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东方天郡小区的业主向媒体反映,从2017年开始,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该小区有超过800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违规使用。那么,这笔按说不能挪作他用的钱是怎么被挪走的?究竟被用在了何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缴纳的专门用于维修、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钱。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收标准为每平米造价的5%至8%。再乘以庞大的小区户数,不算是一笔小钱了。像这次曝光的小区,仅被挪用的部分就超过800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原则上是专款专用,并且得经过“双三分之二”同意,也即“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那么,在理论上如此严格的授权流程管理要求下,为什么这笔钱还会被轻易挪用呢?
根据媒体报道,涉事小区的这些维修资金都是从物业手上花出去的,挪用的方式也不高级,就是采用伪造签名加上虚构材料的方式。不过即便该物业造假水平不高,并且资金支取材料中多次出现施工、项目公示时间前后矛盾,公示未完成施工却已经完成等低级错漏,但这笔钱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挪用了,连一些业委会成员都毫不知情。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只是被雇佣的服务方,当然没有权利私自挪用。所以如果查证属实,这将不只是简单的违规问题,还将涉嫌刑事犯罪。然而,在现实层面,类似案例早已不罕见了。报道中就提到,南京的其他多个小区都有疑似造假挪用的情况。
而与物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上的予取予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业主想要用这笔钱来修缮小区的公共设施,却相当困难。事实上,中国的很多小区目前依旧没有成立业委会,即便是那些有业委会的,要达到“双三分之二”同意也十分困难。这虽然免除了这笔数额不菲的公共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但也导致资金使用效率相当低。
之前有媒体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4月,北京累计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85.09亿元,实际使用36.52亿元,使用率约为7.5%。北京尚且如此,那些小区建设管理不完善的中小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闲置情况还要更加严重。也正是因为闲置,这笔钱才会成为被物业、开发商甚至是一些代管政府部门人员盯上的“唐僧肉”。
对此,有不少人建议可以更改授权同意原则,把“双三分之二”改为“双过半”,同时加强资金用途的公示。这些措施值得尝试,不过,正如此前那篇流传甚广的《中国小区为何老得那么快》显示的,我国小区的诸多乱象,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闲置、挪用,业主、物业纠纷严重,公共空间快速老化退化,小区公共收益归属不明等,说到底是缺少成熟的业委会自治的结果。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商品房制度实施至今,很多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小区都到了老化折旧的阶段,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翻新需求将越来越密集地涌现。这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将会是莫大的考验。
不管怎么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共有财产,不是物业的,也不是开发商的,容不得挪用占用。除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流程,实现申请、使用全环节的透明化之外,当务之急还得探索一条符合现实的小区自治路径,让社区充分实现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