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阅读了由邱学强、徐新伟、袁曙宏、马怀德、李永忠等学者合著的《国家命运:反腐攻坚战》,该书按照“标本兼治,先治标,后治本”的逻辑,分为五大部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治党,用好巡视和问责“利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培育廉政文化,净化政治生态。不仅有理论,还有丰富读者认知的“反腐时评”“反腐观点摘编”。尤为突出的是,该书注重比较研究,用较长篇幅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韩国廉政制度建设的过程和做法,为当今社会各界学习和研究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文献。
通过阅读和思考,我对廉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廉政需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廉政的保障,只有在法律的制约下,廉政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其次,廉政需要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制度和机制。“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一个完善的廉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确保公平和正义,这包括建立透明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和问责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等。只有通过制度的约束和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的发生。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我们的廉政制度和机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最后,廉政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所站的地方,就是我们的中国,我们怎样,中国便怎样。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努力,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自律,严守道德底线。尤其是我们年轻干部,必须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身作则,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为社会的廉政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我们就一定能创造一个公正、廉洁的现代化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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