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圆满完成申报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抽查考评工作
来源: 青海新闻网
编辑: 陈悦
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6月4日至7月13日,省文明办组成两个考评组,分别赴西宁、海东、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等州市和行业系统对申报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考评。
此次抽查考评前,省文明办认真制定抽查考评方案,印发了《关于对申报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标兵)、文明窗口单位进行抽查的通知》(青文明办[2013]33号),召集各州市、省直机关、行业系统相关负责人召开抽查考评工作协调会,周密制定工作日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抽查考评工作纪律。抽查考评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创建工作满意度和基本知识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观摩察看等方式进行。每到一个单位、部门或行业,考评组都严格依据《青海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12试行)》对相关创建工作逐项逐条进行了对照打分;同时还走访了解部分单位的服务对象,倾听他们对该单位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召开申报单位干部职工座谈会,对在抽查考评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学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对照检查,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此次抽查考评,为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和重视程度,还创新设计了文明单位创建满意度调查和基础常识问答测评表,精心设置了测评题目。按照单位职工一定比例发放测评表,共发出测评表1803份,收回1803份,回收率达100%。通过测评,有针对性的调研了解了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满意度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被考评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态势。
从此次抽查考评的总体情况看,三年来,绝大多数单位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单位全面建设的大事来抓,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谋划,安排上周密细致,经费上保障到位,活动中狠抓落实,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和新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单位的全面建设。概括起来,主要呈现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机构健全。二是制度保障有力,创建目标明确。三是创建氛围浓厚,全员积极参与。四是载体灵活多样,活动丰富多彩。五是资金投入到位,确保创建质量。六是提升整体形象,创建效果明显。通过三年来扎实有效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完善,活动形式载体日益丰富,内外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单位社会形象大幅提升,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收到了良好的创建效果。
省文明办将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委的要求,以“文明青海”建设十项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最美青海人”推选表彰等主题活动为抓手,采取切实措施,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以创建促发展,以检查促巩固,以教育促提高,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全省的工作大局,认真总结和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解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全省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