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是一本由卢梭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1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契约论》精选点评:
●没时间者读完全书者可直接阅读此版本附录《山中来信》第6封信。相比于霍布斯,卢梭并不纠结于一些细节上的论述,而更像是在宣言式地阐释自己的政治理念,所以我们看到同样是一个内容,霍布斯洋洋洒洒数页的文字在卢梭这里被一笔带过。国家的结成来源于成员间的公约。这种社会契约保证了一个人与所有人之间的相互义务,公约代表了全体缔约者的意志,这种公意被人格化之后就成为了主权者。我们每一个缔约人都是主权者,这一抽象集体靠法律来行动。而在将法律具体化的操作层面则由政府来接手,它是属民与主权者的中间体,在政府自己的意志与主权者意志的协调冲突中,现实意义上的国家开始运作。公意代表了每一个人的意志,它是绝对公正,违反公意就当与违反了你自己的意志。不过卢梭对于立法者的阐述还是过于模糊与抽离了,这类源头问题很难自圆其说。
●这一中间体的成员就叫做行政官或者国王,也就是说执政者;而这一整个的中间体则称为君主。所以有人认为人民服从首领时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这是很有道理的。那完全是一种委托,是一种任用;在那里,他们仅仅是主权者的官吏,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所托付给他们的权力,而且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转让这样一种权利既然是与社会共同体的本性不相容的,所以也就是违反结合的目的的。正是在政府之中,就可以发现中间力量;这些中间力量的比率就构成全体对全体的比率,也就是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我们可以用一个连比例中首尾两项的比率来表示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而连比例的比例中项便是政府。
●“存在着两条脱离自然状态的道路,而它们永远不会重合在一起,一条通向公民社会,另一条通向卢梭那样的人的状况(一个孤独的漫步者)。一条期待着将来和人的转变,而另一条充满激情地渴望着回归自然……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政治家与梦幻者或诗人。”by 阿兰·布鲁姆
●翻译上没多大改进吧...
●卢梭像古希腊的盗火者
●读完卢梭想起义
●社會契約論到底是性善論。我覺得末尾附的初稿顯露的思路比一卷六章的合作論更吸引人,惡意著眼,悲觀人類,把初始狀態的人視作強盜,這是一桌賭局,人爲了互相競爭利益、互相剝奪對方的財富並且合法而訂立契約。此時善人也不得不拿起刀槍防備他的族人,so sad。給四星的原因是我異議 P151&156
●悖论的卢梭
●居然没看睡着,还能看得下去,看来我真是长大了。以前读书根本TMD看不懂啊!!!
●这本到手价人民币15,260多年前的书,如果中国一半的人粗略的读一遍,中国整个社会将进步最少50年。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一):摘录两段加短评
“宁静和天真,在我们还没有领略到它们的美好之前就永远离我们而去。对于黄金时代的幸福生活,远古时期的愚昧的人们感觉不到,而后来的开化的人们又错过了它;因此,这种生活,对人类来说,永远是一种陌生的状态:在人类本可尽情享受的时候,不认识它,而在能认识的时候,却失去了它。”
“什么叫法律?法律是公意对一个涉及共同利益的事物的庄严的公开宣告”!
——原本以为是像《论法的精神》那样鸿篇巨制,却是这般精巧。虽略读,但也能感受到闪烁着的思想的光辉,因此五星(目前来说,比《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评五星得更坦然)。刑法老师让我们看这个,想培养我们的契约精神吧?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二):理想的国家根本不存在阶级
理想的国家根本不存在阶级,尤其不存在所谓之“贵族”,倘若讲究血统贵贱,则任何一个人往上追溯若干代皆为“贵族”,故而,中国不姓“刘”、“李”,也不姓“毛”、“邓”。
政府不过是人民的代理机构,好比一家公司,天地乃法人,全体人民是股东,执政者则是人民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执政者须定期向人民述职,人民既可选其上位,亦可令其下位。民间向有“父母官”之谓,显然搞反了伦理辈分。执政者往往以主子自居,改天换地,鱼肉人民。
卢梭于本书中深刻揭示了专制政权之虚伪与弊端,同时,阐述了人民乃国家主权者之天然属性,只可惜其思想囿阶级牢笼,陷入贵族制漩涡。8.3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三):共性,个性
个人的力量很渺小,而一群有交点的人力量就会很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另一方面作者写出了很多孤独者害怕社会的原因。一个人面对外面无数个小团体,而自己不是其中一个,却又注定彼此之间总会有对立的时候。如果首先想到的是暴力,那个人就会惶惶不安。人无个性不足以立于世。在自然状态中,要保护自己靠的是身体素质。在普遍社会中,要保护自己还可以通过找到集体的共同利益点,进而团结起一帮人。这时候就算你身体单薄,弱不禁风,有了身后一群可以支持你的人,你会安全很多。当学会了融入社会,我们又会面对另外一种威胁-----位高权重的人。怎么办?还是团结一群有共同利益的人。这种时候,共同利益就很明显。为了自由。所以,我们要学会团结,发现共同利益。
在自己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可以发展个性。这便是守法下的自由。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四):我不喜欢。
看第一章还有山中来信第六封就足以了。 一次阅读感受不断滑坡的体验。 第一句惊艳,第一章严密,此后就是能被察觉到的自我观点的矛盾,和预言被验伪,观点被时代甩开的尴尬。 最大公约数下,“完美”的社会制度“最好”的改变人的天性,剥夺绝对存在,而只有相对存在,以便使人不再把自己看做一个独立的人,而被熔铸进了这个伟大共同体的身躯中,这让我对他说的自由产生怀疑,或者说我们对同一个词,就是有不同的设想和理解。对于天然自由向社会自由的转化,前者不能丑化为不成人的动物欲望,后者我也不认同就是神性的光辉,而我宁愿做个阴暗的抵抗社会化的人,在这火光四溅里被扫进无用的炉灰里。 也许是我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不够这本书的level,但我也绝对不会随着大众意见把它供着,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挺厌恶这种寻找”最大公约数”的行为的,把个体和私人意志“除”尽,理想被美化得“商”都不留。 这种体验也绝不会再读第二遍了。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五):4月读书
4月份读完这三本书。《社会契约论》、《旧制度与大革命》、《论自由》。
书中一些观念或者部分句子,是常常听到甚而挂在嘴边的,它们曾经像是一枚又一枚成熟的果实交到我的手里,而我从未关心过它们来自哪里,经历过怎样的风雨和磨砺。
现在,不敢说读懂了书中一切,可也明晰了部分,加深了敬畏之情,并在阅读中获得很大的智识上的愉悦。
阅读的顺序与著书的顺序并不一致,这是遗憾,这样类型的书,按着著书的顺序读,可能更好,引以为戒。
另外,这三本书是礼物,与上文提到的观念礼物的分别是:它们在我期许并需要的时刻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