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人生的意义并不相同。人生的意义是主观的,全在于他对人之理的理解,这种理解有程度深浅之别。人的了解可有低程度了解、一般了解、深入了解和深悟了解几个层次,这几个层次的了解在人生方面表现为四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这四种境界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境界高低完全取决于觉解程度的深浅,标志着人格完善的程度。
第一,自然境界。
自然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这里的才是指人的自然属性,以区别于人的本质属性——即人性。才是人之辅性即次要性质,性是人之正性即主要性质,顺才即按照人的生理心理的自然要求而行事。顺习即不自觉地因袭传统、照章办事。自然境界的人“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古诗中“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识天工,安知帝力”几句最能代表自然境界中的人的心理状态。
自然境界中的人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以近乎本能的状态行动着,他们“少知寡欲,不着不察”,生活纯朴自然,常常得到道家的赞美。其实,自然境界的人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都十分低下,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道家知道纯朴自然之可贵,以自然为美,这已经不是什么自然境界了。自然境界的觉解程度最低,几乎到了没有觉解的程度。而道家论自然已是有了很高的觉解,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自然境界的人是自然的必然性的奴隶,而道家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必然性而去顺应它。不得已而顺才顺习与自觉的顺才顺习是两种不同的境界,前者是被动之顺,后者是主动之顺。
照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说,自然境界不是人所应该有的。在他看来,要追求理想的人格,就不能停留在混沌自然之乡,而要自觉认识自然,了解宇宙人生之真谛,冲破自然境界之樊篱,达到一个较高的精神境界。
第二,功利境界。
自然境界的人是无所求的,随着人的觉解程度的提高,人就要从无求走上有求。人之求也是有不同层次的。冯友兰认为,人生追求的最低层次是从“我”开始的,严格地说,是从追求我之名、我之利开始的。追求我之名利的精神境界,冯友兰称之为“功利境界”。
顾名思义,功利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这里的“利”,包括我们常说的“名”和“利”两个方面。“利”即对我之需求的满足,精神性的满足往往求助于名,物质性的满足往往求助于物质利益即狭义的利。“求名于朝,求利于市”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求自己的乐(乐即一种满足感)。这样,功利境界与一般的功利主义便有一定的差别。功利境界的本质是为己。
就社会现实说,绝大多数人都处于功利境界之中,功利境界是常人的境界。功利境界的人心态各异,所干的事也不尽相同,求名利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但是,无论是求名的,还是逐利的,或者是求名利双收、以成就我一番事业的,他们的人生目的都是共同的。
与自然境界中的人无所追求、毫不自觉相比,功利境界中的人,有了明确的人生目的和自觉的行动、自觉的了解;他对个人名利的追求,客观上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无论就个人,还是就社会来说,人从自然境界过渡到功利境界,无疑都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是付出了代价的。
人们常常崇拜的英雄,就其功业说,可能十分伟大,但就其境界说,并非十分高尚。英雄和奸雄,虽一个流芳百世,一个遗臭万年,但他们的境界却是相同的。从古及今,有许多处世哲学、宗教信条、格言谚语,口头上都标榜仁义道德,事实上却成不了仁、取不了义,不是高层次的境界,同样也只是功利境界。如老子讲:“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墨子讲兼相爱,目的却是交相利。基督教也说爱人是为己积福、行道德是造上天堂之路,等等。道德说教并不道德,骨子里都是教人利己,充其量不过是教人以利他之手段,达到利己之目的。
功利境界虽不是什么高的境界,但也不宜过分责难。功利境界在主观上是不可取的,但在客观上并非于社会无益。于人之三不朽中,除不可立德之外,功利境界的人既可立言,又可立功。立言立功都是对社会有益的事。因此,功利境界中的人,惟恐不好名,如其不好名,则未必常作有益于人的事。才人立言、英雄立功就是以求己利、求己名为动力的。有的人甚至于求好名而不得时,故意以求恶名以扬名。桓温所谓“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正是这些人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
第三,道德境界。
既然功利境界是很不完善的人格,至少也是不很完善的人格,所以,它必然被较完善的人格所否定,这个较完善的人格,冯友兰称之为道德境界。道德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的。求自己的利的行为,是为利的行为;求社会的利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为。在此境界中的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如果说,功利境界的人的行为以“取”为目的的话,那么,道德境界的人的行为则是以“予”为目的的;如果说,功利境界的人,多以为社会与个人是对立的话,那么,道德境界的人,则多以为社会与个人是统一的。这些差别都源于这两种境界的人觉解的程度不同、其人生目的之不同。道德境界的人比功利境界的人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对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已有了解和觉悟。
道德境界的人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义的行为是按照道德规律之“应该”行事的,是不计个人利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行为必然是与利相冲突的。道德行为在其实现的过程中,也可能带来某种利,甚至给行义者个人带来某种利。但行义的人在主观上绝不是谋利的。
义利之辨,古已有之,但论者多失之一偏:或归义于利;或义利相峙。冯友兰认为,义与利是不同的,但又是相反相成,可以一致的。有人以为重义必轻利,其实这是不全面的,是不明层次的说法。重义的人不重己利,这是一层;但重义的人,必重他人之利,必重社会之利,这又是一层。冯友兰举例说,孟子见梁惠王,不让梁惠王言利,而他自己却大谈其利。原来梁惠王所谈者己利也,而孟子所谈者公利也。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利。
自然境界的人可能自发地做出道德的事,功利境界的人,也可能以合乎道德的行为为手段,以达到其为我之目的。但他们的行为只可能是合乎道德的,绝不可能是道德的,道德行为必须以道德自觉为前提,没有思想上的自觉,是不能称道德的。因此,人只要有一颗廓然大公的心,就算是进入了道德境界,至于这颗心能否产生好的结果,则是无关紧要的。这种纯主观动机论的道德价值观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困难的,只有把动机与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真正的道德才可能实现。
第四,天地境界。
一般认为,一个人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已经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了。但是,一个有道德的人,还不是一个理想的人,还有比道德境界更高的境界。这个境界称之为天地境界。
天地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在此境界中的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只有达到这个境界的人,才是圣人,才具有真正的理想人格。因为,天地境界的人不仅能尽人伦人职,而且能尽天伦天职,即能事天、乐天。也就是说,只有天地境界的人,才深悟人之所以为人之理,尽人之性,成就一个理想的人格。就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来说,天地境界是最高的亦是最佳的境界。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区别是尽人伦人职与尽天伦天职的区别,也是道德与超道德的区别,即于社会中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与于宇宙中做一个参天地赞化育的宇宙分子的区别。说到底是把人之所以为人者看成是“人之性”还是“天之理”的区别。或者说,道德境界中的人,是以人性的自觉行人道;而天地境界中的人,是以天理的自觉行天道;这样,天地境界的人便有了更广大的胸怀与更高尚的气节,真正可以“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光”,真正成为“天之骄子”。
以上四种境界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就个人说更不是一个人只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境界。不论是个人,还是社会,人的精神境界,都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就是“我之自觉”的过程。这里的我有两种理解:一个是自私的小我,一个是大公的大我。大我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主宰,“我”之主宰意识的不断觉醒就是境界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