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孤儿》是一本由[美] 乔纳森·勒瑟姆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35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一):这书只适合看原版
翻译后就没味道了,原文的精彩之处却变成了味同嚼蜡毫不押韵的文字堆砌,我当然不是质疑译者的水平,而是这类书本就不适合译成中文,有能力的朋友们还是看原版吧,应该是本好书,这是作者的成功,译者的煎熬,读者的郁闷,引进者的失败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二):一种压抑
说实话,我没太读懂这本书。书中的压抑气氛有点像《红》,但是又不够悬疑。
他是蕴含着一种宗教还有隐晦的政治在其中,以一个人的视角来讲述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生命很迷茫,而周围的人似乎又很精明。那你的位置又在哪里呢?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三):妥瑞氏症的悲剧
不得不说妥瑞氏症是本书唯一的亮点。如果要给这本书分类的话,那么这肯定是一本医学科普书,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妥瑞氏症的症状。不论这本书的销量如何,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给这本书打上大大的差评。
无情节,无语言,唯一塑造了一个怪胎的主人公。已经很少看到这样受到美国人民好评的差书了。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四):很好,很自立
莱诺尔是布鲁克林圣文森孤儿院的孤儿,从小就患有罕见的妥瑞氏症,这个疾病使得他产生狂吠、拍打、自言自语等异常行为。被视为怪胎的他和另外三个男孩被挑选出来,为敏纳•弗兰克的出租车行兼侦探社工作。那种异于其他孤儿的优越感,让这四个男孩成为了一个小团体,他们忠心耿耿地效忠于敏纳•弗兰克。有一天,弗兰克被杀,莱诺尔这四个孤儿的世界也被整个翻转过来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五):上帝是残忍的 但你可以选择坚强
妥瑞氏症,这个词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了。之前,看电影《叫我第一名》中的主角也换有这种疾病。除了都遭受这种困扰外,他们都有不服输,想要证明自己的决心,或者说 他们只是想过上平凡的生活。
上帝并不是公平的,有些人天生丽质,而有些人从出生就疾病缠身。但他也是公平的,他给我们同样选择的机会。
有时会我会羡慕那些有缺陷的人,因为他们的不同,可以反映出他们的坚强,而我只能碌碌无为的生活,因为我不需要证明自己,也没这个机会让别人看到我的坚强,后来,我发现我错,其实有很多机会摆在我面前,比那些有缺陷的人都多,只是我没有看清自己,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六):走进怪胎秀的内心
就故事本身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侦探故事,并不复杂,相比起那些真正的推理小说,它的推理成分很少,线索之间的串联主要靠主人公的灵光一闪。
本书的亮点在于主人公是一个妥瑞氏症患者。所谓妥瑞氏症,就是患者会不由自主地挤眉弄眼、口吐脏话以及模仿他人。就拿主人公来说,他会将听到的词语展开联想,恨不得穷举所有押韵的表述;会在感受到压力的时候,被一些莫名其妙的脏话充斥大脑,当压抑不住迸发出来时会让对方迷惑不解;还会突然痴迷于某个数字,不论做什么都要重复那么多次才觉得踏实,比如认准了6这个数字之后,开门要开6次,买汉堡要买6个等等。从最后这一个症状来看,妥瑞氏症应当属于强迫症之一种。
小小的强迫症可以让人变得可爱,比如The Big Bang Theory里面的Sheldon,敲Penny的门一定要敲三次,该剧多次在这一点挖掘笑料,让Sheldon这个固执、自以为是的家伙变得更加有趣和可信。可如果达到本书主人公这样的程度的话,就变得不那么可爱了。小说里的其他人物都把他当作怪物,或者以为他是故意如此以引人注目,即便是了解妥瑞氏症的人也依然叫他“怪胎秀”。书中有相当大的篇幅讲述一个妥瑞氏症患者的内心和他所遇到的痛苦和歧视。病症让主人公变得固执,也正是这种固执使得他面对压力仍然坚持调查,揭开了朋友死因的谜团。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七):污言秽语的价值
读《布鲁克林孤儿》,其实就是通过那些含义不明却又能够显现角色内心的“污言秽语”去解读、去体会作者想让我们读懂的。
有些大家都能懂的话往往非真意,有些话你听不懂,但也许能体会。
Jonathan Lethem笔下的私探一定会被放置在十分怪诞的生理与心理特性处境中,在这样的处境下,侦探本身并不正常,因此那被调查的罪案,必须的复仇虽然对读惯冷硬派与悬疑小说的读者来说并不高杆,对于侦探本身来说,就并不容易。
“他是孤儿,是妥瑞氏症患者,也是业余侦探。”这部小说中,主角最重要的身份是孤儿,最货不对板的是侦探,刻画最真实的是妥瑞氏症患者。
就真的像蔡康永说的:透过这个患有强烈妥瑞症症状的主角的眼中来看这个世界,我相信会带你看到一个平常的人所无法看到的世界运行的方法,那如果你是怀抱着要把它当成罪恶故事、帮派小说、侦探小说来看的话,你恐怕会失望,它文学性压过了刚刚我讲的这些故事的娱乐性,所以如果你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文学读者的话,可能不太适合尝试看这本『布鲁克林孤儿』。
我不愿像他说的那样极端,只是想说,书里面的两层孤独感,莱诺尔不能抑制的妥瑞症症状与敏纳帮的孤儿院背景,是这一部作品的重头,作者恰如其分的书写出来,就使这部作品的味道比起《枪 偶尔有音乐》里仅靠一些含隐喻的科幻设定更厚重了许多。
当然,美中不足的是翻译版本注释未能完全呈现,使主角的某些“污言秽语”所表达的意涵没有办法完全呈现读者面前。
本书的最后一段,(关于全作中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乌尔曼”的提及),则真的是令人叹服于作者让作品档次升级的能力。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八):蔡康永说《布鲁克林孤儿》
背景说明:是几年前蔡康永在公共电视礼拜二晚上10:00-11:00所主持的节目《周二不读书》中的最后一段,每个礼拜会介绍一本书,当天的来宾是张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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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今天的主角是张大春,那最后我要推荐的这本小说,跟张大春没有明显直接的关联,可是我的确向张大春提过这本小说,我们的对话是这样子的---就是我在电话里面跟张大春说:「你有没有看过一本小说,叫做『布鲁克林孤儿』?」那张大春就问我说:「这书怎么啦?」我说:「这个书的主角是一个得了种叫做妥瑞症的孤儿,一个侦探。」张大春就立刻非常警觉的说:「你怎么会想到这个主角?值得向我推荐?」我就说:「我只是问问看!」张大春就说:「你知不知道我的书架上有一本讲妥瑞症的书?」那这个就让我很惊奇,因为台湾如果不是医学界的人的话,可能对于妥瑞症是不太有兴趣,或者不太有概念。妥瑞症是一个罕见的病,他经常出现在小孩的身上,它会使得得到妥瑞症的当事人,会不由自主的出现一些强迫性的动作,比方说如果他当天占据他的中心想法是六这个数字的话,他就要不断的重复跟六有关的动作,比方说他如果跟你打招呼,他就会连拍你的肩膀六下,然后呢如果拿起一本书来翻,他要翻六页才能停下来,所以他会被强迫做完跟六有关的动作,才能够暂时的停止。那这种强迫症也可能反映在语言上,比方说他会不由自主的抽慉式的讲出脏话来,他可能没有要骂你的意思,可是会讲几句话当中,就夹杂一个很粗野的字眼而构成当事人很大的困扰。那张大春研究妥瑞症的原因,我并不明白,我也不知道我讲解了这个主角的状况之后,他有没有兴趣把这本小说翻开来看,可是实际上『布鲁克林孤儿』是我今年看到我觉得最有趣的最值得探索的一本小说。不过我要先提醒你,纯粹是私人意见!
蔡:因为妥瑞症的特质,所以我们在这本翻译的中文版里面,会不断地看到无法理解的一长串的字眼,因为妥瑞症有个现象,就是他会把发音相似的音节混在一起,变成一个新的可笑的意思,从嘴巴里面爆发出来;我想翻译者已经在这方面非常的努力要把这个意思给呈现出来,我觉得做的不错,当然如果这个中文版能够引发你去看一下英文版的兴趣的话,我认为是值得的,因为这个作者把妥瑞症的处境,描述成整个人生的处境,他认为不管是罪恶感,不管是性欲,都有可能是一种潜藏的妥瑞症。当然透过这个患有强烈妥瑞症症状的主角的眼中来看这个世界,我相信会带你看到一个平常的人所无法看到的世界运行的方法,那如果你是怀抱着要把它当成罪恶故事、帮派小说、侦探小说来看的话,你恐怕会失望,它文学性压过了刚刚我讲的这些故事的娱乐性,所以如果你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文学读者的话,可能不太适合尝试看这本『布鲁克林孤儿』。
蔡:透过一个跟我们不一样的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会看到一些平常所谓健全的人看不到的,尤其是像纽约这么一个有趣的地方,从这样的一个主角眼中看出来,的确充满了我们平常所看不到的光泽、看不到的颜色,我在阅读『布鲁克林孤儿』的过程中,得到很大的乐趣,那这的确是一个很私人的经验,所以如果你开始看一两页觉得行不通的话,就只能够说你跟我的频率是不太一样。
注:蔡康永提到的中文版为繁体版本。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九):布鲁克林孤儿
y Lily
“在抽搐中,寻找宁静,这是生存的真相,但这真相需要透过一个病态的人受折磨的翻译给我们听,才听进去了。”这是一段对《布鲁克林的孤儿》的推荐语。当读完全书,回头再看这句话时,更多的,是对自身的唏嘘和感慨。
《Motherless Brooklyn》,是1999年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Winner,美国作家Jonathan Lethem的第五部长篇。
Lethem出生于1964年,自小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区长大,八十年代用搭便车的方式,从东部穿越美国大陆,来到加州,在一家书店当店员,由此开始了文学写作。1994年出版处女长篇作《Gun, with Occasional Music》,里面融合了科幻和侦探小说的元素。
九十年代末,Lethem从三番湾区回到纽约,《Motherless Brooklyn》是他回到布鲁克林后的第一部作品。小说的主人公Lionel Essrog,是一个住在布鲁克林区St.Vincent’s Home少年之家的孤儿,患有妥瑞症Tourette’s syndrome。这是一种罕见的神经疾病,患病者会出现不由自主的强迫性动作或抽搐,表现在语言上,会不受控制的冒出脏话,或者顺着一个人说的话,奇怪的冒出一连串无意义的字眼,在行为上,如果当天他被一个数字控制,比如六,他就会不断地在心中数数、数六,还不断重复与六有关系的动作,比如扔东西,一定要扔六样,拍肩膀,一定要拍六次,等等。
被视为怪胎的Lionel和其他三个少年之家的孤儿,被挑中在Frank Minna的搬运公司帮工,赚取微薄的零花,可是对这四个孤儿来说,这已经是一件难得的幸遇,使他们把Frank视为大恩人,忠心耿耿的为他服务。突然有一天,Frank在布鲁克林区消失不见了,直到过去了十四年,又重新出现。他找回这时已经长大成人的Lionel和其他三个孤儿,成立了一家私人侦探所。
在一次的跟踪过程中,Frank突遭杀害,四个男孩的生活突然间失去了重心。警察的调查追问,四人中其中一人因涉嫌被捕,Frank妻子又匆忙离开,……,一连串不寻常的发生,使Lionel选择奋力担当起了真正的侦探,不顾一切的要找出Frank被杀的真相,而陷入了一场错综复杂的经济和恩怨纠葛。
小说通过一个妥瑞症患者的生存处境,来揭开纽约这个疯狂都市的一角,这是一次非常有趣的撞击。在Lionel的眼里,周围的世界,无论是疾驰的地铁,还是森林般的高楼,仿佛都潜藏着一种隐性的妥瑞症。于是他和这个城市之间的对话,变成一种非常独特另类的体验,呈现在作者的笔下。怪不得,一向追求新、奇的蔡康永将该书选为2003年(以台湾中译本出版的时间来算)他最喜欢的三本小说之一。
2005年,Edward Norton决定将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除了自编、自导,还将在剧中亲自出演Lionel的角色。该片预计将在2007年上映。
本文转自:http://lily.wuxinan.net/archives/488
注:由爱德华·诺顿主演、导演、编剧的同名电影,据IMDB网站提供的消息,已经延迟到2013年上映。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十):疾病解说者
在传统的侦探小说里,侦探的形象多半是衣着得体、睿智、冷静且口才了得,擅长在逆境中通过缜密的推理去破解迷案;随时代变化取而代之的犯罪小说中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小说中出现的侦探多半时运不济,尤其是在如今这个可以依靠科技办案的年代,他们边缘化的存在甚至显得有些滑稽,醉鬼、病夫的潦倒皮囊成为他们隐藏智慧的躯壳。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哪怕身份尴尬处境艰难,他们依然凭借对于正义的执着、个人信念的坚守,排除困难去寻找真相。以理推之,美国作家乔纳森•勒瑟姆获奖作品《布鲁克林孤儿》中的莱诺尔可以算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位。
《布鲁克林孤儿》是乔纳森•勒瑟姆的第五部作品,1999年出版后旋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并获得包括美国国家书评奖在内的多项大奖。小说以精神病人兼孤儿莱诺尔为故事叙述者,这位身出纽约布鲁克林圣文森孤儿院的孩子患有罕见的妥瑞氏症,自小就被视为怪胎的他与另外三个孤儿被黑帮小混混敏纳•弗兰克认领,协助弗兰克从事非法勾当。直到有一天弗兰克被杀,孤儿团这个向来以弗兰克为中心的世界为之颠覆,莱诺尔决定找出真相,进行一场难以预料的另类冒险。
黑帮或许算得上是一个话题,《布鲁克林孤儿》中意大利黑帮的身影无时不在,利用孩子去接赃,利用街头混混去寻衅滋事,随之而来的还有日本黑帮跨海而至,衍生出黑吃黑的桥段,冷酷谋杀更是黑帮处刑的标志手法。正是在黑帮团伙这个常人所不熟知的背景下,小说才得以成立与延伸。另一方面,充满黑色幽默的表达是小说中莱诺尔总是自诩为侦探,更将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以及调查行动视为侦探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事实上,他以及他的团伙只不过是街头黑帮,这个令他浑然不觉的真相在故事的延伸中越发显的意味深长。尽管这个团伙只有区区五个人,但核心的弗兰克与自诩接班人的拖尼先后殒命,查命真相而且生存下来的恰恰只有莱诺尔一人,正应验了“三人只能活一个” 的老话,冷峻的基调与作者的文字搭配的珠联壁合。
如果将情节稍微延伸一下,很容易就会联想到一部经典黑帮电影《美国往事》,这部由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电影叙述了四个孩子少小认识最后各走各路的故事,近乎盲目的友谊,老谋深算的利用与背叛,片中纠缠不清的人生况味竟与《布鲁克林孤儿》如出一辙。事实上《布鲁克林孤儿》中的莱诺尔执意调查真相并不惜与同伴翻脸的源动力,正是出自对弗兰克的忠诚,对于友谊的渴望。然而不幸的是,他查明真相也无法摆脱孤独。
当然,本书最大的特色是妥瑞氏症患者的冒险。该病症是一种慢性神经疾病,症状为多发运动性躯体抽动、喜欢模仿触碰他人、伴以间歇性的粗言秽语,简称为抽动秽语综合症。可想而知,作者出人意表的安排妥瑞氏症患者患者充当侦探的角色,无疑带有浓烈的调侃意味,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很疯狂吧?吃惊过后、菀尔之余不禁产生怀疑,连自己的身体都控制不好且沟通有困难的怪胎如何在布鲁克林的天空下完成孤身追凶的任务?或许,正是由于人物自身的不完美与追索真相必须具备的完整格局之间的矛盾冲突,恰恰营造出充满张力的“巴洛克之美”。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莱诺尔含糊不清的表达并非单纯病态的发作,脱口而出的关联词与粗口也并非一无是处,事实上在莱诺尔眼中这个世界才患有妥瑞氏症,从莱诺尔少年至成年的刻画反映出畸形社会人们中对于自身处境及情感差异造就的影响,彼此的心理随情节延伸而微妙地变换,社会、友情、爱情以及死亡,每一次的变动都造成难以磨灭的伤痕。因此也就很好理解,为什么莱诺尔在调查的过程中往往被忧伤、焦虑、怀疑以及愤怒所纠缠,这些难对人表的指控处处闪烁着悸动人心的人文色彩。作者正是借莱诺尔无意识的喃喃自语中表达对于各种人生话题的探讨与思索,其深邃洞见使得这部小说摆脱往常犯罪小说的范畴。
作者乔纳森•勒瑟姆通过病人的眼光去面对、评价这个看似五光十色的世界,于扭曲、怪诞的故事背后彰现人性,造就了莱诺尔这个日渐衰落世界的疾病解说者,这,正是读者所需要的。
刊9月4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