恩斗米仇,我想说,很多人真的是在鸡笼里里呆了太久,脑子坏掉了,印度人的鸡笼是宗教,中国人的鸡笼则是道德礼教。

主人本可以给你两巴掌,但主人只给了你一巴掌,还称呼你为家人,所以要对主人感恩戴德?这不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请抛开那些鸡笼思想,巴尔拉姆与啊肖克的关系,在印度叫主人与奴仆关系,在中国可能叫施恩与受恩关系,都不对,巴尔拉姆与啊肖克的真正关系,是合作关系,各取所需,何谈恩情?何谈背叛?

巴尔拉姆是肯定是坏人,但重要吗,黑暗之地的每个人都在吃人,有些吃人方式是被社会默许的,浑然不觉的,理直气壮的,有些则是触犯法律的,受社会谴责的,不能被发现的,而已。

现实里,恶龙没那么好做,99%的巴尔拉姆至多成为恶犬,稳妥的选择还是学习硬知识,丰满自己的羽翼,逃离黑暗之地,鸡笼无处不在,却有大小之分。

很实在的小说。

《白虎》读后感(二):读书跨年——22年的第一本书,冲破鸡笼的印度人

2020年的最后一天,晚上10点了闲来无事,决定读书跨年,选择一本之前看过电影的原著小说《白虎》,抽时间在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把它读完了。

整本小说描述了很多印度的荒诞至极的事,就像我们在电视新闻里看到的印度新闻一样,克扣公款的老师,贪婪无度的官员,根深蒂固的奴性,被贩卖的投票权等等太多了,但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词就是“鸡笼”,鸡笼里的鸡对同伴的死亡毫无感受,并且自愿永远呆在鸡笼里,一旦有哪只鸡要破坏鸡笼,其他的鸡还要联手阻拦。也正是因为全印度底层人民的思维方式就像鸡笼里的鸡一样,这才让印度的政府、有钱人越发的肆无忌惮,如小说里描述的一般荒诞。但毫无疑问,贱民“制糖人”主人公是成功冲破鸡笼的那只鸡。

这本书能在印度爆火,我想深深烙在印度底层人民的“鸡笼”思维,也正在逐渐的改变,自信心也在逐渐提升,既然主人公是第一只打破鸡笼思维的鸡,那么第二只,第三只也会纷至沓来,这本书我猜想应该算是一剂唤醒底层印度人觉醒的良药。

目前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关于印度的新闻更多的是关于印度的荒诞,但那些新闻是否能完全代表印度,我不置可否,个人感觉印度的明天还是不容小觑的。

《白虎》读后感(三):穷人如何翻身?

老实说,这本书能拿文学奖,我一点也不意外。

以我的小说阅读体验来看,这本小说,以纯文学的质量来看,并不上乘。

但,为什么能拿文学奖?

其中有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么书满足了文学奖评审对印度的猎奇。

作者是个操弄人心的高手,但仅就译文、故事立意来看,并不是最上乘的。

一、这个故事过于偏激

讲真,这本小说能在中国出版,我还挺惊讶的。

因为,它的写法很特别,它是写给政要的七封信,这七封信的收信人是现实存在的政要。

不客气地讲,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博眼球的方式。

通过与知名人物挂钩来获取知名度。

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想方设法蹭流量。

这本小说,第一页就很吸引眼球:毕竟写给政要的信。

但这种写法,在我看来,就是玩小聪明。

没有冒犯作者的意思,但从这点来看,作者有种狡黠。

当然,这种狡黠感,贯穿在小说中的方方面面。

二、穷人翻身的方式是用吞噬来反吞噬吗?

这个小说的故事线比较简单:

出身社会最底层的白虎(既然男主这么自比,就这样称呼男主吧),自幼与众不同,但由于受教育水平不够,只能沦落在社会最底层做苦力。但由于白虎为人比较活络,所以得到了给地主儿子开车的工作,当上了司机。在司机生活中,开始窥探富人的生活,发现富人只是把他当工具,自我一步步觉醒。最终,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白虎觉醒,杀死了雇主,抢了雇主的钱,连累全家被满门报复。但自己却远走高飞,化身企业家,开起人生第二春,做起了出租车生意,成了新一代富豪。

故事里,对穷人很熟悉,但对富人的描述是不对的。

富人都是温室里的花朵,一天到晚满脑子鱼肉乡里,要么就是懦弱无能、意气用事。搞砸了事情,让穷人司机顶罪。

说真的,如果富人阶层都是这种货色,那整个国家早就被二次殖民了。

因为,这些富人阶层如果没点实力,早就被外来入侵者吃掉了。

白虎总觉得穷人日子苦,但实际上,如果富人阶层都是寄生虫,这个国家早就不是国家了。为什么国家机器还能持续运作?因为,人并不是以穷富来划分阶层的。

穷人里有豪杰,富人里也有;穷人里有懦夫,富人里也有。

即便世界暗如马里亚纳海沟,也有勃勃生机。

小说的亮点是批评奴性。

但,小说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消解奴性。

白虎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暴力反抗。

但这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不现实的。它忽略了国家机器的暴力属性及其能量。

白虎的反抗并没有成功,他隐姓埋名,终生活在阴影里。冲出鸡笼,但又陷入到新的深渊。从此背上了永远抹不去的良心债。

这种良心债是白虎内心最深处的黑洞,有这样的黑洞,根本做不好生意。

因为,市场竞争如此激烈,以至于要有极为坚韧的内心,任何一点黑洞都能使你坠入深渊。

如果现实中真有白虎这样野路子起家而后洗白了的企业家。

等待他的就只有一种后果。

就是,会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表现出明显的自毁倾向。不知道自己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奋斗。他的内心有黑洞,所以内驱力是很有问题的。洗白之后,一定会走向堕落。

实际上,阶级固化这个词欺骗了很多人。

这个世界上,阶级之间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交叉地带,这些交叉地带充满了裂痕与坑洞。

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并不会走上反吞噬之路,因为,这会给自己的未来埋下地雷。

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不是一代只有一只的白虎。一代只有一只的白虎,根本无法生存,也无法繁衍,极其脆弱不堪。

一个真正的企业家,是发现自己是白虎,主动在丛林里找到虎群,通过识别同类的方式来拉起一直对抗的队伍。在中国哲学里,我们管这种操作叫: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这就是作者在开篇问?为什么英国人想让中国人成为仆人,但中国人却从来未曾让英国人如愿?

因为,中国人不通过反吞噬来对抗吞噬,而是在夜以继日的忍耐中,寻找到裂缝,带着志同道合的同志们一起砸碎整个牢笼。

《白虎》读后感(四):野火

“森林中有一种最罕见的动物,一生只能见一次。” 当教育督导在贫瘠荒蛮的黑暗之地(The darkness)发现了与众不同的主人公巴尔拉姆时,不禁感叹道。——白虎

故事从主人公给即将来印度国事访问的中国温总理写信介绍印度光明之城——班加罗尔开始。他将自己称为“企业家”,并承认自己杀了人。

他给温总理写信,也向读者抛出悬念:从一无是处的“穆纳”(就像是阿猫阿狗一样),到杀人犯和“企业家”,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通缉令的每一字一句,都花去了大量的篇幅描述,但慢慢地将一个真实的印度铺陈开来。

这里有黑暗和光明,黑暗是河流、农地和无序,光明是海洋、城市和规则。

黑暗的源泉是恒河,带来的是母亲的死亡。

接着,是巴尔拉姆的父亲(巴尔拉姆是牧牛神克力须那的忠仆,而给他取这名字的老师正叫克力须那),他的父亲死于过劳感染的肺结核,躺在没有医生的公立医院的地板上,一口一口吐着血死去。

黑暗之地,除了贪腐的警察、医生和老师以外,还有四头吃人的畜生:鹳鸟、野猪、乌鸦和大水牛,他们分别“掌管”了黑暗之地的河、田、路和人力车夫。他们——规定了黑暗之地的秩序,敲骨吸髓的秩序。

第一个意象出现了——黒堡。

一座不知建于何时的殖民者城堡,几次都被自己的奶奶库苏姆(或者应该说她才是第一个意象?)吓唬而不敢进入。直到他通过努力,终于从农村进入了城市,从黑暗奔向了光明,赢得了他的第一个“光荣”职业——仆从司机——之后,他才敢进入这个空有昔日威严的“空壳”。

很快又是第二个——鸡笼。

白虎巴尔拉姆也被囚禁在这样的鸡笼里,和他关在一起的是他的亲人们,还有麻木、恐怖的库苏姆——她掏干了他的父亲,现在又要用相同的方法掏干他的哥哥,然后是他。

接着又是一再出现的吊灯:

在第一次来到鹳鸟家中,还有和温总理通信时候的班加罗尔家中,吊灯一直是巴尔拉姆的”光明“来源。可惜的是,他看不到吊灯背后的黑暗。

事实上,自从得以接近主人阿肖克一家之后,巴尔拉姆一直在找着光明之地的象征,得到它,就能得到光明:

先是威士忌,再接着是金发女郎。

最明显的,当城里的司机帮他找来了“金发女郎”,问他:“那么你的主人什么时候来?”

巴尔拉姆回答:“我就是我的主人。”

这也是巴尔拉姆被渐渐“腐蚀”的过程,终于,他杀死了阿肖克,带着七十万卢布逃跑了。

最后是,阿肖克先生拿着每天在新德里行贿的红色皮包。

神奇的皮包,除了装着带给巴尔拉姆的七十万卢布以外,还有神奇的作用。来到班加罗尔的警察局找局长时,居然因为他拿着的这个皮包而得到认可。

布克奖评委,认为阿拉文德·阿迪加的处女座《白虎》“抓人眼球、丰富、充满了黑色幽默”。

我觉得除了归功于以上所描画的各个意象外,其精巧的结构和丰富的内涵也是至关重要的。

精巧的结构

开篇不多久的时候,有一段这样的描写:

直到最后第六晚,巴尔拉姆杀死自己的主人阿肖克的时候:

还有吊灯:

巴尔拉姆第一次“衣锦还乡”,和主人阿肖克先生和平姬夫人拜访野猪的一段:

在第四晚的时候,他又提到:

前后相隔十几万、几十万字的呼应,一定是来自于精巧的安排。

丰富的内涵

巴尔拉姆在懵懂中、清醒中的种种遭遇,埋下了“革命”的火种,但最后却只是荒野上一闪即逝、毫无生命力的火。他用异常激烈的手段,得到的只是“代入”了光明。

他用他主人的生活方式活着,为了他一人的所谓“光明”,付出的却极有可能是整个家族的代价。

到最后,他只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善行,宽慰自己尚未完全泯灭的良知。这样的小善看起来也是可悲可笑。

他知道自己的榜样教育着他的下一代,唯一的亲人——侄子达拉姆终将长大,到那时候他不得不杀掉他,或者其他方法来面对他的诘难。

这样的矛盾无处不在,无解的难题也是俯仰皆是。

为了生计,隐藏自己信仰的尼泊尔穆斯林司机。

看着《谋杀周刊》,而又嫉妒于别人的进步的印度司机。

身在祖国却感受不到自在的平姬夫人。

被酗酒富人撞死,而无人报案的贫民窟孩子。

在美国受了教育,回国后一味送钱收买官员的阿肖克先生。

甚至是,事后反省不该杀死阿肖克,而是杀死他刻薄的哥哥猫鼬的巴尔拉姆。

这些矛盾、冲突,被作者细细密密地编织在了文中,让人看完有错综复杂又浑然一体的丰富。

这是一个真实的印度!

读者们看完都这么想着,可他们都没有去过印度,又怎么知道什么是真的?

这样细密、复杂而又丰富的内涵,才是让我们相信这不是做出来的。

野火,终究有熄灭的一天。

印度,需要一把大火,将黑暗与光明之地上吃人的规矩通通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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