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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某某,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住在一个叫做慈城的小镇上。我有一个邻居,是一个孤寡老太太,她叫苏某某。她的丈夫早年去世,没有生育子女,只有一个远在外地的侄子苏伟。她一个人住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靠着微薄的养老金维持生活。
我和苏老太相识已经有30多年了。当时我刚结婚,搬到了她隔壁。我看到她一个人生活很可怜,就主动帮助她,把她接到自己家住,买东西给她吃,逢年过节一起吃饭。苏老太对我很感激,也很亲切,把我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
苏伟作为苏老太唯一的亲人,也会回来看望她,给她买东西,想把她接走,但被拒绝了。苏老太说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想离开。苏伟看到我对苏老太很好,就承诺把苏老太的财产都给我,还写了一份遗赠赡养协议给我。我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些东西,只是觉得帮助苏老太是应该的。
后来我的家被拆迁了,我搬到了县城去住。苏老太不愿意跟我走,说她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我就给她租了一间房子,在村里继续照顾她。每隔几天,我就会开车回来看望她,帮她打扫卫生,陪她聊天。
苏老太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我就把她送到了一个养老院,并承担了养老费用。苏老太在养老院里过得还算安逸,有专人照顾,有其他老人作伴。我也经常去看望她,给她带些水果和零食。
就这样过了几年,苏老太去世了。我一手操办了她的后事,并按照她的遗愿把她安葬在了村里的公墓里。我心里很难过,觉得失去了一个亲人。
苏老太去世3年后,发生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原来苏老太留下了一间房子,在村里最好的位置上。这间房子被拆迁了,可以拿到100万的补偿款。村委会找到了我,让我继承这笔钱。
我觉得很惊讶,也很感动。原来苏老太还记得我的恩情,并把我当成了她的继承人。我拿出了遗赠赡养协议书,想着这样就可以顺利拿到钱了。但是,我发现这份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没有公证和见证。村委会建议我起诉继承,说这样可以保护我的权益。
我觉得很无奈,也很无助。我不想和苏伟打官司,毕竟他也是苏老太的亲人。但是如果不起诉,我就拿不到钱,也对不起苏老太的心意。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法院。
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听取了我和苏伟的陈述,查看了相关的证据。法院认为,虽然遗赠赡养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我对苏老太的赡养和照顾是事实,应该得到合理的回报。同时,苏伟作为苏老太的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利分得一部分遗产。因此,法院判决我分得50万,苏伟分得15万,村委会分得35万。
这个判决让我感到很满意,也让苏伟和村委会没有异议。我觉得这是对苏老太的最好的纪念,也是对我的最好的奖励。我相信善有善报,只要我们用心去帮助别人,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等真实事件改编而来的故事,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