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检察官讲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感人故事

发布者:骑驴流浪 2024-4-16 11:18

五位检察官讲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感人故事

“检察+妇联”为妇女儿童撑起“暖心伞”

编者按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4月15日,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第四十四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5位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生动展现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

喊冤的男人是施暴者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龙华区妇联兼职副主席 张娜

2023年4月17日,我在办公室工作时,突然听到一阵喊冤声,凑近窗户,只见一个男人跪在单位大门口,正是前不久我们依法介入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李军(化名)。他为什么喊冤?难道我们办错案了?我赶紧跑到现场。李军称自己被同居女友刺成重伤,连医药费都是自己掏的,今天必须要个说法!在稳定了他的情绪后,我马上和控申部门、案件承办人会合,研究梳理整起案件。

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我们了解到,案发时,李军的女友田华(化名)已经怀孕2个月,而在案发前一天,田华报过警,说被李军殴打。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我们立刻全面梳理笔录、调取监控。

证据显示,案发当晚,田华刚到家,喝醉的李军就对她破口大骂,加上对之前田华报警的事很恼火,李军掐住田华的脖子,使劲扇耳光。接着,田华被用枕头捂住口鼻,不能呼吸。田华想报警,掏出手机就被砸烂。田华拼了命挣脱,刚冲出房门就被拽倒,硬生生被拖回房间。“你还敢报警是吧,我今天就把你搞死!”李军明知田华有孕,还用脚使劲踹她肚子。慌乱中,田华随手抓到一把水果刀刺伤了李军。看到血,田华吓得发软,她强行冷静,把李军送到医院,然后主动投案。

再次复盘案件,我们更加坚定:喊冤的李军是施暴者,看似施暴者的田华才是受害人!让我们更痛心的是,田华被打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同居的两百多个日子里,时常都要挨打。

事实查清楚了,但田华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怎样用法律去评判?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我们一步步分析,他们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在一起,李军的行为是典型的家庭暴力。从起因、时间、对象、意图等条件看,田华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案发现场,田华和肚子里的孩子处在紧急、现实的危险里,那把刀成了她保护自己、保护孩子的唯一希望。立足她当时所处的情境,虽然造成李军重伤,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一名检察官,同时也是区妇联的兼职副主席,我知道,为了走好保护妇女权益的最初一公里,最高检和全国妇联长期以来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而能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就在基层,就看我们。我必须站在正义这边,用法律,为长期处于弱势的妇女“撑腰”,让无力者有力!

李军的家暴就是错的,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该认定,就依法认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果断通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并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撤案,田华最终重获自由!

撤案不久,李军对结果不服,跑来信访,崩溃到自伤自残。但我们不放任“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为依法化解矛盾,避免李军继续用过激行为伤害自己、伤害田华,我们召开听证会,为他释法说理。后来我们了解到,田华斩断了和李军的关系,彻底走出过去,开始了新的生活!

2023年4月27日,我们突然收到一封信,一看,居然是李军寄来的。他在信里第一次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巨大错误,还感谢检察官对他的教育和帮助。那一刻,我觉得无比欣慰,我和同事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希望无数个“田华”都能勇敢捍卫自己而无须担心牢狱之灾。我们,绝对不会向不法让步!

“拆”婚记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检察官 杨蔓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一定要“拆”掉这桩婚呢?

2022年深秋,一名面容憔悴、衣着朴素的妇女走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在休息位上坐立难安。大厅里的检察官几次上前,问询是否需要帮助,她时而含糊不语,时而来回踱步,一直打量着门外。在所有群众都离开后,她才鼓起勇气说:“检察官,我想离婚,你们可不可以帮帮我?”她是故事的主人公黄玲(化名)。

十几年前,黄玲远嫁成都,与余强(化名)组建了家庭,并有了女儿佳佳(化名)。但好景不长,余强在拿到房屋拆迁补偿款后,开始肆意挥霍,不再工作,染上毒瘾,逼迫黄玲把每月几百块的辛苦钱给他,并经常实施家暴。2020年2月的一天,余强酒后对着黄玲拳打脚踢,黄玲被送往医院紧急治疗。“妈妈,你去医院的那几天,爸爸又吸毒了,妈妈我害怕。”佳佳的哭诉无疑是在黄玲心头插了一把刀,她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拨打了110。由于余强长期吸毒成瘾,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两年后,黄玲本想着余强能改过自新,但没想到,余强变本加厉地殴打黄玲。

被家暴成这样了,黄玲为啥不离婚?为啥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进了黄玲的家。

那是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出租房,一个瘦瘦的小女孩躲在房间,低着头不爱说话。“检察官,我也提了好几次离婚,他不干,还威胁我”“好几次,我站在楼顶真想一跳了之,一了百了,但娃儿咋办”,黄玲对余强的幻想、害怕,对女儿佳佳的爱与不舍,让她在纠结无助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只有中学学历的黄玲完全不懂法。黄玲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我们的心也跟着紧紧揪了起来。

家不是法外之地。帮助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保障其有效行使诉权,民事检察责无旁贷。我们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调取了余强家暴、吸毒的6份关键证据,解决黄玲缺乏证据的问题。

不会写起诉状,想请律师又没钱,我们与司法局沟通,为黄玲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长期被家暴的经历让黄玲总是精神紧张,也担心余强报复,我们引导她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除此之外,我们还联系妇联的心理老师,为黄玲开展心理疏导,与禁毒办、属地街道对接,加强对余强定期进行毛发检测和教育引导,防止其复吸毒品,最大可能让黄玲及佳佳过上正常生活。

经黄玲申请,2022年12月26日,金牛区检察院作出支持黄玲起诉离婚的决定。2023年3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检察院派员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出示并说明调取的余强吸毒、家暴等证据,经过法庭调解,余强与黄玲当庭达成离婚协议,这段痛苦的婚姻终被画上了句号!

婚是“拆”了,但检察履职并未终了。对于黄玲母女面临的现实困境,我们也在思考,还能为她们做些什么?我们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发放救助金;与学校、教育局对接,减免佳佳在校学习费用;协调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为黄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寻找较稳定的工作;对接学校、社工组织,有针对性地为佳佳开展心理辅导并予以重点关注。黄玲和佳佳也在我们和民政部门、辖区街道办的共同努力下搬进了敞亮的新家。

前几日,我们收到了一封佳佳的来信,佳佳在信中说,她会好好长大,将来考四川大学,和我们一起保护妈妈。

不敢诉,无力诉,不懂如何诉,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每一个“黄玲”勇敢说不、有能力说不,民事检察,与“她”同行。

这次“调岗”不正常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 史可

女职工张慧(化名)在某公司工作了近10年,却突然被从管理岗位调整至体力劳动岗位,甚至被要求搬运几十公斤重的板材。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丈夫也受到“牵连”,二人被移出公司微信群,删除指纹打卡权限,就连电脑和办公椅等也被撤除。而他们遭受以上种种的原因,是张慧怀孕了。

2023年2月21日,张慧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实名维权视频。3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妇联将案件线索移交至新北区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初查了解到,张慧的背后有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

39岁的张慧是名二胎高龄孕妇,三年前,她4岁的儿子不幸患上脑瘤,两次大手术、42次放化疗,张慧和丈夫承受着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可二人一直勤勉工作,这份工作也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新生命的孕育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新希望,但公司的做法将二人再次推入了无助又绝望的深渊。面对公司的种种“特殊待遇”,丈夫被迫辞职,而张慧坚持留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发现,涉案公司拥有女职工近200人,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等规定置若罔闻。张慧的遭遇并非个例,检察机关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正式立案,打响这场女职工权益保卫战。

2023年3月16日,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如期举行。公司坚称:“我们对张慧是正常调岗!”张慧既委屈又愤怒:“公司让我一个孕妇到车间搬重物,也算正常调岗吗?这分明是逼我辞职!”张慧还对公司存在的未组织女职工妇科体检、对产检请假设置障碍等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进行了举证说明。办案检察官出示了前期公益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说理。

历经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司侵害了包括张慧在内众多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建议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新北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约谈了公司负责人,督促公司制定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补充列入劳动合同。检察官经过事后回访,没有发现新的类似违法情况。

案件办理过程中,涉案公司认识到问题并主动与张慧和解,一次性支付了补偿金。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新北区妇联、团委也对张慧家庭进行了结对帮困。

为实现女职工权益保护全覆盖,新北区检察院与妇联、工会牵头,召开了21家单位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联合10家机关发文,推动辖区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

今年,检察机关推动该案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全国两会代表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听到该案情况介绍后,呼吁完善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权益国家保障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女职工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人家庭幸福和企业规范发展,更关乎社会文明和国家未来,身为新时代的检察官,肩负着“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只有牢记为民初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小花的成长难题找到“最优解”

青海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 党春艳

我是一名未检检察官,今天讲述的是一起青海省“未爱守心”办案团队通过综合履职保护涉案孤儿健康成长的故事。

2023年初,正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中时,西宁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刚过完5岁生日的小花(化名)成了孤儿。

第一次见到小花时,她正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充满惊恐的眼神和茫然无助的样子,让第一时间介入的检察官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

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还原案件事实的同时,我们发现对孩子的保护刻不容缓!小花常常在深夜惊醒,哭泣着找爸爸妈妈,让人十分心疼。今后,谁来抚养小花?孩子的成长生活、学习教育、身心健康又如何保障?小花的难题没有现成答案,但我们深知,“未爱守心”团队的使命,就是要竭尽全力去解决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问题、用爱去守护每一位亟待救助的孩子!了解案情后,青海省检察院启动重大涉未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保护小花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件中,解决小花的抚养问题是关键。小花的奶奶和姥爷都争着想要抚养小花,各种因素交织其中,令人难以抉择。我们多次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小花,阿姨问你,你是想和奶奶过,还是和姥爷过呵?”小花迟疑了半天,小声说:“我,我想和妈妈过!”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一定要为小花指定最合适的监护人!

通过深入调查,我们了解到姥爷年事已高,独自居住在另一城市,如果随其生活,小花将面临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对于刚刚经历家庭生活巨变的小花而言无疑是不利的。综合考量,由一直照顾小花的奶奶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小花成长。于是我们反复给姥爷做工作,渐渐地,姥爷从态度坚决到有所松动。我们又趁热打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察听证会。经过充分释法说理,姥爷最终同意由奶奶抚养小花。奶奶提交支持起诉申请,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法院也判决指定奶奶为小花的法定监护人。

可是,小花爷爷已去世多年,奶奶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我们将小花纳入青海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共同开展的困境儿童与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并争取到了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小花的长远生活,只有稳定的监护人和一笔救助金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给予小花更多保护,我们积极联系妇联、民政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具体困难。在大家的努力下,小花被纳入民政保护,每月发放救助金直至成年。我们又与社区签订监管协议,对救助金开展跨行政区域联合监管。同时,小花入园了!她被转入奶奶所在的社区幼儿园并保证小学就近入学。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妇联工作人员还专门上门对奶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避免奶奶因心疼小花溺爱而导致监护不力。

但,这些还是不够!我们希望驱散笼罩在小花心灵上的阴霾,让笑容重新绽放在她稚嫩的脸上。通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我们联系到西宁市的心理咨询师,为小花制定专门计划,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心理治疗。而同为母亲的我们也对小花倾注了更多的情感,常在节假日上门探望。渐渐地,那个总躲在奶奶身后的小花一看见我们,就会像小鸟一样飞奔过来,亲切地叫着“检察官妈妈”。

保护未成年人没有终点!未爱守心,为了每一个未成年人!我们将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履职汇集更多的力量,让不幸受伤的孩子少一点、再少一点!让法律对孩子们的保护多一点、再多一点!

60岁的被害人为何拒绝救助

浙江省仙居县检察院检察官 张婧婧

我与大家分享的故事主人公名叫杜鹃(化名),是我院2021年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杜鹃遭到故意伤害造成多处轻伤,但因施暴者无经济赔偿能力,她未获得任何赔偿。办案人员询问她是否需要申请司法救助,她却拒绝了。

2022年5月,我们通过数字模型,对辖区内刑事司法救助线索进行查漏补缺,发现应救助线索为98条,而实际办案97件,还有一条线索哪里去了?一查,正是杜鹃。我们马上调取数字卷宗,材料显示:杜鹃,60岁,单身母亲,无固定收入,和两个女儿租住在本县城乡接合部。我推测,她受到刑事伤害后,生活很可能已陷入困境。

当天下午,我与县妇联的同志一起,在一处偏僻的地方找到了杜鹃的出租屋。屋里阴暗潮湿,空气流通不畅。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前半段用来洗衣做饭,后半段摆放着一张床,是她和女儿们的卧室。杜鹃看起来很瘦弱,头发花白、佝偻着身子,在做彩灯手工艺品。

我们说明来意,询问她家里经济状况如何,她说还能应付,只是这几年自己受伤治疗和两个女儿读书开支比较大,陆续向亲戚借了二十多万元。“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不用麻烦政府,我能还上。”我话还没说完,就被杜鹃拒绝了。

经走访核实,我们了解到,沉重的生活并没有压垮这位单身母亲。杜鹃为增加收入,每天早晚都坚持出摊卖煎饼。然而,据我们观察,她因受过伤以致做煎饼的速度很慢,一天下来,最多卖几十个煎饼,收入微薄。

我们又找到杜鹃的亲戚,进一步了解情况。亲戚们说,杜鹃找他们借钱,已经很难为情了。检察官们跟她非亲非故,在杜鹃看来像是施舍,她不想成为“手心朝上”的人。

在持续跟进中,我们认识了杜鹃的两个女儿。她们很争气,都考上了大学。大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小女儿还在读书,每说起家庭情况,便泪流不止。小女儿说,学校每年都有困难学生补助,但要开各种证明,她办不下来。县妇联的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奔走,协助她申请了困难大学生救助金,并请县红十字会安排专业心理辅导师,为她进行心理疏导。

接触得多了,杜鹃跟我们聊天时不再那么拘束。我趁机跟她说:“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对困难女同胞有专项司法救助。没有人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亲戚帮是帮,国家帮也是帮。”对我这番话,杜鹃陷入了沉思,几天后,她主动来院里找我:“我想通了,救助不是施舍。是我脑子转不过弯,辜负了你们的好意。”

我们随即提请台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并对接街道,协调县民政局将杜鹃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县妇联为杜鹃一家联系女企业家协会结对帮扶。2023年初,我们又协助她们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春节前夕,杜鹃送来锦旗。“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帮助我,开导我,让我们家越来越好。真心感谢检察院和妇联!”杜鹃和我说,眼下,小女儿也要大学毕业了,在备考公务员,“她说要像检察院和妇联的阿姨们一样,以后帮助更多的人。”如今,母女三人生活在一起,有稳定的收入。小家庭虽不富裕,却很有奔头。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守护好每一位“杜鹃”,用行动兑现“为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

文稿统筹:闫晶晶 郭荣荣 潘若曦

摄影:程丁 钟心宇 美编:吴美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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