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完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我承认这书读起来比我想象中的难得多得多,并不是因为太长,而是作者细腻的内心描写会让我读起来代入感太强,读着读着好像就因为文字的节奏成了他记忆里故事的一抹色彩,我不知道该怎么具体描述这种感觉,就好像我在欣赏一幅画,当我在画中沿着作者的线条和由此勾勒出的轮廓寻找我意识中的“美”时却突然因为画作的细节沉溺于作品而不可自拔,我看到画里的风景,我看到画里的人,已经在我内心自成了一个完整却又片面的“世界”!
就在此刻,我还沉浸在书中的某些画面,还在想着作者对斯万小姐和阿尔贝蒂娜以及她的女友们那复杂亦纯粹的情愫,他说“一个人恋爱时,他的时间不是用来弄明白他的爱情是怎么回事,而是用来促成明天的约会。当他放弃爱情时,他不试图理解自己的悲伤,而是试图向引起这种悲伤的女人献上他认为最动人的话语”。他喜欢斯万小姐,却又害怕靠近,他爱阿尔贝蒂娜,却又故作矜持,自以为是的把感情用“现实”和“梦想”,“理性”和“欲望”来区别分类。
他说“当我们不恋爱时,我们以明哲的态度对待爱情中的矛盾,我们随兴所至地高谈阔论,但我们并不体验爱情,因此并不认识它,因为对爱情的认识具有间歇性,感情一出现,认识即消亡”!他把爱情还没开始却已预见未来的悲观强揉进爱情,把体验和认知用主观臆断代替了实则未发生的情事,我佩服他超强的想象力居然能以记忆为窗口去突破“时间”的防线,把一个不是故事的故事深深地植根于读者心中,让我又爱又恨。我又不解他为何在记忆的“梦”中总是能深浅随意地把一个个人物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刻画的入木三分又云淡风轻。
他说“最能唤起我们对一个人的记忆的,正是我们早已遗忘的事情(因为那是无足轻重的事,我们反而使它保留了自己的全部力量)。所以我们记忆最美好的部分在我们身外,存在于带雨点的一丝微风之中,存在于一间卧房发霉的味道之中,或存在于第一个火苗的气味之中,在凡是我们的头脑没有加以思考,不屑于加以记忆,可是我们自己追寻到了的地方。这是最后库存的往日,也是最美妙的部分,到了我们的泪水似乎已完全枯竭的时候,它仍能叫我们流下热泪。是在我们身外吗?更确切地说,是在我们心中,但是避开了我们自己的目光,存在于或长或短的遗忘之中。唯有借助于这种遗忘,我们才能不时寻找到我们的故我,置身于某些事情面前,就像那个人过去面对这些事情一样,再度感到痛苦,因为这时我们再也不是我们自己,而是那个人,那个人还爱着我们今天已经无所谓的一切。在惯常记忆的强光照射下,往日的形象渐渐黯然失色,模糊起来,什么也没有剩下,我们再也不会找到它了”!这一段话是这本书第二卷里我最喜欢的一段。但我也不完全认同作者的观点,最能唤起我们记忆的,我觉得不是我们遗忘的,而是我们无意识里的某种瞬间即逝亦能永恒的“火种”,它会在你没有任何准备的一瞬把你曾经熄灭的“心火”燎原,也会在你苦苦追寻以为终不可得却又可期的命数里烙下“希望”二字!
青春本该热血,爱情只需尽兴,现实和梦幻之间有一条亘古之河,我们乘着文字之舟,任凭身心荡漾在记忆的水中……
阅读还在继续,暂时没有更多要说的!第三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