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妇人》是一本由[美] 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63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小妇人》读后感(一):小妇人
《小妇人》是由美国女作家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868年。 该作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19世纪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一个普通家庭四个姐妹之间的生活琐事为蓝本的带有自传色彩的家庭伦理小说。小说受到当时的大思想家爱默生的影响,强调了个人尊严与自立自律的观念;内容平实却细腻,结构单纯而寓意深远,富有强烈的感染力。 《小妇人》是一本以女性角色为主,强调女权意识的半自传体小说。文中注重表现女性意识,宣扬美好品质。
《小妇人》读后感(四):哪是宣扬什么女权主义,其实是讴歌婚姻家庭
首先由2019版电影种草,然后从影评中了解到这是部150年前的女权主义名著,但读起来才发现这其实是部讴歌婚姻家庭的佳作。虽然书中谈及信仰的内容不多,却散发着浓厚的清教主义气息。信靠主、爱邻舍、殷勤做工、恒久忍耐……这些典型的清教伦理构成了该书的道德基础。
例如,大女儿虽然爱慕虚荣,却愿为爱情忍耐贫穷的婚后生活;二女儿思念上前线的父亲而发牢骚,母亲便劝她多亲近神以得安慰;圣诞节,母亲想到的不是大吃一顿,而是鼓励女儿们把饕餮盛宴分享给饥肠辘辘的邻舍;三女儿甚至因照顾邻舍而患上猩红热,导致英年早逝;而书中的母亲马奇太太几乎就是牧者的化身。
更重要的是,该书对婚姻的颂扬在我们这个轻忽婚姻的时代显得格外耀眼。除早逝的三女儿外,其余三个女儿都步入了婚姻并享受家庭生活。尤其是特立独行的二女儿也从不婚主义到主动求爱。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亦是那个时代核心价值观的写照。对照今下美国人混乱的家庭生活,150年世殊时异,令人叹惋。
如果一定要找出女性主义色彩,这可能体现在女儿们的选择上。大女儿愿为爱情嫁给穷小子。小女儿嫁入豪门,当然图的不是钱。二儿女的婚姻最具争议,她没有选择高富帅,却嫁给了老而穷的教授。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她和高富帅的纯真初恋,却没有看到教授真正关心她的成长,最重要的是他们有一样的信仰。尽管初恋很美好,但毕竟不是成熟的爱,婚姻要以双方的价值观与理想为基础。
可能正是这种选择性使本书披上了女性主义色彩,但我更愿称之“婚姻框架内的女性独立”。她们既不贬低男人,也不把男人当作上帝,而是平等理性地对待。我认为这就是作者心中了不起的小妇人。作者不是拆毁婚姻,而是恢复婚姻里的两性平衡。这在今天看来的确依然很新潮。
《小妇人》读后感(五):女性主义的觉醒与落下
《小妇人》简直是一册中产阶级女性生存生活指南,而且是可以受用终生的那种。 关于婚姻,可以在马奇太太教梅格如何在爱情与金钱中做出选择、如何处理夫妻矛盾、如何平衡子女抚育与夫妻生活的话语中受益良多;关于理想与现实,可以在乔写作生涯的起起落落、感情生活的几经波折中有所感悟;关于亲情与信仰的力量,可以在贝思短暂而美妙的人生与其离开人世前的平静中体悟一二;关于爱情,可以在乔、艾美、劳里的选择与转变中获得启示。 无论是书籍还是影视,我一向期待完满的人物结局,但是对于《小妇人》似乎人人幸福的故事结局,我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梅格在婚后逐渐失去自尊与自我,将自己囤于家庭之中,以夫为尊,以子为天;我最珍爱的贝思没能熬过去,最善良可爱的姑娘却在美好的年华里被迫与家人分离,在春天悄然去往了天堂;劳里在多次求爱乔而无果的情况下,出游异国他乡,与艾美惺惺相惜起来,两人很快结为夫妻;乔终究是难忍孤独,选择了穷且益坚的巴尔教授,在乔继承了姑婆的遗产后,两人结婚生子、开办学校,乔最终也没再提笔写作。 也许是我思想浅薄,也许是作者结局仓促,对于书中种种人物结局,我心中充满遗憾。 乔一度被我视作女性主义觉醒的象征,她独立自主、勇敢无畏,不为淑女标准束缚,热爱阅读与写作,努力以笔为生,热爱原生家庭,不愿结婚。因此,冷静下来思考,乔拒绝劳里确实在情理之中,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对方富有或其它原因而接受。可是,这样的人物却在结局处,突然开始慨叹自己青春不再(“我是对的,劳里找到了美丽、出色的女孩,她比笨拙苍老的乔更适合他的家庭”),因为害怕孤独老去而突然期待被爱(“为什么妹妹能得到她想要的一切,而她什么也得不到?这并不真实,她知道并试图不去想它。可是对爱的自然渴求又是那么强烈,艾美的幸福使她的渴望之情觉醒了,她渴望有个人让她“全心全意去爱,去依恋,只要上帝让他们在一起”。”),我甚至隐隐觉得巴尔先生的求婚在乔看来是救赎(“像可怜的约翰逊那样,我老了之后,不能享受名气之乐了,便会感到孤独。没人与我分享快乐,我自食其力,也不需要名气了。”)。而在继承了姑婆的遗产后,乔并没有因为不担心生计问题而专心投入写作,而是结婚生子、转向教育,几乎是彻底放弃了曾经的理想追求。 马奇一家具有典型的清教徒特征。马奇先生乐善好施、智慧儒雅,简直就是他们所信仰的“天父”之人格化;马奇太太温柔和蔼、甘于奉献,闪耀着圣母般的光辉。她们的四个女儿性格迥异:大女儿梅格温和虚荣、持家有道,二女儿乔开朗独立、热爱写作,三女儿贝思性格内向、虔诚善良,四女儿艾美天资聪颖、傲慢自负,但是她们最终都在基督信仰的感召下,成长为了合格的“小妇人”。而邻居劳伦斯一家,虽然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富商家庭,但是却没有剥削等负面形象,相反,老劳伦斯乐善好施,而劳里则更为慷慨大方。歌颂人物种种优秀品德的同时,很容易就会陷入赞扬女性贤良淑德品质的圈子中,那么也就只能安排女性主义缓缓落下了。 劳里与艾美的突然结合,也让我觉得很匪夷所思。艾美确实才貌双全,可是她除了自小与劳里熟识,又可能与劳里在大学里交往的其它女孩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艾美还可能不如她们,且不说家世门第不如,即使见了再多的世面,有了再多所谓的成长,她爱慕虚荣、孤傲自负的本质也并没有变呀(“她真的同情戴维斯家的姑娘们,她们笨拙而又长相平平,除了一个严厉的爸爸和三个更严厉的独身姑姑,她们没有护卫者。艾美经过她们时,以最友好的态度向她们鞠躬。她做得对,因为这使她们看到了她的衣服。”),并且她根本无法与劳里自由的灵魂产生共鸣,劳里的生性爱自由在她看来是懒散。唯一的解释不过就是劳里爱而不得,将乔的妹妹作为乔的替代品(“劳里认定艾美是世上唯一能代替乔使他幸福的女人。”/“虽然表面上对乔不忠,可他想,乔的妹妹几乎就是乔自己。”),哪怕劳里表述了再多理由与情感,也总让人觉得他并不深爱艾美。那与其这样“肥水不流外人田”地生硬结局,为什么不让劳里和艾美在漫长的人生途中邂逅真正的爱情呢? 我还有几点想要吐槽: 1.在有关梅格婚后生活的这一段故事里,我对于作者所展现出的价值取向很不以为然。第一次因为家务问题产生嫌隙,是梅格让步;第二次因为经济问题产生嫌隙,是梅格让步。约翰在两次矛盾爆发、激化、解决中,几乎都是沉默无为的状态。然后,作者安排了一段彻夜长谈,使梅格认识到所谓的贫困的价值——“那天夜里,他们作了次长谈。梅格懂得了丈夫虽穷却更值得爱。因为,似乎是贫穷将他造就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贫穷给了他奋斗的力量与勇气,教会他带着温柔的耐心,去容忍他热爱的人们所犯的过失,抚慰他们自然的渴求。”第二天,梅格便抛弃了自尊,再一次与约翰和好如初,甚至还更加恩爱了,很快,他们便有了孩子。当夫妻二人产生问题时,作者更倾向于提倡女性的让步——“太平幸福的生活取决于你对他的尊重、注意,假如你俩都犯了错,你要首先请求原谅”,而对于问题的解决,作者则更倾向于提倡女性的主动,甚至是主动抛弃自尊,以此来换取表面平静的生活。 2.第二部和第一部的差距也太大了,第一部是完美的少女童话,第二部是可悲的怨妇自艾(“先生们,也就是男孩子们,对老姑娘们表示殷勤吧,别管她们多穷,多普通,多古板。”) 3.在文学作品里,尤其是可能被青春期女孩儿们读到的小说里放入政治偏见,实在是有点浅薄了。(“傲慢的英国人,活泼的法国人,严肃的德国人,英俊的西班牙人,丑陋的俄国人,谦卑的犹太人,无拘无束的美国人,他们在这里或驾车,或闲坐,或漫游。”) 4.乔和奥斯汀笔下的爱玛一样,总是自作主张地安排他人感情走向,爱玛只是好心办坏事,但是我觉得乔却在亵渎、轻贱劳里对她的爱。把劳里安排给梅格,可以被理解为希望姐姐进入上流社会,完成心愿;把劳里安排给贝思,可以被理解为希望妹妹幸福;在劳里向她表白后,还把劳里安排给艾美(“不是通过我,”乔决然说道,“艾美留给他了,他们俩会非常般配。”),这是把劳里当成可随意赠送的私有商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