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区域》是一本由斯蒂芬·金著作,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页数:4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死亡区域》精选点评:
●假如我是约翰尼,我会怎么选择呢?
●這明明就是一部溫情小說
●翻译的可真是有点糟糕,不过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很不错。我很喜欢这个悲情的男主角。
●对恐怖这个定义,文化差异也很大,老外看到冰箱里取出个死人头可以吓个好几天,殊不知我们对这样的恐怖描述早已习惯了然。
●看过的第一本惊悚小说!也让我同时爱上了各类悬疑!
●一切都因为一个坏掉的热狗。
●有点儿心酸。
●有关信仰、命运与内心的平静。
●部分写作手法还挺新奇的
●书中对70年代的描写非常诗意。“……那个晚上是我们最好的一个晚上,虽然我有时仍然不敢相信有那么沸腾的一个1979年,尼克松是总统,那时没有计算器, 没有家用收录机,也没有朋克摇滚。有时候那段时间似乎又近在眼前,我几乎能摸到它,似乎如果我能抱住你、摸你的面颊或你的脖颈,我就能把你带进一个不同的未来,没有创伤。黑暗或痛苦的选择。”
《死亡区域》读后感(一):惊悚不足,却有感动
原本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好姑娘牵手,原本可以过着幸福日子,结果却因为一场车祸,昏睡了四年,醒来后不仅要面对姑娘已嫁人的现实,还要面对各种复健手术的痛苦,更要面对自己获得了通过触摸就可以看见别人看不到的秘密的能力带来的巨大改变。
也许,我们会想,有这样的能力多好。可是,当你知道有个人只要跟你握下手 ,就知道了你最想隐瞒的秘密,那么你应该会永远远远避着这个人吧。这样,你就会理解这个人的寂寞了。
假如你无意中发现某个人是个罪大恶极的人,而世人却不知道,还很崇拜很喜欢这个人,最终这个人还会走上领导人的角色。你会怎么办?他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也做出了他的选择。
我其实,很不想看到最后,看到他的结局,虽然,结局比较温柔,但是我还是不忍,看到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最终死去。
不似《宠物公墓》,《死亡区域》虽然没有营造出惊悚的气氛,但是带有人性的悬疑,更加打动读者。
《死亡区域》读后感(二):叙事、情节、情感都挺好的一本书,看完让人掩卷长叹
从king《论写作》中得知有这本书,找到了电子书(实体书一直缺货)。说实在话不喜欢中文书的封面,归类为恐怖小说也不喜欢。看完序幕就深深地喜欢上了,
1,叙事实在精彩。明确、具体,动作性很强。不管是约翰尼的出场,还是那个推销员。
2,约翰尼昏睡的四年多,写的有些“拖沓”。
3,约翰尼内心的斗争写的挺好,那个毕业晚会的大火设置的挺好,促动他去“干他应该干的事”
4,“你有更大的责任”,让我想起蜘蛛侠里也有类似的描述,“你的能力越大,你就有更大的责任”
5,最喜欢约翰尼最后实施“谋杀”的那两章的叙事——买枪,买牛公文箱,买火车票,做出租车,做大巴车,酒吧里和老板闲扯,镇会议厅实地勘探——让我联想到写肖申克救赎的那个人。
6,细节处理的也好。滑到路那侧时,看到提米从山坡上下来。约翰尼去厕所,莎拉站在窗台前,开始一段追叙。用毕业晚会的大火,促动约翰尼下定决定。镇会议厅实地勘探时遇到的摄影爱好者,后来拍摄下推销员用孩子
《死亡区域》读后感(三):鬼才斯提芬.金
老金这个家伙真是太有讲故事的天赋,这么说不仅指其想象力,老金的故事叙述与布局能力堪称超一流,许多作家不乏想象力,可致命的软肋就在于故事叙述与布局能力不足。老金的创作领域主要在于惊悚与灵异恐怖,几十年灵感与兴趣不衰把故事总是讲的这么魅惑诱人,窃以为该家伙是不是与魔鬼订立了契约,创作力由魔鬼赐予?同一类型的作品可以长期保持旺盛的创作力,作品品质一直维系高水谁,不是鬼才是什么?据说,金一直住在缅因州的一所大房子里,房子古老而阴森,金粉们经常在房外露营,这所房子的外观犹如其小说中发生恐怖事件的场地.
说回本书,如同金的众多作品一样,这本书同样对读者极具吸引力,有灵异有惊悚,但这其实更是一个温馨、温柔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有对爱人、朋友的小爱,也有对人类的大爱。约翰尼这个人物形象令人感动且深深同情,命运给予他不想要的,却令他失去了一生所爱,这个善良正直的年轻人具有了超能力会怎样?很多人因他而保住了生命,不轨之徒因他而遭灭顶之灾,他自己却只有悲情、、、、
《死亡区域》读后感(四):别叫醒我,让我沉睡
我沉睡了多久,是否改变良多,世界上出现了我没有听过的福来尔,我可能长出了白发,又可能多了皱纹,居住的老房子拆迁,隔壁少年都读完了大学。
但我没改变的是什么呢。
我没有改变爱你,我没有改变我,我仍是我自己。
只不过世界不会因为谁停留了四年,就一起暂停,莎拉重新认识了好人结婚生子,母亲开始信仰无法理解的教派,父亲更加衰老力不从心,时间只抛下约翰尼,在第四维空间让他远远落在所有人之后。
如果命运轮转一次,再转一次,你还会继续押赌注吗。
可惜的是,对于任何一个定义在过去的问题,都没有如果可谈。
这个故事也可以投射到每一个人心底,我原本以为这样,然后却那样,到底为何改变如何改变,我不知怎么掌控,我也不想接受。可是最终还是被迫接受。
爱情也许可以深埋心底,但职责不能。即使被所有人当做异类,接受质疑、审判、祈求的目光,也无法抗拒能力带来的责任感。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其实是每一位美国英雄都懂得的道理。上帝赋予约翰尼的使命沉重又孤独,是否约翰尼自己也觉得不公,但却只能被洪流推动着接受。
看完整本书,心情压抑,心脏狂跳。如果加上瞳孔放大呼吸急促,或许就达到了斯蒂芬金最想要的效果。
不过不是在闪灵里,不是在1408里,也不是在宠物公墓里,偏偏是在这本书里。
《死亡区域》读后感(五):我的英雄梦
从小都爱英雄漫画和电影,想象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英雄,万人敬仰。但这些所谓的英雄都是暴露在聚光灯下的明星,他们的惩恶扬善,旦夕祸福,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他们的善最终都会被理解和赞颂。
但是,约翰尼却是悲情的无名英雄,他的所做所谓很可能永远都得不到理解和原谅,在杂志报纸历史书中的评价很可能比那个加拿大杀手马尼奥塔好不到哪里去。但他确实是真正地英雄。
作者让约翰尼四年后复苏,虽获得异能却失去了爱人、朋友、正常人的生活、健康的身体以及随之而来的失去了失而复得的第二次生命,看似残忍。但相比让约翰尼暂时拥有这一切,而去做出以下的选择;1、是坚持现在所有有的一切,却要日日受到良心的谴责;2、还是放弃当下的所有,在亲人的质疑,普通人的一片讨伐中,去拯救不明真相人们的未来,让自己遗臭万年,最终还是一无所有,除了解脱。
作者放弃了后者而选择了前者,用约翰尼本来苏醒后就无法回归的正常生活和永远失去的爱,让他用命不久矣残缺的身体来承担拯救未来的重担。让他成为了孤胆无名英雄。
看完全书英雄的梦想已经动摇,即使可以承受肉体上的磨难,付出可以没有收获,但是在精神上得不到任何支持,反遭质疑和嘲讽,甚遭骂名,但却要坚持心中的道义坚持原则依然无畏的去做。能驱使这样做的也只有日后不受良心谴责的问心无愧了。看来我的境界还是只停留在聚光灯英雄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