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惊异》是一部由Peter Svatek执导,鲁特格尔·哈尔 / 理查德·德莱弗斯 / Bronwen Booth主演的一部冒险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蛮荒惊异》影评(一):狼
杰克·伦敦,至少目前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喜欢是因为他的《热爱生命》,因为它,我甚至看不进去海明威的诺贝尔奖《老人与海》。
最早看《野性的呼唤》是小学,记忆中是一只能为主人赢钱的很像狼的狗。大学要毕业才第一次看了原著,感觉不是很震,直到看了《雪狼》,我就为一个问题迷惑,到底是巴克变成了雪狼,还是雪狼成了巴克?
我想我得不到答案的,就像《野兽良民》中说的,你得不到答案的原因是你问错了问题。
好喜欢狼的叫声,听《colours of wind 》再合适不过了,have you ever heard the wolf cry to the blue corn moon。我觉得它们扬起脖子的弧度那是“相当”的优美。
据说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典范,也听说过一个《狼行成双》的爱情故事,还听过电视中的某个契丹人说那是他们的图腾,更知道狼即可单挑又可群攻,正所谓,独虎难斗群狼,虎落平阳被犬欺!
《蛮荒惊异》影评(二):真正的自由
忽然感觉Buck的一生就和人的一生一样。他所遇到的也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从最初在法官家舒适闲逸、无忧无虑的生活,那种充满敬意的,但略带距离感的爱,到一个全新环境的陌生,内心的茫然,但仍渴望融入环境,被环境接纳的心情。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喜欢你的人,利用你的人,对你态度恶劣的人,还有真心爱你的人。不同于法官的爱,这种爱是没有距离的,让你只想永远待在他的身边。同时,生活的教诲也会让你明白,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于是,你的心会经受一种煎熬。虽然,有时侯,你会向往那种野性的生活,找到那个本来的自己,可是爱让你最终留了下来。后来,那个人离开了,你也义无返顾的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归属,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不管怎样,最终,生活会教给你一切。
电影最后一段的音乐和旁白,有一种沧桑的大气,一种真正的自由。
今天偶然看到了西游记的第一集,讲的是孙悟空如何得名,以及如何拜师学艺的经历。忽然感觉中美文化的价值理念真的很不一样。中国的成熟是懂得社会规范并遵守规规矩矩的生活。而美国人所谓的成熟,人的最终归属是要回归野性,找寻本来的自己。野性的呼唤,西游记可以作为这种差异的一个很好的例证吧。
《蛮荒惊异》影评(三):野性的呼唤——寓言的人类精神之犬
前几天我一直在找小说下,可以在上班时间偷偷地陶冶一番。
在迅雷里键入名著,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有许多,我下了一本,没想到是全英文。
一懵,就没在注意了,直到前天,我在优酷找电影看,猛然间发现有一部叫野性的呼唤的电影。
得是这个桑顿,其他的不行。
看了开头,才惊奇地感到,原来这本名著居然是讲一条狗的。
可是看完了电影,我又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励志故事,也不仅仅是讲一条条狗的,它有更深层的含义。
有人说这是一个自然的寓言。
但我又觉得巴克神乎其神,看这部电影,我觉得有点像武侠剧,一条狗的侠义之路,有有点像流浪汗的经历。
总之,独白的语言很吸引我,像在看小说,又像在看电影。
野性的呼唤诠释了一种很神奇的自然奥秘,最终巴克还是从人类社会回到了原始森林,和狼群生活在一起。
因为桑顿死了,它唯一和人类联系的情感没有了,生活之路就一无反顾。
杰克伦敦必有痛苦之言,我虽然还只是看了电影,但我能感到他那种在困境时候的挣扎与呼唤,用最原始的力量化作诗性的语言。
而他的自杀也表明,野性的呼唤只是一个无法回应的寓言。在种种的欲望面前,而你又能满足它们的时候,呼唤已然成了欺骗。
《蛮荒惊异》影评(四):书比电影精彩得多
看完原文小说之后再看1997年拍的这部电影,比较失望。电影固定受限于时空,不像小说那样能够天马行空,所以我比较理解导演。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点啥,干脆说说小说和这部电影的情节上的几个差别吧。
最后的结局那儿,电影的描述是,John Thornton结束了了他的淘金之旅,在回程上骑着马在河边意外发现了金子,但是很快被一个印第安人用弓箭射死。而在小说中,John Thornton是和他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去的淘金之旅;他们三个还带了许多雪橇狗。他们被杀死的时候Buck根本不在现场或现场附近。Buck干嘛去了?Buck围堵一群牛(?)去了。它的目标是带头的那头受伤的牛,花了4天才搞定这头牛。等它靠近Thornton的帐篷的时候才发现出事了,因为一个族群的印第安人在那里举行狂欢仪式。当Buck知道自己主人已死的时候愤怒冲昏了头,狂扑过去杀死了印第安人的首领和另外几个人。印第安人想反抗但是误杀了很多自己人,后来随着场面混乱越来越恐惧,四散逃跑。
John Thornton赌钱的场景:在小说中,John Thornton赌的是Buck能拉1000磅,而不是电影中所说的800磅。另外,小说中,杰克·伦敦花了很多笔墨来描写Buck的精瘦精瘦的那种强壮,读小说的时候你会觉得Buck简直是个英雄;而在电影中这部分太过平实,没有给人这样的感觉。
小说中Buck加入雪橇狗队伍的描写很详细。在这群雪橇狗中有着很多的politics斗争;但是电影,限于时间以及演员不易配合等因素,这部分体现得太少。
小说中,作者在不长的篇幅中非常深刻地描述了Buck对“the law of the club and fang”的理解。最开始,Buck由一只高傲的南方狗到被打,学会了屈服;最后Buck明知这个法则却英勇地冲入人群杀死印第安人首领,都是因为他对John Thornton那种热烈的爱。从对law的屈服和反抗,这是个明显的对比。但是在电影中无法表现出来——电影在前半部还是说了这个law,但是到了最后却没有出现大场面,没有体现出Buck是明知故犯的那种大无畏精神。
《蛮荒惊异》影评(五):认识的人越多越喜欢狗
李敖在某期有话说中谈到:认识的人越多越喜欢狗。我想:这话的主要意思不是说狗有多好,而是觉得人太过复杂,接触起来很累,最后导致失望。其实,有什么好失望的?既然自己做不到简单纯粹,又怎么要求别人如此,释迦牟尼是可以做到的,他认为众生平等,走在路上都可以为蚂蚁而绕行,这也就是他之所以成佛而我们却不行,杂念太多了的缘故。
L抱怨说:你们男人怎么这样啊?太可怕了。这话不全对,人类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何止用一个复杂来形容,简直就是深不可测,这点可不仅仅是男人的专利,女人同样可怕。复杂的可怕了之后的人大概会唤起对简单的内在渴望吧,就像我们总会时不时想起和欣赏一些自己已经失去的东西,虽然你已经不可能回归。忠犬八公的故事中八公把我们感动的潸然泪下,理由在于狗对于感情简单到了什么都不理会只想等主人回家的地步,这是现在复杂的人类如何也做不到的。于是,为此我们狠狠的洒了一把眼泪,觉得狗的感情多么的纯粹啊,这是我们目前所缺乏的,尽管我们心理面因此而感动,而伤感,但隔天之后还是我行我素。这样的故事也仅是“仅增泪尔”。
我对七七说:你真是有喜感。她以为我又在取笑她,其实这是实实在在的赞美,这么简单而亲切的面容看着多么舒坦啊,都忍不住想笑,可惜,这种人现在已经少得可怜了。昨晚在手机上听到艾薇儿的《everybody hurts》,想到小熊在西藏说过这将是让他刻骨铭心的一首歌,这让我又回到了那个晚上,屋顶天台看着拉萨上空那广袤的星空和划过的流星,每个人那么简单而真实的面对彼此,恐怕再也不可能这样子了。
巴克的故事在狗类里面可谓传奇,完完全全的一部血泪史。不断的挫折,不断的煎熬最后让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可以和人类进行对抗,人类熟悉的残忍奸诈,各种伎俩巴克完全运用自如。这并不奇怪,物竞天择,按照进化论的解释,为了适应生存,这一切都在所难免。现在,我们会说:认识的人越多越喜欢狗,也许有一天,人类不存在了,狗完全可以取代我们的位置,开始重复人类尔虞我诈,私欲左右一切,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从而统治这个地球的故事。到时候,狗类肯定也会做出感慨,认识的狗越多越是喜欢猫。
:电影和原著相比深度明显不足,没有完全展现出巴克的转变,叙事过于平淡。不过,翻拍名著始终不讨好,有些依靠文字传递出来的美感和心理感触很难转译为图画。还想说一点,外文的翻译也是一件苦差事,我强烈推荐李恒基译版的《追忆似水年华》,傅惟慈译的《月亮和六便士》的中文译本,那文字看着叫一个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